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们几乎是同时发的信息。
江屿眠愣了一下,下一秒,视频通话请求发来,他接起来。
“还没睡?”
“你起床了?”
“嗯。”
简单的对话之后他们都没有再开口,注视屏幕中的人。
江屿眠穿着浴袍,头上搭着毛巾,半干的长发散落。
林鹤书明显是刚起床,头发有一点点乱,胡子也没刮,跟平时很不一样。江屿眠的视线从他脸上移到身上,林大夫穿着黑色的工字背心,半身肌肉裸露在外,布料掩盖的部分也能看见起伏的线条。
江屿眠知道他有这样的背心,但一般是内穿,不会这样穿给他看。他在的时候,林大夫晚上都是穿睡袍的,衣领拉高,腰带系好。
即便住在一起,除了某些特定时刻,他也几乎没见过林鹤书“不得体”的样子。
他一时半会儿有点分不清,是平时衣冠严整的林大夫更勾|引人,还是现在这样?
或者都是刻意的?
他肆意打量那头的人,林鹤书也没有要遮掩的意思。
江屿眠把手机靠在吧台上,拿起洗澡前倒的酒,红色透亮的液体从醒酒器注入高脚杯,他拿起酒杯,转了转,送到面前嗅闻,又碰碰另一只正放在吧台上,但是空空如也的酒杯,看着手机:“干杯。”
“干杯。”
家里也存了些红酒,林鹤书不大喝,难得开红酒的时候,通常都会发生一点什么,江少爷自认这是很浪漫又很有品位的暗示了,但林鹤书显然没有领会,催促他去吹头发。
“……”江屿眠侧过脸,一言难尽地看他,怎么隔着手机,林大夫变得这么不解风情?
林鹤书笑了笑:“我要去看奶奶。”
算算时差,国内现在还不到七点,完全来得及在出门前做点什么,但他要是先去吹头发就悬了,这一头长发,认真打理下来少说也要半小时。
江屿眠只觉得自己媚眼抛给瞎子看,仰头一口干了红酒,啪地放下酒杯:“那挂了。”
他手都快碰着手机了,忽然听到那头林大夫说:“精门大开,风邪易侵。”
“……”
林鹤书又说了一遍:“先去吹头发。”
江屿眠伸出去的手转了个弯,指尖敲敲酒杯,领会了这个“先”字背后的未尽之意:“哦。”
第39章
江屿眠吹干头发又打电话过去,林鹤书拒绝视频通话,只接通了语音。江少爷刚要发作就听到那边不太寻常的呼吸声。
频率上还是稳的,但听起来要重一点,他有些迟疑地问:“你在干什么?”
“跑步。”
“你不是夜跑吗?”
“帕帕不在。”
“你在外面?”
“在家,跑步机。”
江屿眠哼笑:“装模作样。”
撇开这一点,林鹤书确实是为他提供了一个不错的声效上的情景模拟。
回到高二这一年,宁蓁发誓要做好三件事。 试着接纳继母和继弟。 坚持跳舞。 远离陆执。 前两件她都做得很好,第三件…… 某天教室的灯啪地被关掉,黑暗中,她被少年死死摁住手腕,拉进怀中。 “嫌弃老子穷,嗯?” 【日天日地的落魄小狼狗×身娇体软的软萌小可爱】 陆执不喜欢宁蓁去跳舞。 直到某天夜里他低吼,她哭。 他觉得,会跳舞也不是没好处。 1,甜宠苏,主校园。 2,男主不穷,执哥超有钱。 3,女主好好学习的心不乱,男主想恋爱想到阴魂不散。 4,一个暖宠文,只为博君一笑,求不计较。谢绝扒榜。...
都说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姜狸穿成了无情道剑尊拿来祭天的小青梅,一只狸花猫妖。 姜狸穿来的时间更不幸—— 故事大结局,男主飞升在即,正在飞回来砍她斩情丝的路上。 姜狸一路逃跑,以为自己很快就要原地去世。 谁知,姜狸误入了小说中大反派玉浮生的坟墓。 姜狸在墓地里待了二十年,日日对大反派的坟祈祷: 神啊,要是能够回到三百年前,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虐死男主就好了。 一睁眼,姜狸真的回到了三百年前。 * 回到三百年前,姜狸抢走了无情道男主的机缘、夺了男主的门派。 秉承着男主的就是好的原则,过上了无比风光的生活。 就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三百年前的玉浮生—— 大反派玉浮生,本体是一只神兽白虎,据说白虎生性凶残冷酷,嗜杀无比。 可谁也不知,三百年前,幼年白虎也曾受尽人间苦楚,在放逐之地苟延残喘,过着温饱都不能,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的日子。 姜狸决定收他为徒,报答恩情—— 虽然,她是一只猫,幼年大反派却是一只白虎。 但是问题不大—— 徒弟乖巧懂事,分外惹人怜爱。 小猫一拍徒弟脑瓜,小白虎立马:喵喵喵! 她一挥爪子,小白虎立马:原地翻滚。 众所周知,老虎的师父是猫。 而小猫师尊,是全天下最好的师尊! * 都说养虎为患,十年后——姜狸看着一个爪子比她脑瓜还大、还越来越像是前世大反派的徒弟。 姜狸开始提心吊胆徒弟突然黑化、欺师灭祖、毁天灭地。 直到某一日,姜狸闭关之时—— 面色阴沉的大反派徒弟踏进了洞府。 偷亲了她一口。 姜狸:“……” 姜狸:!!!∑(Дノ)ノ * 后来,玉浮生听说,师尊有个青梅竹马。 ——恩爱非常,琴瑟和鸣。 ——飞升到一半都要来见她一眼,爱得不行。 大反派歪了歪头。 那一日,飞升到一半的男主被硬生生从登仙梯上拽了下来。 大反派充满占有欲地搂住了他的师尊,亲昵地蹭蹭她。 他问她: “师尊不是想要我学猫叫么?” “徒儿以后都学给师尊听,好不好?”...
假如给你一寸长度,你会加在哪?当李修常面临这个问题时,他低下了头,陷入沉思……让长处更长?那毫无意义。所以,还是拿来修仙吧!-----------------穿越到修仙界,李修常对修仙的认知全部来自上辈子看过的几本“凡人流”、“苟道流”、“长生流”小说。他坚信,自己有外挂,只要猥琐发育,牢记“苟”字心中坐,迟早能在修仙界混得风生水起。可事实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修常,你可知这断仙崖有多深?百年前我扔了一块大石下去,至今没有听见回响。”李修常心中暗叹:这断仙崖再深,也比不过我仙尘宗的水深啊!(欢乐向,反套路修仙,轻松不说教)(已有两本扑街完本书,扑街还能完本,更见人品,请放心入坑)...
简介:凡人医仙,一根银针普渡众生天下权势,金钱,在我面前莫嚣张!学渣高中生林宇,被混混欧打,觉醒医圣仙经。神通医术,修仙功法,都市乡村,美女如云。校园,修仙,神医,无敌。......
清江仙主余回,出身显赫,为人热情,此生万般皆顺遂,偏偏摊上两个糟心朋友,从此被迫成为传话筒。 这天,他御剑而行一千八百里—— “阿鸾回家了,说往后一拍两散,再也不想看见你这张脸。” “不见便不见,让他快点把自己的东西从我殿中搬走,统统搬走!” 余回又御剑折返一千八百里—— “他让你把东西全部搬走。” “不要,扔了。” 余回重新御剑一千八百里—— “阿鸾让你全扔了。” “我送他的稀世奇珍,他说扔就扔?” 最终东西还是余回帮忙运回去的,装了整整三百大车。 数月后,司危不经意问起:“他最近如何?” 余回答曰:“好得很,与你一拍两散的消息传出后,月川谷简直宾客盈门,有人赠他如山金玉,有人赠他漫天霓光。” 司危闻言勃然大怒:“难道就没有一丁点的不好吗?我不信。” 遂抛下手头事务,亲自前往一探究竟。 抵达之时,恰逢幻术师化出满山星海。当今世间排名第一的大美人凤怀月正倚香舟顺流而下,玉冠华服眉眼微醺,先与众人纵情饮酒,后又抬掌击缶而歌,夜如白昼,笑声不绝。 司危黑风煞气盯了人家半天,硬邦邦抛出一句:“他心里有我!” 余回疑惑发问:“怎么看出来的?”...
开本新书,算是长篇都市类型吧。构思了很长时间,写的也挺挣扎,挺迷茫的,不知道能不能吃这碗饭。先更着吧,大纲写完了,也一直再完善细节,反正就是绿帽凌辱类的,书里出现的美女都跑不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吧,多谢了。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获取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