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7章 凌晨(第1页)

孙康心中一震,没想到对方竟然也知道雷珠的存在。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怀中的触角,

心中暗自警惕:“你休想得逞!雷鸣兽的触角是我借来的,绝不会交给你!”

“交不交,可不是你说了算。”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身形一闪,瞬间出现在孙康面前,伸手便向他怀中的触角抓去。

孙康反应极快,迅速后退,但黑衣人的速度更快,眼看就要得手。

就在这时,唐小仙的拂尘猛然一挥,一道金光闪过,逼得黑衣人不得不后退几步。

“小仙,小心!”孙康连忙提醒道。

唐小仙点了点头,目光凝重:“孙大哥,这人来者不善,我们得联手对付他。”

话音未落,黑衣人双手一挥,数道黑色的雷电从他掌心射出,直奔孙康和唐小仙而来。

孙康体内的雷珠感应到外界的雷电之力,瞬间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他整个人包裹在一层电光之中。

他下意识地抬手一挡,竟然将黑衣人的雷电之力尽数化解。

“什么?”黑衣人显然没料到孙康竟然能挡住自己的攻击,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你竟然能操控雷电之力?”

孙康自己也有些意外,但他很快反应过来,冷笑道:“看来你也不过如此。”

“哼,别得意得太早!”黑衣人冷哼一声,再次发动攻击。

这一次,他的攻势更加凌厉,黑色的雷电如同毒蛇般在空中游走,试图将孙康和唐小仙彻底压制。

唐小仙见状,连忙念动咒语,手中的拂尘化作一道金光屏障,将两人护在其中。

然而,黑衣人的力量实在太过强大,金光屏障在黑色雷电的冲击下逐渐出现裂痕。

“孙大哥,我们得想办法反击!”唐小仙咬牙说道。

孙康点了点头,心中迅速思索对策。他忽然想到怀中的雷鸣兽触角,

心中一动:“小仙,你帮我拖住他,我来试试用触角的力量!”

孙康只觉得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自掌心涌动,那是来自雷鸣兽触角,如今化作手套般贴合在他手上的奇异能量。

这股力量温暖而又强大,仿佛能操控天地间所有的雷电,

与他体内雷珠的共鸣愈发强烈,让他整个人沐浴在一片淡蓝色的电光之中。

“你……这是什么?”黑衣人目睹这一幕,脸色骤变,攻击不由自主地减缓,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热门小说推荐
帐中婚

帐中婚

文案:季绾是小户之女,许配给了木匠家的小儿子沈栩为妻。怎料成婚前夕,沈栩寻回了身份,原是太师府被抱错的嫡子。而原本的嫡子君晟,已位极人臣。好在君晟是个讲理的,与沈栩换回了...

世界,去死

世界,去死

世界,去死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世界,去死-见春台台台-小说旗免费提供世界,去死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暴徒游戏[港]

暴徒游戏[港]

霍邵澎第一次见虞宝意,是他晚宴中途离场,上车前,酒楼墙灯打不到的暗处,有一男一女在争执。那女人音色温绵清越,语速不急不慢,区别于港城女白领三句话恨不得揉成一句的急促,就连吵架,也是一种天然...

搬空家底去下乡

搬空家底去下乡

梦见自己穿越时空回到了60年代,爹不疼娘早死,渣爹后娘想把她卖给老男人,看她如何,肥揍一顿,搬空家底快快乐乐的下乡去,迎接新生活......

父

本文是父子年下文,就是讲倒霉的主角被倒霉地抓去做实验,然后倒霉地活了下来,最后倒霉地被"孩子们"豢养的故事,事先注明是NP。 进化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人类这个物种自伊始起就处于进化史中,随着科技的发展,随着时间的转移,人类将这种本能从被动转为主动,无数科学家在研究着这一课题,想要打破人类的界限——他们想要创造"神"。 基因学,生物学……无数的实验和研究后,总是达不到所要结果的他们将目光放到了上帝禁区,随着研究的进一步表明,生物体越小,大脑能够开发的程度越大,最高的成就便是出生只有十多分钟的婴儿脑域开发到55%! 但是这依旧不能满足他们,他们认为后天的改良无论无何都比不上先天的优势。 疯狂的科学家建立了"父体计划":父体没有任何能力,与普通人无异,但是他们与女人交配产下的后代,能成为神!父体计划最后成功的实验体,只有一人。 PS:老规矩,还是"伪"字开头,这片是伪种马文吧远目,注意不是男男生子文啊喂!...

大佞臣

大佞臣

设定:古代架空王朝,男子可婚配,嫁者为赤子,意为放弃男子权利(主要指继承权娶妻权等),如女子般出嫁。一旦选择成为赤子,终身不可变。 文案:相府嫡子沈容,年幼丧母,其父不仁,九岁时险溺水而亡,因缘际会为一贵人所救,其后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高中入仕为官,为报其母之仇,谄媚攀附用尽手段,谋取皇子为妻,掀朝堂风云 注: 1、官职私设较多,但不复杂,不在文案列明 2、宅斗内容在中后段,前段主要讲婚嫁,整体内容轻松不虐不烧脑 3、攻腹黑心机重,受性格对外蛮横跋扈,对内黏人爱撒娇,有分寸会看场合,恋爱脑 公告内容:本文将于7月1日周一完结倒V,倒V章节从31—140,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 ┄┄ 立意:若慷他人之慨,他人必以其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