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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腹便便的胖男人坐在油灯下,翻看着一卷话本,百无聊赖。
搬尸人咳嗽了两声,后者才反应过来。
“有三件事。”
搬尸人往桌让一坐,随口道,:“第一件,季家三兄弟的事儿,我没找到谁干的。”
听罢,胖男人一挑眉头,“这渭水还有你钻不进去的犄角旮旯?还有你找不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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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的我像只老鼠一样。”搬尸人翻了个白眼,“据那风尘女子的证词,我还真不晓得渭水啥时候出了这号人物。”
“那便算了。”胖男人放下书本,摆了摆手,“反正那三人,该死。”
搬尸人点头,继续道,“第二件事,有人对黑水帮动手了——五个人被拧断脖子后,烧成焦尸,同样难找到凶手。但我问了,不是我们的人动的手。”
“嗯。”胖男人点头:“那是……正青帮?”
“不大可能。”
搬尸人摇脑袋:“那谢青不是那么激进的人,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不会贸然动手——而且死五个无足轻重的帮众,除了撩拨黑水帮的怒气儿以外,没有任何作用。
我更倾向于是那个杀了季家三兄弟的摘头鬼动的手,虽然没有证据,但那家伙似乎对所谓的‘仪式’感,充满了固执。
那黑水帮的五个家伙下跪的姿势,排列的顺序,都与季家三兄弟如出一辙。”
胖男人听罢,沉默了。
仿佛在思索那摘头鬼,究竟是谁?
或者说,在这多事之秋,他是敌是友?
顿了顿,他才问道:“第三件事呢?”
话音落下,搬尸人咧开嘴,露出一排整齐的黄牙,舔了舔嘴唇,像极了某种渴血的野兽,“第三件事儿,肖子华……越狱了。”
胖男人扭过头,“他越狱了,你这般高兴做什么?”
“啧!”
搬尸人笑了笑:
“这些年来,碍于他从余老哥那儿偷来的身份,咱们让他逍遥快活了那么多年,每次我快要忍不住了,你都说没到时候。
但现他那总捕的身份没了,时候也快要到了,他还傻乎乎地从牢里逃出去了,殊不知,于他而言,大牢里才是最安全的咧!
你说我,如何不高兴?该不该高兴?值不值得……高兴?”
沉默。
听了这话,胖男人沉默了好久,最后才站起身来,他那懒散又无害的伪装被瞬间撕裂,眼中流露出宛如蛇类一般的冰冷与森寒,
“——干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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