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7章暗藏杀机之夜(第1页)

“我们受福杰罗大人的调令,来此和你们换防。”里克罗不卑不亢的说着,脸上带上了些许笑意,只是稍显僵硬。

不过在漆黑无光,只能靠着火把获取光亮的夜晚,实在没人会注意这种细节。

“为什么我没有收到指令?”贝勒保持着谨慎,就算守城太过折磨人,也没有着急换防。

对方的身份没有问题,不管是那张脸还是马泰尔家族荆棘军团士兵的特征,除非他瞎了,否则不可能认错。

只不过长年的军旅生涯,让他习惯性恪守军规。

“事实上这件事是戴蒙阁下和福杰罗大人刚刚商量后的结果,我们听见命令后就着急赶了过来,传令兵应该稍后就到。”

里克罗情真意切的说道:“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大家伙儿尽快去喝上一杯热茶,吃上一口热饭。”

贝勒注意到这名骑士的盔甲上满是刀痕和血迹,虽然已经凝结成一块块黑红的纹路,但是能看出来前不久才经历一场艰难的战斗。

他虽然负责守城,但也知道早上城内大军主动袭击城外恶魔,荆棘军团也在其中。

当时他还和属下讨论,幸好他们没有被选中出城,否则能不能活着回来还是另外一回事。

一切都很正常,他挥着手准备让卫兵们让开位置换防,但是……这位军官当时不是被分派留守在了白骨要塞里面吗?

贝勒想了起来,悚然一惊,突然发现面前这些荆棘军团士兵的脸都藏在阴暗处,仿佛黑暗中窥伺的嗜血亡灵。

他暗中打了个手势,结果突然发现腹部一阵发凉,就像一块寒冰掉进了肚子里,他低头一看,明晃晃的利剑不知道何时已经将他给洞穿。

“唉……其实你们本可以不死的。”里克罗声音变得冰冷无比,手中利刃翻滚,搅动着面前年轻军官体内的内脏。

嗬嗬~

伸出的双手死死攥住利剑,想要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大声示警,结果一阵天旋地转,贝勒看见了另一名缓缓收剑的荆棘军团士兵和一具缺少头颅的身体。

“加快速度,按照计划行事,那些恶魔已经到了外面,只要我们把城门打开,整个白骨要塞都会陷入一片混乱。”那位里克罗阁下正在发布着简略而又快捷的命令。

意识到一个惊天阴谋已经发生的贝勒张了张嘴,最终眼前归于一片黑暗。

穿着荆棘军团制式装备的士兵朝着城门诡异的前进,明明穿着厚重的盔甲却敏捷的像个盗贼。

没有人能想到坚守了好几个月依旧坚不可摧的白骨要塞内部会出现叛徒,这些城门守卫也没想到。

因此在黑暗中被一个个敏捷的身影给收割了生命,等反应过来时城门已经一半落入了这支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小队手里。

仅剩的卫兵开始朝着城内发足狂奔,惊骇的大喊着“荆棘军团背叛了人类”,“该死的北境人勾结了恶魔”之类的话。

……

白骨要塞里一间宽敞的库房,被高崖堡改造成了食堂,高崖堡的一众大小头目正在这里胡吃海塞。

刚刚经历一场苦战,蛮子们早就饿的不行,毕竟它们的战斗力取决于它们吃的多饱。

一回来,领主大人就吩咐高崖堡的厨子做了一顿丰盛大餐。

他一向觉得,吃的好是保持战斗力的重要标准,尤其是打仗打的越辛苦,事后的伙食就得越丰盛。

在这种思想下,食物的重要性已经等同于盔甲武器,这导致了高崖堡的伙食味道远超只重视数量的其它军队。

而这种结果,导致了总有些没脸没皮的家伙会上门蹭饭吃。

而福杰罗就是其中之一,此时此刻正一手拿着个烧饼,一手就夹着卤牛肉吃的正欢。

明明是一方主将,却带头去别人家营地蹭饭,实在是有所风度。

“我说老福啊,你天天来我高崖堡蹭饭,我就算捡了一座金矿,也禁不住这种造啊。”领主大人刚想动筷,面前的一大块牛肉就被瞬间夹了过去,他狠狠敲了两下桌子,“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你懂不懂啊?”

福杰罗却抬头看了领主一眼,沉默一会儿,才意有所指的说道:“先前我的后勤官一直在报告上写,荆棘军团后勤的酒水时常失窃,说是被一个技艺高超的盗贼给偷了去,当时我就在想什么样的盗贼能进入守卫森严的荆棘军团驻地。”

“并且还专门就只着酒水偷。”

话一出口,时常借着身份之便去视察别人后勤的某人,后背止不住的狂汗。

“李维爵爷您知识渊博入海,所以我想想问问,德贝有这种实力的奇怪盗贼吗?”福杰罗咬了一大口烧饼,有些含糊不清的问道。

热门小说推荐
他很撩很宠

他很撩很宠

回到高二这一年,宁蓁发誓要做好三件事。 试着接纳继母和继弟。 坚持跳舞。 远离陆执。 前两件她都做得很好,第三件…… 某天教室的灯啪地被关掉,黑暗中,她被少年死死摁住手腕,拉进怀中。 “嫌弃老子穷,嗯?” 【日天日地的落魄小狼狗×身娇体软的软萌小可爱】 陆执不喜欢宁蓁去跳舞。 直到某天夜里他低吼,她哭。 他觉得,会跳舞也不是没好处。 1,甜宠苏,主校园。 2,男主不穷,执哥超有钱。 3,女主好好学习的心不乱,男主想恋爱想到阴魂不散。 4,一个暖宠文,只为博君一笑,求不计较。谢绝扒榜。...

师尊她养虎为患

师尊她养虎为患

都说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姜狸穿成了无情道剑尊拿来祭天的小青梅,一只狸花猫妖。 姜狸穿来的时间更不幸—— 故事大结局,男主飞升在即,正在飞回来砍她斩情丝的路上。 姜狸一路逃跑,以为自己很快就要原地去世。 谁知,姜狸误入了小说中大反派玉浮生的坟墓。 姜狸在墓地里待了二十年,日日对大反派的坟祈祷: 神啊,要是能够回到三百年前,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虐死男主就好了。 一睁眼,姜狸真的回到了三百年前。 * 回到三百年前,姜狸抢走了无情道男主的机缘、夺了男主的门派。 秉承着男主的就是好的原则,过上了无比风光的生活。 就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三百年前的玉浮生—— 大反派玉浮生,本体是一只神兽白虎,据说白虎生性凶残冷酷,嗜杀无比。 可谁也不知,三百年前,幼年白虎也曾受尽人间苦楚,在放逐之地苟延残喘,过着温饱都不能,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的日子。 姜狸决定收他为徒,报答恩情—— 虽然,她是一只猫,幼年大反派却是一只白虎。 但是问题不大—— 徒弟乖巧懂事,分外惹人怜爱。 小猫一拍徒弟脑瓜,小白虎立马:喵喵喵! 她一挥爪子,小白虎立马:原地翻滚。 众所周知,老虎的师父是猫。 而小猫师尊,是全天下最好的师尊! * 都说养虎为患,十年后——姜狸看着一个爪子比她脑瓜还大、还越来越像是前世大反派的徒弟。 姜狸开始提心吊胆徒弟突然黑化、欺师灭祖、毁天灭地。 直到某一日,姜狸闭关之时—— 面色阴沉的大反派徒弟踏进了洞府。 偷亲了她一口。 姜狸:“……” 姜狸:!!!∑(Дノ)ノ * 后来,玉浮生听说,师尊有个青梅竹马。 ——恩爱非常,琴瑟和鸣。 ——飞升到一半都要来见她一眼,爱得不行。 大反派歪了歪头。 那一日,飞升到一半的男主被硬生生从登仙梯上拽了下来。 大反派充满占有欲地搂住了他的师尊,亲昵地蹭蹭她。 他问她: “师尊不是想要我学猫叫么?” “徒儿以后都学给师尊听,好不好?”...

我靠长度修仙

我靠长度修仙

假如给你一寸长度,你会加在哪?当李修常面临这个问题时,他低下了头,陷入沉思……让长处更长?那毫无意义。所以,还是拿来修仙吧!-----------------穿越到修仙界,李修常对修仙的认知全部来自上辈子看过的几本“凡人流”、“苟道流”、“长生流”小说。他坚信,自己有外挂,只要猥琐发育,牢记“苟”字心中坐,迟早能在修仙界混得风生水起。可事实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修常,你可知这断仙崖有多深?百年前我扔了一块大石下去,至今没有听见回响。”李修常心中暗叹:这断仙崖再深,也比不过我仙尘宗的水深啊!(欢乐向,反套路修仙,轻松不说教)(已有两本扑街完本书,扑街还能完本,更见人品,请放心入坑)...

古医圣手

古医圣手

简介:凡人医仙,一根银针普渡众生天下权势,金钱,在我面前莫嚣张!学渣高中生林宇,被混混欧打,觉醒医圣仙经。神通医术,修仙功法,都市乡村,美女如云。校园,修仙,神医,无敌。......

俯听闻惊风

俯听闻惊风

清江仙主余回,出身显赫,为人热情,此生万般皆顺遂,偏偏摊上两个糟心朋友,从此被迫成为传话筒。 这天,他御剑而行一千八百里—— “阿鸾回家了,说往后一拍两散,再也不想看见你这张脸。” “不见便不见,让他快点把自己的东西从我殿中搬走,统统搬走!” 余回又御剑折返一千八百里—— “他让你把东西全部搬走。” “不要,扔了。” 余回重新御剑一千八百里—— “阿鸾让你全扔了。” “我送他的稀世奇珍,他说扔就扔?” 最终东西还是余回帮忙运回去的,装了整整三百大车。 数月后,司危不经意问起:“他最近如何?” 余回答曰:“好得很,与你一拍两散的消息传出后,月川谷简直宾客盈门,有人赠他如山金玉,有人赠他漫天霓光。” 司危闻言勃然大怒:“难道就没有一丁点的不好吗?我不信。” 遂抛下手头事务,亲自前往一探究竟。 抵达之时,恰逢幻术师化出满山星海。当今世间排名第一的大美人凤怀月正倚香舟顺流而下,玉冠华服眉眼微醺,先与众人纵情饮酒,后又抬掌击缶而歌,夜如白昼,笑声不绝。 司危黑风煞气盯了人家半天,硬邦邦抛出一句:“他心里有我!” 余回疑惑发问:“怎么看出来的?”...

红尘之殇

红尘之殇

开本新书,算是长篇都市类型吧。构思了很长时间,写的也挺挣扎,挺迷茫的,不知道能不能吃这碗饭。先更着吧,大纲写完了,也一直再完善细节,反正就是绿帽凌辱类的,书里出现的美女都跑不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吧,多谢了。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获取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