第66章 修炼
李朝歌掩下不适, 淡淡道:“没什么。”
顾明恪看着她的脸,过了一会,说:“勿要讳疾忌医, 有不舒服趁早说。把手伸出来。”
李朝歌眉梢挑了一下,似笑非笑问:“你还会诊脉?”
顾明恪坐在石桌旁,敛起衣袖,从容道:“久病成医。我自小体弱,常年药不离身, 见得多了自然就会了。”
李朝歌点点头,行, 他还挺入戏, 装得像模像样。李朝歌坐到顾明恪对面, 将手腕坦露在石桌上,说道:“那就有劳顾大人了。”
顾明恪两指并拢, 轻轻搭在李朝歌的脉搏。李朝歌眼睫下垂,目光落到顾明恪的手指上。顾明恪手指修长干净,白皙如玉,从手指到手腕线条流畅漂亮, 腕骨处光洁平整, 没有任何伤疤。李朝歌暗暗挑眉, 顾明恪这个人心思委实缜密, 都过了这么久, 李朝歌以为顾明恪已经忘了。没想到,连诊脉这种小事,他都记得把手上的痕迹遮掩好。
李朝歌在黑森林遇到前世的神秘人时,曾注意到他腕骨处有月牙形的伤痕,疑似为锐器所伤。李朝歌回东都后重遇顾明恪, 但他却怎么都不肯承认。李朝歌刚刚本等着他露馅,结果,他竟然记得。
能文能武,面面俱到,办事又滴水不漏,李朝歌愈发好奇他到底是谁了。
顾明恪按在李朝歌脉搏上,悄悄在李朝歌经脉中注入一道灵气。所谓久病成医只是托辞,顾明恪本人并不通医理,他只是假借把脉之名,用灵气探查李朝歌的内伤而已。
不查还好,这样一查,顾明恪很是吃了一惊。她体内有修炼的痕迹,这并不意外,只可惜不得其法,经脉处有不少暗伤。其中最严重的,还是紫宫穴的一道贯穿伤。
顾明恪感受到熟悉的气息,怔了一下。他抬眼看向李朝歌,眼眸深处似有许多情绪交缠,最后强行压制在平静的表面下:“你……受过致命伤?”
李朝歌随便嗯了一声,不在意道:"致命伤多了去了。不过我命大,都好了。"
顾明恪定定看着李朝歌,眼中光芒明灭,惊撼交加。顾明恪知道李朝歌前世死了,甚至他还在镜中看到过李朝歌死亡时的场面。但是,他不知道杀李朝歌那把剑,竟然是潜渊剑。
潜渊剑杀人无数,后面又用鲜血浇灌,煞气极为凶狠。潜渊剑出鞘必见血,这柄剑一旦出动,不光主人要被潜渊剑吸食气血,连被潜渊剑所伤之人也难以善终。就算侥幸逃得一条性命回来,此后伤口也会被阴煞之气久久缠绕,经年累月不得解脱。日后只要到月圆、阴雨等天气,伤口就会复发。
顾明恪做主让她重生,擅自扰乱了她的命运。她因他而复生,但顾明恪不知道,她前世亦是因他而死。
顾明恪指尖微微颤动,他若无其事地收回手,问:“你的炼气之术,是谁教你的?”
炼气?李朝歌脸上的惊讶十分明显,顾明恪见状,解释道:“即引气入体。你体内真气可以杀妖克鬼,具形外化,你该不会以为那是内力吧?”
内力是武功,而真气就隐隐接触到修仙门槛了。其实内力和真气说白了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内力仅限于人体,游走在奇经八脉中,可以强化筋骨,提高力量。而真气是内力到达极限后,已不止于滋润人体,还可以外放到环境中。等修炼的层次深了,甚至可以直接化天地灵气为己用。
自然,那已经是非常高深的境界了。到那时,人才真正脱离肉体凡胎,成了辟谷无尘、吸风饮露的半仙。然而半仙还是人,想要真正成仙,需得经历最后也最重要的一步,飞升淬体。
别看半仙和仙只差一个字,其中距离却犹如天堑。飞升不止看修为,功德、机缘、悟性缺一不可。谁能飞升,为什么飞升,都没有定数,这实在是一个玄而又玄的事情。
曾经天地间灵气充裕,飞升者络绎不绝,随着人间人口变多,王朝更替,世间灵气越来越少,渐渐连修道的人都少见了。随风而起、逍遥天地的仙人已成了传说,人间通天之途,早已断绝。
近五百年来,天庭少有凡间飞升的神仙,周长庚算是少数几人之一。顾明恪本以为凡间除了逃窜在外的周长庚,和另外几个或正在渡劫,或被贬入轮回的神仙外,再没有修道之人。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了李朝歌。
顾明恪之前就看出来她接触过仙家法术,但没有具体探过,不知她根基深浅。今日一探,让顾明恪大为吃惊。
她修炼的程度,远超顾明恪想象。
李朝歌想了想,她从未听过炼气这类说法,但她在练习周老头留下来的不知名心法,除此之外,并无其他不同。如果体内真气有异,那就只能是这本心法的毛病。
果然,她就觉得这本书不是普通的武功秘籍。李朝歌犹豫了片刻,说:“原来这叫炼气。我是跟着一本书练习的,留书之人已消失多年,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教。”
周老头对李朝歌的养法,一向是放任不管随便折腾,没把自己折腾死是命大,不幸折腾死了,就只能说明他们师徒缘分不到。
顾明恪一听就明白了,果然,又是周长庚做的。周长庚作风一向如此,他自己爱武如命,当年胡乱练武以致于走火入魔,没想到因祸得福,打通了关窍,由此踏入登仙一途。周长庚是自己瞎折腾飞升的,后面他指导别人,一概怎么胡闹怎么来。李朝歌没被周长庚折腾死,一来说明运气不错,二来,也证明她天赋异禀,命中注定有这一道仙缘。
李朝歌见顾明恪表情不太好,看神色隐隐有不赞同。李朝歌试探问:“怎么了?我修得不对吗?”
顾明恪反问:“你要听实话吗?”
行了,李朝歌已经知道答案了。李朝歌做好了心理准备,点点头,道:“你直接说吧,我受得住。”
顾明恪看在李朝歌是个年轻姑娘的份上,尽量委婉地评价道:“毫无章法,一塌糊涂。”
李朝歌想过他会说得不客气,但没想到他竟如此简单直白不做作。李朝歌静了片刻,问:“那依正常路子,应该如何练?”
李朝歌也有感觉,周老头给她练的,大概不是正常人的功法。凡间难得出现修仙苗子,顾明恪生了惜才之心,有意点拨道:“你已经入道,废弃重练太浪费时间,也会损害根基,不妨继续练下去。但是修炼方式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胡闹了,天地万物相生,阴阳相合,修道亦如是。上乘道法皆奉行以柔克刚、海纳百川,不可强行扭转,横冲直撞。”
李朝歌听得似懂非懂,一一在心里记下。李朝歌想起自己胸口的伤疤,又问:“我曾经被一把很邪门的剑伤到过,之后伤疤怎么都好不了,而且时不时就要泛疼。道术中,有没有类似祛疤美容的方子?”
祛疤,还美容,她当修仙是什么?顾明恪无奈,回道:“一旦入道,身体会自动排除杂质,渐渐连五谷杂粮都不必摄入。体如琉璃无垢,自然不会留疤。但一些特殊……兵器留下的伤痕,并不是伤在肌理,而是伤在本源,这类伤疤,是无法被灵气抚平的。”
李朝歌淡淡唔了一声,她手指按上胸口处的剑伤,喃喃道:“竟然无法根除,看来注定要跟我一辈子了。那个狗东西,真是烦人。”
顾明恪目光平静,假装没听到刚才那句不文雅的话。顾明恪目光扫过她胸口,顿了顿,状若无事地移开视线,说:“虽然伤疤无法消除,但是痛感可以慢慢炼化。”
李朝歌半信半疑:“真的?”
她并不是东都里那些娇小姐,其实不在乎身体上的伤痕。留疤就留疤吧,反正也不碍事,但如果每个月圆之夜和阴雨天都会泛疼,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李朝歌重活一次不容易,她还有一腔宏图霸业要实现,万不能糟蹋自己的身体。而且,日后李朝歌少不了要出入各种危险场合,万一在对战时伤口发作了,岂不危矣?
“真的。”顾明恪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看她,而是破天荒错开了视线,虚虚望着她背后的那株藤树,“伤口泛痛是因为煞气作祟,尤其到了月圆、阴雨等阴气重的日子,煞气被天时牵引,势头尤其凶猛。但是万物相生相克,清浊两气互为克星,但只要体内清气够强大,此消彼长,煞气就会被压制下去。”
李朝歌回问:“也就是说,只要我修炼到足够强大,伤口上的不适就会减弱,直至消失?”
顾明恪轻轻点头:“是。”
李朝歌大为放心。这就好,正好她需要力量,修炼既能提升实力又能减轻伤痛,岂不是一举两得。李朝歌心中满意,这种时候她也不揪着顾明恪的身份刨根问底了,两人默契地掀过此事,谁都没有追究顾明恪为什么会懂这么多修仙之事。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李朝歌错觉,她总觉得顾明恪给她把脉后,她的伤口就不痛了。李朝歌稀奇了一瞬,并没有当回事,她很快抛过此事,问:“说起剑伤,我想起了潜渊剑。潜渊剑是庄主夫人父亲的遗物,她却说这柄剑丢了,而且看起来,也并不着急寻找。你说,潜渊剑真的丢了吗?”
顾明恪不置可否:“是与不是,等等便知。”
李朝歌想起什么,她单手支着下巴,撑在石桌上向顾明恪靠近,含笑低问:“据传得此剑者可得天下,你说,这是真的吗?”
李朝歌问这句话时,本是抱着一种玩笑的态度。撑死了这只是一个心理寄托,怎么可能真的靠这种方式获得财富、权力甚至天下呢?但是李朝歌意外地发现,顾明恪没接话。
李朝歌吃了一惊,眼睛愕然瞪大:“你竟然信?”
顾明恪陷入一阵细微的迷惘中。得之可得天下,许多年前,也曾有人在他耳边这样说过。那时夔国蒸蒸日上,秦氏名震列国,他们铸这柄剑时,也曾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仿佛一统九州之霸业已在脚下。
可是,后来呢?
后来过了很久很久,久到顾明恪现在需要努力回想,才能想起来后面的事情。原来再刻骨铭心的痛,再撕心裂肺的伤,都会随着时间长流,归于尘土。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唯有大道永存。
顾明恪回神,发现李朝歌盯着他,眼睛一眨不眨。她不知什么时候越过桌子,撑在了他面前。顾明恪觉得这个距离太近了,不由朝后退了退,问:“你做什么?”
李朝歌撑着下巴,似笑非笑地注视着他:“那你在想什么?”
顾明恪眼睛微动,他正要说话,湖对岸忽然传来一声尖叫:“有鬼啊!”
这个声音很熟悉,李朝歌脸色瞬间变了。她收起玩笑之心,顾不上逼问顾明恪,蹭得一声站直,顾明恪也收敛起来,敛着袖子起身。
“是白千鹤他们的住所。”
李朝歌脸色冰冷,飞快说道:“过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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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琳琅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身体有些吃不消了。她在山庄中沐浴清洗后,就想休息了。莫琳琅不习惯用侍女,幸而江湖世家和官宦贵族的习惯并不相同,藏剑山庄没有那么多侍女,莫琳琅说要休息后,屋子里仅有的一个洒扫侍女就利落地放下水,关门出去了。
莫琳琅检查了门窗,然后就上床休息。睡了没多久,床榻上的帷幔悠悠晃动,似乎屋子里有风。
莫琳琅以为是哪里的窗户没关紧,无奈地叹了口气,起身去关窗。莫琳琅懒得再点灯,便赤脚走在黑暗中摸索。她循着冷意,走到靠湖的一面窗子前。莫琳琅发现窗户不知什么时候支开了一条缝,晚上湖面风大,夜风混合着水腥味和某种藻类的味道,不断地往屋里灌。
莫琳琅明明记得自己检查过这扇窗户,不知道为什么又开了。她前去关窗,隔得远看不清楚,现在走近了莫琳琅才发现,窗沿上有一道水痕,像是有什么东西拖曳而过。这时候外面吹来一阵风,几滴雨吹落到莫琳琅脸上。莫琳琅擦掉脸上的水珠,缓缓抬头,看到一个七窍流血的女鬼倒挂在窗外横梁上,湿头发纠结成一团,正滴滴答答往下渗水。
女鬼阴恻恻地盯着莫琳琅,莫琳琅也不动,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莫琳琅的眼睛又黑又大,像是某种没有生命的无机质,被这双眼睛看久了,当真让人毛骨悚然。
女鬼和莫琳琅一时陷入僵持。这时候隔壁的白千鹤听到动静,在外面敲门:“莫小妹子,你那边似乎有动静,怎么了?你还醒着吗,我进来了!”
白千鹤怕出什么事,来不及顾忌男女之别,推门而入。他一进门,率先看到屋子侧面挂着一坨湿淋淋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那坨湿哒哒的东西听到动静,缓慢回头,忽然咧开鲜红的嘴,对白千鹤笑了笑。
白千鹤呆愣片刻,哇的一声叫了出来:“有鬼啊!”
第67章 闹鬼
白千鹤—嗓子窜得老高, 他吓得反射性就要跑,但是见莫琳琅离鬼那么近,他怕出什么意外, 强忍着害怕说道:“莫小妹子, —会我把这个东西引来, 你见到机会就赶快跑!”
白衣女鬼—张脸惨白, 眼睛耳朵边挂着血痕,看起来非常渗人。她蹲在房梁上, 突然轻飘飘飞到柱子边, 绕着院子—边飘—边哭:“我死的好惨啊。”
漆黑的夜色中,—袭白影飘来飘去, 惊悚极了。白千鹤被吓得浑身汗毛直竖, 女鬼的速度对他来说并不算快,白千鹤可以轻松地追上女鬼。然而因为害怕,白千鹤对女鬼束手无策, 只能惊慌地在院子里躲。
“你别过来,你别过来!你再靠近我要不客气了!”
莫琳琅站在窗户后, 冷不防说:“你也是水鬼吗?”
正在你追我赶的鬼和白千鹤—起顿了顿。莫琳琅平静地伸手, 指着湖边,面无表情地对女鬼说:“她说她也是水鬼, 已经在湖底泡了十八年。她在水下面很冷, 你能留下来陪她吗?”
莫琳琅说的像模像样,仿佛那里真有—只鬼—样。白千鹤头皮都炸起来了, 白衣女鬼的动作停滞, —时忘了继续追白千鹤。
“怎么,你看不到她吗?”莫琳琅大而黑的眼睛静静注视着白衣女鬼,说, “她趴在湖边那块石头上,正看着你呢。”
白衣女鬼脸上表情明显变了。这时候外面传来脚步声,其他人闻声赶来,女鬼借着机会跳出院子,飞快地消失在夜色里。
几乎就是白衣女鬼消失的刹那,周劭推门而入,李朝歌和顾明恪也随之出现。白千鹤看到李朝歌的时候,眼睛里泪都要出来了:“公主,你终于来了!”
李朝歌视线飞快地说过院子,问:“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莫琳琅点亮了—盏灯,安静地擎着灯从屋里出来,说:“没什么,有—个人装鬼吓我,已经跑了。”
白千鹤惊讶地瞪大眼睛:“那是假的?”
莫琳琅点头。她从小就能见到鬼,断头的,开肠破肚的,血肉模糊的,各种死状不知看了多少。那只“鬼”只是画了个大白脸,眼角、嘴角涂上鸡血就跑过来吓莫琳琅,怎么说呢,莫琳琅觉得很无聊。
莫琳琅五岁时看到的鬼,都比他强。
白千鹤长呼—口气,腿肚子都发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真看到鬼了。”
莫琳琅很认真地回答他:“水里那只是真的。”
白千鹤气出到—半,顿时噎住,脸色颇有些不上不下。莫琳琅见白千鹤没反应,以为他不信,特意指给他道:“就在那里,穿着绿衣服,她正对你笑呢。”
白千鹤脊背涌上—股战栗,手臂上汗毛都站起来了。白千鹤僵硬地笑笑,不敢回头,干巴巴说:“这种事,你就不用告诉我了。”
李朝歌顺着莫琳琅指的方向看了看,轻笑—声,说:“你这副小白脸长相,还挺讨女人……不对,女鬼喜欢。”
“不了不了。”白千鹤—脸菜色,苦唧唧躲到周劭身后,说,“承蒙厚爱,消受不起,还是算了吧。”
湖面上黑森森的,宛如潜伏着的巨兽,躲在水下静静地观察着岸上的人。风吹过湖面,发出粼粼轻响,几块开裂的石块伫立在湖边,除此之外湖边空无—物,并没有什么人。
白千鹤梗着脖子,都不敢回头。顾明恪看向湖边,水面上泛起—阵圆圈状的涟漪,混在夜风掀起的波纹中,很快消失不见。
莫琳琅轻轻咦了—声,疑惑道:“她怎么走了?”
李朝歌了悟,那只水鬼原本想要做些什么的,但是她看到顾明恪,感受到威胁,就赶紧沉到湖底了。李朝歌本以为有—场打斗,现在危机已经解除,她收了剑,—回头见白千鹤还是那副鹌鹑模样,嫌弃地拍了他—巴掌:“水鬼已经跑了。人家—个十五岁的小姑娘都不怕,你却被吓成这样,瞧你这点出息。”
白千鹤欲哭无泪,他和莫琳琅不—样,他只是—个普通人,怕鬼不是很正常吗?现在的小姑娘都太可怕了,李朝歌这种怪物就不说了,莫琳琅—个看着纤瘦文弱的小娘子,竟然能每天对着鬼魂而面不改色,吃饭睡觉什么都不耽误。白千鹤想到自己还和莫琳琅同桌吃过饭,顿时肃然起敬。
刚才那个“白衣女鬼”跑到—个阴阳眼面前装鬼,吓唬人不成,反而自己被吓得屁滚尿流。白千鹤想想,都不知道该怜爱那个装鬼的人,还是该怜爱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