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喝多(第1页)

林原野不负众望地点了一堆洋酒。

大家暂时忘掉工地停工的烦恼,热热闹闹地喝起酒来。娃娃脸叫上林原野和他们玩划酒拳,发现自己会的那套规则,和他们这边的规则有点出入,林原野又重新学了他们惯用的那套规则。

他很快就发觉,自己似乎低估了面前这群人的酒量。几个平日里老实本分的工人,喝起酒来却豪爽而又痛快。他们的酒量,似乎并不比常年混迹于酒吧的林原野差。

玩不习惯这边划酒拳的新规则,林原野很快又输了一局。他自觉举起酒杯来喝,脸颊上已经染上薄薄的绯意。

肤色白的人似乎很容易显色,察觉到自己的面颊升温,林原野心中仍是很清楚,自己离喝醉还有很远的距离。

然而当他抬眸环顾其他人时,却见那些人皮肤偏黑的脸上,半点酒意上头的绯红也没有。他又端着喝完的酒杯,扭头去看身旁的男人。

程燎玩起游戏来似乎游刃有余,输掉的次数屈指可数,面前的酒杯甚至没怎么拿起过。林原野略有不平衡地扬了扬眉,放下手中的空酒杯,转而双手捧住脸颊,眉眼间染上几分笑意,故作语气不满地道:“你们这是欺负外地人。”

娃娃脸神情微憨地摸了摸脑袋,“洋酒价格这么贵,喝起来还没有白的辣。”

对于他们的酒量是怎样练出来的,林原野心中终于微微了然。

小镇酒吧里喝到的酒,自然不能与他从前喝过的那些酒比。只是许久不曾在酒吧里这样喝过酒,林原野还有些不适应,想找点其他的事情,来稍稍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他心中这样想着,也就这样去做了。

林原野从座位里站起来,指着中间舞台上表演的小乐队问:“你们想听歌吗?我给你们唱歌。”

在座众人自然都十分捧场,其中以娃娃脸的表现最为热情。林原野转身离开座位,径直朝舞台的方向走去。娃娃脸将其他人都叫起来,去舞台下时刻准备着为他喝彩。

恰逢一首歌已经结束,林原野与乐队主场商量两句,便临时取代了对方在话筒前的位置。剩下的两名乐队鼓手与吉他手,配合林原野切换了歌曲风格。

酒吧里霎时响起一首民谣的前奏,林原野在微醺的酒意里握住话筒,眼眸低垂投向半空里,嗓音不高不低地唱出第一句词来。

这大概算得上一首经典传唱的歌曲,即便是在这个小小的镇子上,几乎在座的所有人,也曾经听过这首歌。

他的声线与原唱的声音不太像,然而嗓音与情绪糅杂于其中,当歌声落在其他人耳朵里时,听不上去并不会觉得违和,甚至还隐约唱出了属于他的独特味道来。

歌词中的主题与爱情毫不相干,林原野一边游刃有余地唱,一边在半空里对上程燎的目光。

男人身量笔直挺拔地站在台下,神情淡然地看着台上的他。对方眼中虽然不见任何起伏的情绪,目光却也始终不曾从他身上挪开过。

林原野突然就意识到,他似乎有点喜欢被程燎这样注视着。

歌曲唱到间奏部分,林原野停了下来,侧耳认真去听身旁鼓点的节奏。鼓手坐在架子鼓后方,手中松松握着两根鼓棒,动作看起来驾轻就熟。

显然对专业的鼓手来说,这是一段比较简单的演奏。

余光飞快扫过台下站立的男人,林原野忽然笑了一下,指尖从话筒上松开,转身从鼓手手中拿过鼓棒,凭着脑海中已经不算清晰的记忆,将右手那根鼓棒轻轻抛向空中。

鼓棒在空中顺利完成头与尾的翻转,林原野伸出右手,稳稳地接住鼓棒的尾部,踩着吉他始终未停的弹奏,在大鼓上落下完美的节奏点。

林原野操纵着手中的两根鼓棒,在鼓声短暂地出现断层过后,又顺利地合上了吉他声中的节拍。

台下的娃娃脸忍不住张嘴惊呼了一声,望向林原野的眼睛里缀着憧憬与向往的光芒。

他的架子鼓其实敲得有些滞涩生疏,但即便是这样,沐浴在明亮灯光里的林原野,也依旧看上去明媚灿烂,而又熠熠生辉。

程燎就那样站在台下看着他,从头至尾未给出过只言片语的评价,身侧自然垂落的指尖却难以自抑地动了动,望向他的那双黑眸里,似有藏在月光后的潮浪无声缓慢地翻涌而起。

热门小说推荐
抗日之兵魂传说

抗日之兵魂传说

现代兵王不小心穿越到了抗战时期一个傻子兵上,且看这个傻子兵如何给日军搅局。“一定要给我弄死那个二愣子”日军高官说道;“今天二愣子又干啥去了,你怎么不派人跟着”政委说道;“别让二愣子知道...

诸天真灵道

诸天真灵道

诸天万界穿越诸天系统都是大佬垂钓的鱼饵!李觅重生到了1998年高一的时候,重生后李觅不知道还是不是重生在原来的蓝星,蓝星上没有超凡的存在,和重生前大差不差。不同的是他有了超越普通人的记忆力以及罗辑思维和计算能力,都重生了,长生也不是没有不可能,没有超凡就科技证道。基因,纳米,星空......

童话保质期

童话保质期

本书名称:童话保质期本书作者:林小枣本文文案:高考结束后,小城少女宋知遇见了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对方递给她巨额支票:“我雇你,来扮演我两个月。愿意吗?”大小姐锦衣玉食,无所不有,却被“好闺蜜”长期压榨霸凌,还有一个控制狂爸爸。窒闷压抑之下,她想逃离,雇宋知来做自己的替身。她殷切又紧张的望着宋知,如此沉郁的环境,恐...

春夜觊觎

春夜觊觎

姜吟与傅云川隐婚五年,他们向来是夜里狂欢,白日生疏。她以为,是他天性凉薄冷漠,哪怕心是石头做的,也有捂热的那一天。直到她看到那个冷漠的男人为一名娇软女大学生怒砸几千万过生日,高调公开小女友,她才知道自己苦心经营五年的婚姻多么可笑。五年来,她除了一纸结婚证,什么都没有。他却说:“小姑娘怀孕了,我得给她一个名分。”姜吟才知道,他不是生性凉薄,只是不爱她。于是绝望放下,递出离婚协议,男人轻蔑一笑,“你别后悔。”直到,亲眼目睹她被另一个男人捧在心尖高调求婚。曾经骄矜凉薄的男人,慌了神:“老婆,你最爱我,对不对.......”...

北宋大药商

北宋大药商

前面比较正统,后面文风就比较搞笑。没办法,我骨子里就是个逗逼,特别是111章之后,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完全放飞自我了,怎么开心怎么写,所以不喜欢搞笑文的,要提前避下坑哦。北宋的卢生,黄粱一梦,在钢筋混凝土的世界里生活了一世,然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中。开启了自己成为北宋大药商的传奇一生,采药,炮制,做中成药…感情戏份一......

无尽夏

无尽夏

林霁是个直男,郑知夏从十三岁起就知道了 他能和林霁好得穿一条裤子,却永远没办法讲出自己见不得人的心思,他学着粉饰太平,用一整个青春跟在林霁身边当一个乖巧听话,从不迟到早退的好学生,好和林霁这个真正的天之骄子永远走在同一条路上 但也只是仅此而已了,郑知夏知道自己永远没办法成为林霁的爱人,他玩着一场只有自己知道的好朋友游戏,直到一天酒醉,舞台塌陷真相暴露,他成了被林霁避之不及的存在,看着林霁迅速地宣布订婚消息,并收到了一份伴郎邀请 郑知夏倒也没有这么不知趣,他收拾好自己,体面道别离开,迅速地投入到新的情感中,将感情宣告于天光之下 再次见面时他穿着敞着口的黑衬衫,一头乖巧的黑发挑染了几撮显眼而叛逆的银色,笑得斯文却冷淡,搂着男友的腰礼貌地叫了声“哥哥” 一切的一切都走向了新生 ——除了林霁,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林霁×郑知夏 预警: 直掰弯文学,内容不代表作者本人三观,请勿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