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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骨骼的融合速度终于与其他地方相当,没有了不流畅的感觉。
当然,融合最快的,是皮肤。
多次加深皮肤的融合,皮肤已经强化到了另一个层次。
能量粒子在皮肤中凝聚出了流动的实体能量,就是那种沸腾的气。
力量化气罡,所以,北墨将之取名为罡气。
而为何将融合粒子,融亮躯体的过程称之为转化,就与这罡气有关。
只有强化到荧光层次的地方,才能融合粒子力化罡气。
北墨能清楚感觉到,这是生命层次的上升。
也就是说,普通人,是一种低等生命体,而他,已经迈向了更高一级生命体的层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最明显的地方在于,他力破千均,力量最顶峰达到5吨。
身如金刚,虽说,离身如金铁还差许多,但是能承载如此巨力的躯体,得是什么质量级才能达到,就不言而喻了。
最可怕的是,他的皮肤,已经初步具备刀锋难伤的程度。
若是皮肤力化罡气,常规的火电都难伤他分毫。
身躯的抗毒性,抗病能力,自愈能力是普通人的百倍。
他为何退出拳赛,就是怕自己没掌握好自身那野兽一样的力量,把对手一拳轰死。
一年前最后一场拳赛,一拳轰击在一个白人对手的肋部,巨力让对手的心脏承受不住重压瞬间炸开,当场暴毙。
此事,成为他拳赛生涯当中,第三次失手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