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小屋里,油灯忽明忽暗,轻轻摇曳。
曹汲、张氏还有王买三人呆傻傻的坐着,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曹朋,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曹朋瘦小的身体中,似有一股威压。
那一身早已经脏破不堪的短衣襜褕上,由带着斑斑血迹。
此时,血迹已干,呈现出一种暗紫色。脸上还带着血污,就连曹朋藏在身后的双手,也沾染着鲜血……
大门口,王猛一脸苦笑,眼中却流露出赞赏之色。
他得知曹朋失踪,立刻就意识到,曹朋可能去的地方
只不过,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怯懦的曹朋居然会有这样的胆气。于是他赶去成记商行,却正好看见曹朋从狗洞里钻出来……虽然王猛没有进去看,但是从曹朋身上的血迹,已知道了答案。
“啊”
王买突然大叫一声,吓了曹汲夫妇一跳。
“你这混蛋,做好大事情却不告诉我……你,你,你……阿福,你真的杀人了吗?”
曹朋抬起头,瘦削略显苍白的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他没有理睬王买,而是对张氏说:“娘,那死胖子欺负你,我杀了他”
“我的乖儿”
张氏想要开口责骂,可这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味道。她上前一把搂住了曹朋瘦小的身躯,连连道:“娘没用,娘没有用……却累得我乖儿冒此凶险。朋儿,你没事儿吧,没受伤吧。”
曹汲犹自无法相信,自己的儿子真的杀人了。
他抬头向王猛看过去,似是在询问。
王猛点点头,“贤弟,阿福这一身血渍,若非杀人,焉能沾染?”
“你……真的杀了成纪?”
曹朋所在张氏的怀里,从怀中取出玉佩,塞到了张氏手中,“娘,这是不是被成纪抢走的东西?”
张氏只扫了一眼,便连连点头。
可越是如此,她就越是心疼。见曹汲黑着脸想要过来责骂,她二话不说把曹朋拉扯到身后,“曹汲,你欲何为?”
“这混帐东西,这混帐东西,怎能做如此事情?”
曹汲是老实人,在他眼里,杀人那可是大罪,是要被砍头的。
而张氏却死死拦住曹汲,怒声喝道:“杀了也就杀了,有什么了不得?那成纪本来就该死,我儿是为我报仇,乃天经地义的事情。曹汲,你若是敢动朋儿一根指头,我就和你拼了”
曹汲气得说不出话,指着张氏,却不知该怎么说。
还是王猛开口道:“阿福,来告诉伯伯,你是如何杀的成纪?”
“嗯”
曹朋见大家都冷静下来,于是一五一十把经过说了一遍。
“伯伯,我还听那成纪的狗腿子说,已经派人前往舞阴县,准备让官府出面,来对付你……他们还说,最迟明天天黑之前,官府的人就会过来。那成纪也说:一定要取你的性命
王猛的脸色,顿时变了。
黑黝黝的面庞,在灯光下表情变幻莫测。
突然,他哈哈大笑,“杀得好,杀得好啊……阿福,亏得你杀了那狗贼,不然伯伯就要倒霉了。
伯伯谢谢你,为我父子解决心腹之患。”
说着,他抬头凝视曹汲,“兄弟,咱们该做决定了”
“做什么决定?”
“立刻动身……咱们立刻走。”
曹汲紧皱眉头,显得有些犹豫,“可这家什都还没有卖掉,就算咱们走,也不能这样子两手空空上路啊。”
“爹”
曹朋从张氏身后探出小脑袋,一只小手上,拿着一个钱袋子。
“咱们带着钱帛上路就好。”
“你哪儿来的钱?”
曹汲接过来,打开袋子一看,里面居然装着四五贯五铢钱。
不由得吓了一大跳,连忙开口询问。可话一出口,他就露出苦涩笑容:曹朋刚杀了成纪,钱袋子上又沾着血……这钱的来历也就显而易见。肯定是这孩子杀了人之后,顺手拿回来的。
杀人是死罪,劫财也是死罪
这孩子……从前唯唯诺诺,胆小如鼠。
可今儿个又是怎么了?竟然如此胆大,而且心思也变得非常细腻。
王猛则哈哈大笑,看曹朋的目光,也越来越柔和。
这孩子可真是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以前觉得王买胆大包天,可现在看来,曹朋的胆子更大。
单凭这孩子杀人之后的冷静,就知道是个可造之材。
王猛点头道:“贤弟,阿福说的不错。
咱们家里那些破铜烂铁,就算是卖了也值不得几个钱。只要身上有钱,到哪儿都可以生存。
事不宜迟,咱们马上走。
若天亮了被人现成纪的尸体,你我即便想走,怕也来不及了。
虎头,你在这里帮忙收拾一下东西,我回去拿上行礼,然后就离开此地……贤弟,莫要责怪阿福了,若不是他现的及时,说不定你我兄弟到最后,都难逃一死,落得个身异处。”
事到如今,老实人曹汲也没有其他选择。
“就依兄长所言。”
他看了一眼曹朋,无奈的摇摇头,“朋儿,去换一身衣服。你这一身血渍,容易惹人猜忌。”
“你去收拾东西,我带朋儿换衣服。”
张氏说着话,拉着曹朋的手就走进了内屋。
曹汲叹了口气,摇摇头走出房间。其实,这个家是家徒四壁,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不过一些吃饭的家伙还是应该带上……就在曹汲收拾的时候,王买也溜进了内室,气呼呼的看着曹朋。
“虎头哥,你别生气了”
曹朋知道王买为什么生气,而且他知道,还有让王买更生气的事情呢。
他把那个装着金饼子的匣子用一块黑布包裹起来,然后又把一些随身用的衣物塞了进去。不是他不想把金子给张氏,而是这东西最好别轻易被人知道。特别是曹汲,那老实人若见到这么多金子,不晓得又会是什么模样。索性先放在身边,等时机成熟了,再交给曹汲夫妇。
曹朋要收拾的东西并不多,很快就整理妥当。
而张氏呢,则在曹朋换好衣服后,拿着那一身血衣走去厨房,塞进了灶膛。
锅里还有些饼子,热一热带上,也可以做干粮。把灶火点燃后,张氏就去帮曹汲收拾东西。
曹朋把那半截猎刀取出,递给王买。
“虎头哥,对不起……
刀子断了不过我保证,用不了多久,我一定会赔你一把更好的猎刀,比这一把好一百倍。”
出乎曹朋的预料,王买并没有生气。
他接过断刀,看也不看顺手插在腰间,阴沉着脸,一言不。
曹朋连忙说:“虎头哥,我真不是故意的……”
“阿福,你这家伙是个混蛋”
王买突然低声咆哮,“你有没有把我当兄弟?这么危险的事情,你居然连说都不说一下,你是不是当我外人?一把刀又算得个什么?你以为我会为此生气?你,你,你太小看我了”
你有没有把我当成兄弟
曹朋的心,在这一刹那间颤抖了。
熊耳河水库的那一声枪响,在打开了他心中的枷锁时,又关上了一扇门。
兄弟……
这是个何等熟悉的词句,说出口也显得那么简单。
可对于曹朋而言,这两个字,却蕴藏了太多的意义……
见王买转身要出去,曹朋紧走两步,一把抓住了王买的胳膊,“虎头哥,我错了”
“那你以后还敢不敢背着我偷偷冒险?”
“不会了……以后如果有事情,我一定会和你商量。”
王买是个直肠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突然转身,一把勾住了曹朋的脖子,用拳头狠狠的压着曹朋的脑袋,“你下次要是再敢这样独自去冒险的话,以后咱们就没得兄弟做。
对了,你刚才说会还我一把刀,对不对?
嘿嘿,若是没有这把刀好,小心我到时候揍你……”
“我知道,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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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猛和曹汲各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兜囊,王买则背着一个包裹。
张氏一手拉着曹朋,一个肩膀上挂着一个包裹……两家人趁着漆黑的夜色,悄悄离开了中阳镇。
神不知,鬼不觉
一直走出三四里地,王猛回身,眺望夜色中已模糊不清的中阳镇轮廓,突然长叹了一口气。
“大哥,可是舍不得吗?”
王猛点点头,“住了十几年,总是有些留恋。”
“是啊,我这心里面,也是别扭的很呢……”
“哈,有什么别扭呢?大丈夫仗剑天下,四海为家。今日咱们走了,早晚会有一天回来。”
王猛深吸一口气,看着走在前面的曹朋和王买两人。
“贤弟,中阳镇太小
阿福将来是个做大事的人,小小的中阳镇,根本容不下他。咱们今天走了,未尝不是给孩子们开创了一个新天地。若永远呆在中阳镇里,就算他们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为世人所知。
舍弃了也好,舍弃了今日,说不得会换一个更为广阔的未来……
贤弟,想想孩子,也就没什么好别扭,没什么好留恋的。走吧,咱们可别让两个孩子耻笑咱们。”
嘴巴上虽然对曹朋的胆大妄为气愤不已,可是心里面,却又涌出无尽骄傲。
曹汲用力的点点头,看着曹朋那瘦小单薄的背影:朋儿,爹相信,终有一日,你会展翅高飞,成为爹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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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御夫》
作者:粉笔琴
书号:1768785
一句话简介:落架凤凰遇上山鸡家族,谁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