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砰”于汉超朝党爱国脚下开了一枪,后者立刻停止动作。
于汉超再次使用对讲机联络指挥部,耳机里只有沙沙的电流声,无人应答。
“或许你可以用手机打个电话。”党爱国说。
“闭嘴!”于汉超厉声喝令,“给我出去,一个个慢慢走。”
党爱国高举双手,很配合的向外走,于汉超精神高度紧张,手指搭在扳机上,押送他们来到大门口,他没注意到,山下的枪声已经停了。
走出大门的一瞬间,于汉超惊呆了,他十分钟前进来的时候,对面山上烈焰熊熊,现在竟然花香鸟语,一片祥和,山火根本就不曾发生过,他回望甄悦,甄悦也是目瞪口呆。
趁着于汉超发呆,早已蓄势待发的雷猛突然发难,劈手抢下了他的手枪,甄悦刚想开枪,脑门也顶上冰冷的枪管。
“有种就打死我,别想拿我当人质。”于汉超宁死不屈。
一枪托砸在他后脑勺上,于汉超当场昏死过去。
……
城中村出租屋,铁架子床上躺着昏迷不醒的于汉超,桌上杯盘狼藉,残羹剩饭,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身上,于汉超嘴角抽动了一下,猛然跳起来,习惯性的去拔枪,当然摸了个空。
他赫然发现自己的特警作战服不见了,只穿着棉毛衫和秋裤,环境也是如此的陌生,如果这是一个噩梦的话,他也应该躺在特警队的宿舍里,而不是这样肮脏的出租屋。
“于汉超,搬砖去了。”外面传来砸门声。
“你他妈才搬砖呢!”完全被搞迷糊的于汉超随手拿起一只鞋子砸过去,外面顿时没声音了。
桌上放着手机,于汉超拿过来拨通了最站值班室的号码,听筒里却传来房地产销售的广告,他怀疑自己拨错了,重新打了一遍,依然是某售楼处的电话。
他迅速穿上搭在床尾的衣服,拿上手机出门,附近是一处工地,建筑工人在脚手架上忙碌着,路上不时有头戴安全帽的工友和他打招呼,喊他小于或者汉超,于汉超完全懵了,他不认识这些人,可是这些人却像是和他朝夕相处的伙伴一般。
于汉超摸遍全身也没找出二十块钱,干脆撒开两条腿,以急行军的速度奔向特警大队,可是到了门口,哨兵拦住了他:“你找谁?”
“我是于汉超,神剑的。”于汉超更加惊诧,因为他从哨兵的眼神里看到了陌生和警惕。
“找人的话到那边登记。”哨兵不让他进去,完全把他当成地方上的老百姓。
于汉超无奈,只好在值班室登记姓名,打电话让战友来接,他还问值班的士官:“翠微山那边情况怎么样?”
“什么翠微山?”士官疑惑道。
战友小王接了电话,果然出来接他了,但是态度也很古怪,小王是他武警学院的同学,两人关系很铁,此时却带着敷衍和嫌弃的表情。
“发生了什么事?”于汉超问他,“他们是新来的么,怎么都不认识我。”
小王说:“汉超,有什么事,我正训练呢。”
于汉超都快疯了:“咱们不是全体出动去翠微山执行任务的么,司令员都被狙击手打死了,战友们死伤几十号人,我从后山爬上去,抓住了犯罪分子……”
小王没等他说完就不耐烦的打断:“汉超,你喝多了吧,部队根本没出任务,司令员也没出门,正开会呢。”
于汉超说:“不对劲,你带我去找司令员,我当面问清楚。”
现代兵王不小心穿越到了抗战时期一个傻子兵上,且看这个傻子兵如何给日军搅局。“一定要给我弄死那个二愣子”日军高官说道;“今天二愣子又干啥去了,你怎么不派人跟着”政委说道;“别让二愣子知道...
诸天万界穿越诸天系统都是大佬垂钓的鱼饵!李觅重生到了1998年高一的时候,重生后李觅不知道还是不是重生在原来的蓝星,蓝星上没有超凡的存在,和重生前大差不差。不同的是他有了超越普通人的记忆力以及罗辑思维和计算能力,都重生了,长生也不是没有不可能,没有超凡就科技证道。基因,纳米,星空......
本书名称:童话保质期本书作者:林小枣本文文案:高考结束后,小城少女宋知遇见了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对方递给她巨额支票:“我雇你,来扮演我两个月。愿意吗?”大小姐锦衣玉食,无所不有,却被“好闺蜜”长期压榨霸凌,还有一个控制狂爸爸。窒闷压抑之下,她想逃离,雇宋知来做自己的替身。她殷切又紧张的望着宋知,如此沉郁的环境,恐...
姜吟与傅云川隐婚五年,他们向来是夜里狂欢,白日生疏。她以为,是他天性凉薄冷漠,哪怕心是石头做的,也有捂热的那一天。直到她看到那个冷漠的男人为一名娇软女大学生怒砸几千万过生日,高调公开小女友,她才知道自己苦心经营五年的婚姻多么可笑。五年来,她除了一纸结婚证,什么都没有。他却说:“小姑娘怀孕了,我得给她一个名分。”姜吟才知道,他不是生性凉薄,只是不爱她。于是绝望放下,递出离婚协议,男人轻蔑一笑,“你别后悔。”直到,亲眼目睹她被另一个男人捧在心尖高调求婚。曾经骄矜凉薄的男人,慌了神:“老婆,你最爱我,对不对.......”...
前面比较正统,后面文风就比较搞笑。没办法,我骨子里就是个逗逼,特别是111章之后,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完全放飞自我了,怎么开心怎么写,所以不喜欢搞笑文的,要提前避下坑哦。北宋的卢生,黄粱一梦,在钢筋混凝土的世界里生活了一世,然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中。开启了自己成为北宋大药商的传奇一生,采药,炮制,做中成药…感情戏份一......
林霁是个直男,郑知夏从十三岁起就知道了 他能和林霁好得穿一条裤子,却永远没办法讲出自己见不得人的心思,他学着粉饰太平,用一整个青春跟在林霁身边当一个乖巧听话,从不迟到早退的好学生,好和林霁这个真正的天之骄子永远走在同一条路上 但也只是仅此而已了,郑知夏知道自己永远没办法成为林霁的爱人,他玩着一场只有自己知道的好朋友游戏,直到一天酒醉,舞台塌陷真相暴露,他成了被林霁避之不及的存在,看着林霁迅速地宣布订婚消息,并收到了一份伴郎邀请 郑知夏倒也没有这么不知趣,他收拾好自己,体面道别离开,迅速地投入到新的情感中,将感情宣告于天光之下 再次见面时他穿着敞着口的黑衬衫,一头乖巧的黑发挑染了几撮显眼而叛逆的银色,笑得斯文却冷淡,搂着男友的腰礼貌地叫了声“哥哥” 一切的一切都走向了新生 ——除了林霁,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林霁×郑知夏 预警: 直掰弯文学,内容不代表作者本人三观,请勿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