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除了那恼怒的声音之外,李慕还感受到了一股愤怒的情绪。
他立刻施展导引之术,将那一丝愤怒之情吸引了过来,第二魄伏矢主意识,从愤怒中诞生,针对他的任何情绪都有用处,不能浪费。
对方扰民还有理了,李慕对着墙的另一面,说道:“我想睡到什么时辰就睡到什么时辰,你管我?”
女人顺着他的话道:“我在我家院子里唱曲,你管我!”
李慕试图和她讲道理:“我睡觉没有打扰别人,你打扰到我了。”
“为什么别人没有被打扰,偏偏打扰到你!”
……
事实证明,他试图和这个女人讲道理,本来就是错误的,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李清那么通情达理。
他将那女人的愤怒情绪全部导引了过来,然后美滋滋的回房补觉。
凝聚七魄极难,他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补足睡眠之后,他还得出门助人为乐,继续收割喜悦情绪,争取在一个月内,将第一魄彻底的凝聚出来。
他回到房间,关好门窗,盖上被子,很快便再次入睡。
一墙之隔的院子,一名身材婀娜的美貌女子跺了跺脚,咬牙道:“气死我了!”
梳着双丫髻的少女从房间里面跑出来,问道:“小姐,怎么了,你刚才在和谁说话呢?”
“和一头猪!”
对面已经没有声音传来,柳含烟忿忿的说了一句,也没有了练嗓子的心思,问小丫鬟道:“东西都送到了吗?”
少女点了点头,说道:“就剩下我们左边的邻居了,我现在就去送。”
柳含烟挥了挥手,生气道:“那家不送了!”
“啊,为什么啊?”少女一脸疑惑。
她们刚刚搬到这里两天,想着两个外乡的弱女子,这里人生地不熟,平日里生活上或许会有多方不便,于是便买了些糕点果脯之类的小礼物,给左邻右舍送去一些,顺便和他们熟悉熟悉,以后遇到了什么事情,也好请人家帮忙。
周围的人都送了,唯独不送距离最近的邻居,少女有些想不明白。
柳含烟面无表情道:“不为什么,我说不送就不送。”
为了不打扰邻居,她巳时才开始练嗓子,寻常人卯时便开始起床忙碌,哪想着居然会有人睡到巳时,还说她唱歌是“鬼叫”,这口气,她怎么都忍不下,怎么可能再去送他礼物?
“哦……”见小姐似乎心情不好,少女偷偷看了隔壁的院墙一眼,也不敢再问了。
李慕一觉睡到午时,顿觉神清气爽,这是他近几天睡的最舒服的一个觉,如果中途没有被人吵醒,那就更加完美了。
说起那个大早上唱歌的女人,李慕记得,隔壁那栋院子,以前一直都空置,不知道什么时候住了人过来,而且看起来还是个不好惹的,泼妇一样,李慕在和她短暂的交手中处于下风,只希望以后别再和她有什么牵扯。
他先将《聊斋》的部分初稿抄录了几遍,分别投给了几个书铺。
这些书铺的规矩大同小异,自投稿之日起,七日之后,可来书铺询问书稿是否被选用。
穷文富武,修行更是一件烧钱的事情。
符纸朱砂本身的价格就不便宜,修行用到的有了年限的天材地宝,更是天价,更何况李慕还想生活的好一些,仅凭他每个月五百文的俸禄是不能保证这些的。
投完稿之后,李慕惯例性的在街上巡逻,抓住一切收集七情的机会。
虽说凝魄之路开局进展顺利,但李慕却从来都没有因此而松懈。
喜、怒、哀、惧、爱、恶、欲,此七情中,最容易获得的就是喜,他利用捕快的身份,惩恶杨善,捉奸除恶,也是收集别人喜悦和感激的捷径。
但除了喜之外,其余六情要怎么获得?
又要帮助别人获得喜悦和感激,又要让人对他产生愤怒、厌恶甚至恐惧,这是互相矛盾的,而哀情,李慕还没有任何头绪,最麻烦的是欲,他应该怎么做,才能让人对他产生强烈的,足够的欲望——这些事情只是想想就让他头疼不已。
现代兵王不小心穿越到了抗战时期一个傻子兵上,且看这个傻子兵如何给日军搅局。“一定要给我弄死那个二愣子”日军高官说道;“今天二愣子又干啥去了,你怎么不派人跟着”政委说道;“别让二愣子知道...
诸天万界穿越诸天系统都是大佬垂钓的鱼饵!李觅重生到了1998年高一的时候,重生后李觅不知道还是不是重生在原来的蓝星,蓝星上没有超凡的存在,和重生前大差不差。不同的是他有了超越普通人的记忆力以及罗辑思维和计算能力,都重生了,长生也不是没有不可能,没有超凡就科技证道。基因,纳米,星空......
本书名称:童话保质期本书作者:林小枣本文文案:高考结束后,小城少女宋知遇见了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对方递给她巨额支票:“我雇你,来扮演我两个月。愿意吗?”大小姐锦衣玉食,无所不有,却被“好闺蜜”长期压榨霸凌,还有一个控制狂爸爸。窒闷压抑之下,她想逃离,雇宋知来做自己的替身。她殷切又紧张的望着宋知,如此沉郁的环境,恐...
姜吟与傅云川隐婚五年,他们向来是夜里狂欢,白日生疏。她以为,是他天性凉薄冷漠,哪怕心是石头做的,也有捂热的那一天。直到她看到那个冷漠的男人为一名娇软女大学生怒砸几千万过生日,高调公开小女友,她才知道自己苦心经营五年的婚姻多么可笑。五年来,她除了一纸结婚证,什么都没有。他却说:“小姑娘怀孕了,我得给她一个名分。”姜吟才知道,他不是生性凉薄,只是不爱她。于是绝望放下,递出离婚协议,男人轻蔑一笑,“你别后悔。”直到,亲眼目睹她被另一个男人捧在心尖高调求婚。曾经骄矜凉薄的男人,慌了神:“老婆,你最爱我,对不对.......”...
前面比较正统,后面文风就比较搞笑。没办法,我骨子里就是个逗逼,特别是111章之后,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完全放飞自我了,怎么开心怎么写,所以不喜欢搞笑文的,要提前避下坑哦。北宋的卢生,黄粱一梦,在钢筋混凝土的世界里生活了一世,然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中。开启了自己成为北宋大药商的传奇一生,采药,炮制,做中成药…感情戏份一......
林霁是个直男,郑知夏从十三岁起就知道了 他能和林霁好得穿一条裤子,却永远没办法讲出自己见不得人的心思,他学着粉饰太平,用一整个青春跟在林霁身边当一个乖巧听话,从不迟到早退的好学生,好和林霁这个真正的天之骄子永远走在同一条路上 但也只是仅此而已了,郑知夏知道自己永远没办法成为林霁的爱人,他玩着一场只有自己知道的好朋友游戏,直到一天酒醉,舞台塌陷真相暴露,他成了被林霁避之不及的存在,看着林霁迅速地宣布订婚消息,并收到了一份伴郎邀请 郑知夏倒也没有这么不知趣,他收拾好自己,体面道别离开,迅速地投入到新的情感中,将感情宣告于天光之下 再次见面时他穿着敞着口的黑衬衫,一头乖巧的黑发挑染了几撮显眼而叛逆的银色,笑得斯文却冷淡,搂着男友的腰礼貌地叫了声“哥哥” 一切的一切都走向了新生 ——除了林霁,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林霁×郑知夏 预警: 直掰弯文学,内容不代表作者本人三观,请勿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