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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

传说中死了的丈夫回来, 该是什么反应?喜极而泣?抱头痛哭?余思雅做不到,她觉得原主在这里可能会因为摆脱了寡妇的身份而开心, 但她很满意寡妇这个逍遥自在的身份。

所以听说这个人就是沈跃, 余思雅心里只剩抗拒和尴尬。

好在沈跃主动跟周部长聊了起来:“周部长说得是,这几年谢谢公社照顾我家里了。周部长,王书记, 抽烟!”

他拿出烟盒, 抖出烟,分别递给周部长和王书记, 接人待物都很周到, 完全没有刚见面时的冷漠。

周部长接过烟, 拍了拍他的肩膀, 问出了余思雅也很好奇的问题:“你好好的, 上面怎么会来你牺牲的消息?”

沈跃擦燃火柴, 帮他点燃了烟,才说道:“误会一场,我被派去南边出一趟任务, 中间出了点岔子, 没能在规定的时间里返回, 失去了联系, 部队以为我牺牲了, 就给家里了消息。三个月后,我们幸存的几个同志才从缅甸边境绕回国, 当时没几个人知道, 我们就又被派去了过去。”

他短短数语, 没说其中的惊险,但余思雅却能大致猜测得到。

沈跃眼尾一挑,余光瞥了余思雅一眼,眼底满是疑惑和好奇。

他跟余思雅此前只接触过一次,就是结婚那天。她给人的印象就是腼腆、羞涩、胆小,明明很抗拒他,整天都没敢抬头正眼看他一眼,但凡他靠近她两米内,她浑身就绷得紧紧的,两只手死死捏着手帕,一副生怕他把她吃了的样子,却还是不敢说。

沈跃不喜欢勉强人,见她对他们俩的这段婚姻如此抗拒,那天晚上索性装醉,躲过了洞房,省得他们俩都尴尬。

第二天上午,他就接到了归队的电报。走了这两年多,他对余思雅的长相都有些模糊了,偶尔想起这个人,想到的也是她应该是改嫁了,还挺庆幸新婚当晚自己没做什么,省得耽误了人姑娘。

谁知道回来后,在半路上就遇到了她。而且这姑娘的性子也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竟然变成了一个连公社书记都赞不绝口的厂长,还敢瞪他。要不是同公社,同名字,他都不敢相信。

如今又从周部长口里得知自己音讯全无的这两年多,对方还承担起了替他撑起这个家的责任,沈跃心里更是五味杂陈。

他笑着对周部长说:“周部长,你放心,我会好好对小余……的。”

“这就好。”周部长欣慰地看着余思雅,“小余同志,你也算苦尽甘来了。以后这小子要是欺负你了,你来找我,我给你作主。”

余思雅心里苦啊,脸上还得摆出一副笑脸:“谢谢周部长。”

周部长推了沈跃一把:“去陪你媳妇,我跟王书记有话说。”

说着,他坐到了王书记斜对面,背对着他们。

沈跃无奈,只好坐到了余思雅旁边。

余思雅也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摸了摸鼻子:“谢谢你的衣服。”

沈跃淡淡地说:“要说谢,也是我该对你说声,谢谢你替我照顾家里。”

“不用客气,建东和红英都是好孩子,我也没怎么照顾他们。”余思雅真心地说。她照顾两个孩子,固然有同情的成分在,但最主要的还是两个孩子善良、乖巧,知道感恩,要换了余国辉两口子那样的人,看她搭不搭理。

车斗里还有三个人,很多话也不方便说,两人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问的无非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吃饭没有这样客套的话。

好在这儿离公社不远了,路又好走,不到十分钟车子就停了下来。

周部长和王书记、朱国明陆续下车,沈跃在最后,他跳下车后,伸出了手,对余思雅说:“我扶你。”

余思雅现在心情乱得很,不想回去跟沈跃大眼瞪小眼,便将口袋里的钥匙拿了出来,塞到了沈跃手里:“你先回家吧,柜子里有吃的,我还有点工作要尽快安排下去,得去养殖场一趟。时间不早了,朱同志要是不急着回去,今晚到家里住一晚,明天我给你找个车子再走吧。”

沈跃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拿过钥匙:“好,我们先回家了。”

余思雅舒了口气,坐车子上,催促潘永康:“走吧,回养殖场。”

车子开走,朱国明似乎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感叹:“路是嫂子出钱修的,电是嫂子花钱通的,车子也是嫂子买的……那队长你以后岂不是吃软饭的?”

沈跃现在心情也不平静,摁了一下他的头:“怎么,羡慕了?”

说完又朝王书记和周部长打了个招呼:“王书记,周部长,我们先回去了,改天有空一起喝酒。”

周部长摆手:“快回去吧,你刚回来,还有不少要收拾的,有空来公社,咱们喝两杯。”

沈跃点头,拉着朱国明往自己家走去。

一路上看着村村架起的电桩和空中的电线,朱国明那个惊叹,稀奇不已。等走到清河村,看到他们的人眼睛里都投来诧异的目光。

“你……你是沈老二家的那个去当兵了的娃?”有个老太太想了很久认出了沈跃。

沈跃笑道:“是啊,三奶奶,我回来了。”

三奶奶看着他高兴地笑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哎,可惜你妈走得早,没法看到你回来了。”

沈跃脸上的笑容消了下去:“三奶奶,我先回去了。”

“嗯,你这么远回来,肯定累了,先回去歇着吧。”三奶奶摆手,等沈跃一走,她就跟过路的人兴奋地说,“沈老二家那个去当兵听说牺牲了的小子回来了……”

沈跃领着朱国明回家。

两年多不见,房子还是这样,红砖瓦房,没什么变化,也不是,好像比以前清冷了许多。

以往,他回来,弟弟妹妹总是很兴奋地围拢过来,他妈也拉着他抹眼泪,现在屋子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拿起钥匙打开门,沈跃现家里的旧家具似乎都换了,桌子凳子都比较新,砖瓦墙上糊了一层报纸,看样子还比较新。桌子上摆着一摞书和本子,最上面的那本叫《代数》,下面写着清秀的“余思雅”三个字。

一切没变,一切好像又都变了!

朱国明也认识一些字,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瞄见书,惊讶地说:“嫂子的字写得挺好看的,这是什么书?”

沈跃将提的包放在了书上,挡住了朱国明的视线:“饿吗?去灶房弄点吃的。”

一提吃的,朱国明的注意力马上被转走了。他摸了摸肚子:“午饭都没吃,饿死了,队长,你们家有什么?”

沈跃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是秋天,红薯应该不少。他到灶房,用余思雅给的钥匙,打开了柜子。

朱国明立马探头过来,看了一眼就惊呼:“哇,队长,你们家好多好东西,大米白面鸡蛋玉米粉,还有这个袋子是什……麦乳精,嫂子真能干!”

沈跃也有点意外,哪怕部队说,给了他家五百块的抚恤金,够家里花两三年,他其实也一直有点担心他们的日子不好过。但现在他现,是他想多了,没了他,他们的日子比以前还好。

沈跃十几岁就参军,也不会做其他的,便舀了一碗米:“煮大米饭吧,下面垫点红薯,我去看看地里有什么菜。”

朱国明从小也是过苦日子,能有大米饭吃就偷笑了:“好,队长,我帮你洗锅烧火?”

两个人都不擅厨艺,弄得手忙脚乱。

就在这时,院子里忽然传来了一阵自行车的铃声,紧接着还有一道由远及近的高呼:“哥,哥,哥……”

听到声音,沈跃走了出去,看到沈建东骑着自行车,小脸涨得通红奔过来,一到院子他就跳下了自行车,也不管车子歪到了地上,像是猴子一样飞窜到沈跃面前,抓住他的胳膊,上下打量,又哭又笑,“哥,你没事,你回来了,真好!你怎么不传个消息回来啊?”

沈跃脸上浮起笑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目光欣慰:“有点事情耽搁了,长成大小伙子了。”

沈建东抹了一把眼泪,哽咽着说:“哥,妈,妈走了!”

沈跃脸上的笑容沉寂了下去,一把搂住沈建东:“哥知道,这两年辛苦你们了。”

沈建东擦了擦眼泪,挣开他的手:“不辛苦,你回来就好,我们好想你。”

沈跃有点不习惯这样温情的一幕,他目光一转,落到院子里:“你背篓里都是什么,掉地上了!”

沈建东这才想起自己的背篓忘了,哀嚎:“哎呀,我的货!”

说着飞快地跑回去将车子扶了起来停好,然后低头捡东西。

沈跃见了,过去帮他捡,地上的东西很杂,有针线、头绳、火柴、牙膏、牙刷等小玩意。

“你在卖这些?”沈跃有些迟疑。

提起自己的生意,沈建东眉飞色舞:“是啊,这些都是我去县里面进的,还是嫂子帮我搭的线,我拿回来卖卖。哥,你猜我上个月挣了多少钱?”

这些都是几分钱一两毛钱的东西,价钱并不高,沈跃随便猜了一个数字:“五块钱?”

沈建东摇头:“不止,二十多块呢。不过还是赶不上夏天卖冰棍,过年卖瓜子。”

看着他怀念的样子,沈跃摇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小弟是财迷。他把货都捡进背篓后,抓起那只绑着双脚在院子里扑腾的鸭子:“哪来的鸭子,要养吗?”

沈建东摇头:“有养殖场养什么鸭子。这是嫂子在养殖场买的,让我拿回来今晚吃,说家里有客人,但傍晚肉联厂没什么肉了,就烧鸭子吃吧。”

闻言,沈跃沉默了片刻,问道:“你嫂子很好吧。”

“那是当然,我嫂子是天底下最好的嫂子了。”沈建东得意地说,“哥,咱们杀鸭子吧,天快黑了,得赶紧做饭。”

说着熟练地跑进厨房拿了菜刀和碗出来,然后拔了鸭脖子上的一团毛,对着没毛的地方就是一刀。

血流到了碗里,鸭子扑腾了两下断气了,等放完了血,沈建东将鸭子放进盆里,从锅里舀了两瓢热水,开始拔毛。他的速度非常快,几下就拔了不少毛在一边。

沈跃蹲下帮他拔毛:“你经常杀鸭子?”

沈建东得意地扬起眉:“你不在,我们家就我一个男子汉,这种事我不做难道还让她们两个女同志干啊?她们胆子小,当然得我来。”

沈跃没理他的臭屁,笑道:“建东长大了。”

“那是,哥,你今晚就等着我给你露一手吧。”沈建东笑呵呵地说。

朱国明听到这话,很意外:“队长弟弟还会做饭啊?”

沈跃这才想起灶房里还有一个人,便介绍双方:“这是我战友朱国明,老家林县的,你叫他国明哥吧。”

沈建东马上热情地打招呼:“国明哥。嘿嘿,自打红英去县里念书以后,家里就是我做饭啊。”

朱国明惊讶地问:“嫂子呢,她不做饭吗?”

沈建东立马瞪了他一眼:“我嫂子那么忙,哪里有功夫做饭,她是干大事的,这种小事当然交给我。”

听到这个答案,朱国明乐了,调侃沈跃:“队长,那以后你们家是你做饭还是嫂子做饭啊?”

沈跃慢悠悠地瞥了他一眼:“我做饭,怎么有意见?想吃就来拔鸭毛,我们家不养闲人!”

说着就把一只鸭翅膀塞给了他。

得,朱国明悻悻然地蹲下,懊恼不已,早知道就不打趣队长的。

论起做饭,在场三个男同志,最拿手的竟然是年纪最小的沈建东,两个大人只能听他指挥,去地里摘菜,剥蒜,切菜、洗菜、炒菜。

因为沈跃回来,又有客人,今天的晚饭做得很丰盛。沈建东做了一个红烧鸭子,一个韭菜炒鸡蛋,还有一个腊肉炒干豆角。

做好饭,天已经黑了,余思雅还没回来,沈建东自告奋勇地说:“哥,国明哥,你们饿了先吃饭,我去接我嫂子。”

“等一下,我去。”沈跃将菜一分为二,留了一份在锅里热着,然后说,“你跟国明先吃饭吧,今晚让国明跟你睡,吃过饭累了就早点休息,我去接你们嫂子。养殖场在哪里?”

沈建东指了指西北边:“就在咱们大队一队,哥,你骑自行车去吧。”

“好。”沈跃骑走了院子里的自行车。

暮色降临,到了下班时间,养殖场的职工陆续回家了,只有余思雅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小李收拾好东西出来,见她还没走,便过去敲了敲门:“余厂长,天都黑了,怎么还不回去?”

余思雅不想回去,回去就得面对自己多出来一个法律上的配偶这件事。天知道,她活了两辈子,连男朋友都没交过一个,突然多出来一个丈夫,还真是让人难以接受。

正是不知道该怎么跟沈跃相处,所以她才在办公室里磨磨蹭蹭,想拖晚一点回去,最好他们都准备睡觉了,这样就不用应付他了。

“还有点事,你先走吧。”余思雅扬了扬本子。

小李叹气:“这段时间你辛苦了,要是不急,就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再处理。”

余思雅含笑点头:“知道了,我心里有数,你先回去吧。”

见她这么说,小李也不好再劝,只得转身离开,刚扭头就看到台阶下方站了个高大的身影。他吓了一跳:“你什么人?”

沈跃从黑暗中走出来:“我来找余思雅。”

听到动静的余思雅已经出来了,看到这一幕,更头痛了,遂对小李说:“没事,来找我的。”

小李惊疑不定地看着双方,这个男人身板很结实,而且身上带着一股说不出来的煞气,总感觉不是什么好人。

小李怕是来找麻烦的,不肯走,问余思雅:“余厂长,这是远道而来的客商吗?要不要安排食宿?”

余思雅揉了揉额头,想着明天小李肯定会听到传言,索性直说:“不是,他是我……丈夫沈跃,你不用担心。”

啊?

小李的嘴巴张得鸡蛋那么大,脸也囧得通红,慌乱地说:“那……那我不打扰你了。”

然后落荒而逃。

人都找上门了,再留在养殖场也没意义,余思雅对沈跃说:“你等我两分钟,我收拾一下东西。”

沈跃像门神一样站在屋檐下,块头虽大,却很好说话:“不急,需要我帮忙吗?”

余思雅摇头:“不用了,就一点东西,我自己来就行了,你站一会儿。”

她进办公室,将文件放进抽屉里锁好,拿上自己的书塞进书包里,然后匆匆出来:“走吧。”

沈跃看了一下,手伸了过去:“我帮你拿吧。”

余思雅每次让沈建东拿东西拿习惯了,顺手就把包递了过去,等沈跃接过,她才意识到,这不是沈建东,有点囧,小声说:“谢谢。”

“不客气。”沈跃率先走出了养殖场。

自行车就停在门口,他跨上自行车,没有走,等在那里,看着余思雅过来,也不催。

余思雅看见自行车,有点尴尬,不过并不抗拒,这几天忙上忙下,她累得不轻,有自行车坐怎么也比走路强。

不过当她坐上去,现虽然都是坐后座,但骑车的人不一样,感觉还是不同的。

沈跃是个成年成熟男子了,身量更高,力气更大,他会等她坐上去了才骑车走人,而沈建东要小一些,力气也不够大,每次要先慢慢骑着车子再让她上去。

还有,两人给人的感觉也不一样。沈跃身材高大,背部宽阔,挡在面前,像一堵小山,给人一种强烈的存在感,让人难以忽视。

余思雅觉得有点不自在,不过很庆幸的是,她坐在后面,沈跃看不到。哎,说到底,她还是吃亏吃在近距离接触男性太少了,早知道,当年勤工俭学的时候也顺便谈场恋爱刷刷经验也就知道怎么跟年轻男同志相处了。

她不说话,沈跃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人说是夫妻,但比起陌生人来好不了多少。

安静地骑到家,沈跃将车子停在院子里,沈建东听到声音高兴地跑了出来:“哥,嫂子,你们回来了,我把饭给你们端上桌。水也烧好了,满满一大锅。”

余思雅感激地说:“好,辛苦建东了。”

还是小屁孩贴心,知道她每次出差回来都要洗澡,所以早早帮她烧好洗澡水。

“不辛苦,嫂子你最辛苦。”沈建东今天格外兴奋,把饭菜端上桌还不肯走,就坐在桌子边,逮着余思雅聊天,“嫂子,要是红英知道我哥还活着,肯定很高兴,我明天就去县里告诉她。”

余思雅拿起筷子点头:“也好,那你明天早上先去公社买点肉,回来做个红烧肉给红英带去吧,学校里的菜没什么油水。”

沈建东高兴地说:“好嘞。”

洗干净手进屋的沈跃听到这话,沉默了一下说:“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我带了一些票回来,正好去县里买点东西。”

沈建东自然乐意跟哥哥一起出行,他侧头兴奋地看着余思雅说:“嫂子,咱们一块儿去吧。”

余思雅好笑地看着他:“嫂子明天还要上班,哪有时间啊,你们去吧。”

沈建东有点遗憾,但知道余思雅最近又要忙厂子里的事,又要复习,便问:“嫂子,你想买什么,我帮你带!”

余思雅摇头:“你忘了我刚从省城回来吗?有需要我早买了。你们不用管我。”

“好吧。”沈建东还想说什么,忽然听到朱国明喊他。

“建东,建东,过来我问你个事情。”

沈建东只好跑回了屋:“国明哥,什么事?”

朱国明直接给了他一栗子,然后圈着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上,压低声音说:“你个傻小子,凑什么热闹呢,坏你哥好事。”

沈建东不解:“你瞎说什么,我坏我哥什么好事了?”

朱国明揉了一把他的脑袋:“小子,小别胜新婚有没有听说过,你哥跟你嫂子两年多没见了,你个小子插在中间,多碍事,妨碍你哥跟你嫂子亲热,懂不懂?赶紧地,躺下睡觉吧。”

乡下十四五岁的孩子,已经懂一些事了,沈建东脸刷地一下红了,不自在地坐在床上,小声嘀咕:“我哥才不是那样的人呢!”

朱国明嗤笑:“小子,等你长大就懂了,你哥要不是那样的人,那他就不是男人!”

沈建东怕这话被听到,不敢吭声,只是少年人的脸火烧火燎的,都快能煎鸡蛋了。

堂屋里,少了沈建东这个润滑剂,余思雅跟沈跃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人沉默地吃着饭。

余思雅吃完了碗里的饭就放下了筷子。

见状,沈跃抬头说:“你吃这么点就饱了?锅里还有,我给你添一碗饭吧。”

“不用了,晚上吃一碗就够了。”余思雅婉拒,然后咳了一声,开口说,“那个你身上有伤,我晚上睡觉不规矩,未免我碰到你的伤口,我去红英屋里睡吧。”

沈跃没动,沉默了两秒说:“不用,我去睡红英的屋子吧。”

“还是我去吧,红英过完年就17岁了,我去更合适。”余思雅找了个理由拒绝。不然等沈红英月底回来,沈跃岂不是得把屋子让给她,到时候就尴尬了。还不如她去睡沈红英的屋子,这样红英回来,她们姑嫂一起睡也没什么。

“随你。”沈跃很干脆地答应了。

余思雅松了口气:“那我去收拾东西了。”

沈跃点头,然后就看到余思雅如释重负地走出了堂屋,背影都透着欢快。沈跃不由放下了筷子,目光深深地看着隔壁屋透出来的灯光,眼睛很深,仿若浓墨一般,几乎快跟夜色融为一体。

住了两年多,要搬走,东西可不少,余思雅找了一个箱子才把自家的衣服装完,然后还有书,一块儿放进去,沉甸甸的,好几十斤,除此之外,还有被子被套也得换一下。

她忙得满头大汗,突然一只手从侧面伸了过来,拉住了被角,往另外一边拽:“我来帮你。”

“哦,好。”余思雅看到沈跃也不意外,这个人总是神出鬼没的,才回来不到一天,存在感就比谁都强。

他帮着余思雅重新套好了被子,侧头就看到了装满箱子的衣服,也没说什么:“我帮你搬过去。”

余思雅有点尴尬,她刚骗人说暂时搬到沈红英的屋子里住,转眼就被人现快把房间搬空了。

但他既然没戳破,余思雅也装糊涂,笑着说:“好,麻烦你了。”

沈跃弯腰轻松地抱起了那个对余思雅来说很重的箱子,放到隔壁屋,然后退了出去,说:“你先去洗澡吧,我来收拾。”

余思雅正不好意思,客气地推辞:“你先去洗吧,我来收拾就行了。”

沈跃看了她一眼:“建东说,你不喜欢收拾这些,既然不喜欢就别勉强了。”

余思雅脸顿时囧得通红,恨不得把沈建东拉出来打一顿,好个小子,他哥一回来就倒戈了,什么都说,她不要面子的啊?

总算看到余思雅摘下了那张客套的面具,沈跃笑了,声音都染上了笑意:“不喜欢刷锅洗碗正常,谁喜欢干这种琐事呢?不是还要看书复习吗?赶紧去洗澡,还能看会书。”

“那就谢谢了。”余思雅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就像沈跃所说,谁喜欢刷锅洗碗呢,他愿意干最好,自己省了事。

说完,余思雅拿着换洗的衣服就去了厕所旁搭建的小浴室。

等她洗完澡出来,桌子上已经收拾干净了,进屋,暖水瓶也灌上了开水,旁边的搪瓷缸子里还有半杯热气腾腾的开水。

不得不说,沈家兄妹三个都挺会照顾人,挺会做家务的,这点她非常满意,毕竟她是个家务废。

拿起搪瓷缸子吹了吹,余思雅喝了一口热水,心情也好了许多。目前来看,沈跃也不是个难相处的人,就这么先处着吧,等高考完后她再琢磨琢磨,怎么处理两人的关系。

哎,要是离了婚,她就得离开沈家了。余思雅还真有点舍不得沈建东和沈红英,到底相依为命两年多,两个孩子又乖巧贴心,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而且他们还是家务小能手,没了他们,她就得自己扫地抹窗户桌子,做饭洗碗洗衣服,想想就头痛。

算了,想这些也没用,时间紧迫,她白天要上班,只有晚上才有空复习,还是先看书吧,争取一次就考上。

余思雅甩去了脑海中的杂念,翻开昨天看到的地方,继续复习做题。

沈跃洗完澡出来,现弟弟房间的灯已经关了,也没有声音,估计是睡着了。

他走到院子里,秋天的黑夜,村子里静悄悄的,远处偶尔传来一声狗吠,点点模糊的灯光点缀在村落里,像是天上撒落的繁星,美好却又泛着一丝冷寂。

无声地叹了口气,他回房时路过余思雅的房间,看到门缝里的光还亮着,估摸着她还在复习。虽然还不大了解她,但从王书记、周部长和弟弟的口中得知,她是个非常勤奋的人。

沈跃回房,犹豫了一下,拿着东西过来,敲响了余思雅的房门。

余思雅正在解一道数学题,一直找不到思路,正烦躁,听到敲门声,更不耐烦了,起身一把拉开了门:“有事?”

看出她的暴躁,沈跃沉默片刻:“我能进去吗?有点事要跟你说,就几分钟。”

余思雅侧开了身:“进来吧。”

沈跃进屋,也没坐,就站在屋子里,然后拿出一个布袋子:“这是我两年多的工资,路上花了一些,还剩八百三十六块,这八百块你拿着。还有这里有些票,日用品的票我明天拿去县城用了,布票和这八斤全国粮票放你这儿。”

余思雅没想到他来是说这个,赶紧推了回去:“不用,我有工资,不缺钱。”

沈跃不动:“我们家的习惯就是女人管钱,以前是因为任务保密,不能寄工资回家。以后我的工资每个月留五块做零花钱,其他的按时寄回来,家里就辛苦你了。”

不是,他什么意思?他们不过顶多算见第二次的陌生人,把钱都交给她好吗?他是不是傻?

“真不用,我很忙,没空管家里的事,都是红英和建东在操心,你把钱交给他们保管吧。”余思雅还是推辞。

但沈跃也很固执:“你给他们生活费就是。他们还小,钱放在他们手里我不放心。”

余思雅很无语,敢情给她这个陌生人就放心了。

沈跃硬是把钱塞到了她手里:“早点睡吧,我钱用光了再找你要。”

说完,赶在余思雅出声之前,就大步拉开了门,然后还顺手带上了门。

看着紧闭的门,余思雅总感觉像是被套路了,但有人愿意信任她,把所有的钱都交给她,她也没法为这个生气。

这个沈跃,看着老实耿直,实则满肚子心眼。

一墙之隔的沈跃回到屋,见余思雅没追过来,松了口气。

他又不傻,没道理察觉不到余思雅对他的抗拒,如果任由两人这么僵持下去,迟早得出事。他既然结了婚,就想好好过日子。余思雅这两年多都没改嫁另找对象,那何不给他们彼此一个机会呢?

双手枕在脑袋后面,沈跃又想起了车上王书记对余思雅的夸奖,还有周部长对她的维护,弟弟对她的尊敬,嘴角不自觉地往上扬起。

一切都比他想象的好多了,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次日清晨,余思雅推开门,看到沈跃跟朱国明在院子里打拳,11月的天,两人只穿了一身背心,竟还一身都是汗,结实的肌肉上全是汗珠,被清晨的阳光一反射,亮得刺眼。

听到响动,沈跃扭头就对上余思雅直楞楞的目光,赶紧抓起挂在篱笆上的外套,丢给了朱国明:“穿上。”

朱国明委屈巴巴地穿上衣服,对着沈跃的背影翻了个白眼,队长真小气,让他穿上衣服,自己却不穿,闷骚。

沈跃走到余思雅面前,拿了一条毛巾边擦汗边说:“饭在锅里,洗脸吃饭吧,建东去公社买肉了。”

余思雅看着晶莹的汗珠从他的脖子滚到胸口,然后没入背心下面,再往下,哪怕有背心挡着也能看到一块一块的肌肉随着他的动作鼓动,不由咽了咽口水。这身材真好,都比得上她前世在海报里看到的男模了。

不过海报还是远远比不上真人的冲击力大,余思雅感觉脸有点热,赶紧错开了目光:“哦,我还要上班,先去吃饭了。”

说着赶紧去了灶房。

沈跃盯着她的背影无声的笑了,笑容说不出的肆意。

早上这一幕太具冲击性了,余思雅有心避开沈跃,匆匆吃了饭就去了公社。

沈跃看出她不好意思,没敢逼太紧,见好就收。等吃过饭,送走了朱国明后,他跟着沈建东去了县城,找到了沈红英。

沈红英看到亲哥死而复生,当场就激动地哭了出来,沈跃哄了好一会儿,她才止住了哭泣,拉着沈跃问东问西。

沈跃一一回答,眼看要到中午了,他拉着沈红英说:“走吧,今天中午哥带你们去吃饭。”

兄妹三人到了国营饭店,点了两个菜,要了三碗米饭。吃过饭后,沈跃掏出票,交给了沈建东:“你这段时间时常来县里吧,比我熟,你去把东西都买了,我跟红英说会儿话。”

沈建东不疑有他,拿着票和钱就走了。

等他走后,沈跃把沈红英带到国营饭店外面的花台前,先问了问她在学校里的情况,然后切入正题:“红英,你觉得你嫂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沈红英诧异地看着他:“嫂子人特别好,哥,你怎么问我这个?你可以问建东啊。”

沈建东这个藏不住话的,问他,他转头就能告诉余思雅去。沈跃就是故意支开他的。

不过这话不能对沈红英说,他找了个借口:“他一个男孩子,哪知道你们女孩子的事啊。跟我说说你嫂子吧,当初结了婚,我就走了,现在回来,我也不了解你嫂子。以后咱们到底是要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你告诉我,她的喜好,忌讳,免得我惹她生气。”

沈红英很高兴哥哥愿意花心思去了解嫂子,马上开怀地说:“好,哥,我跟你说,嫂子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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