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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晚饭是加油站旁边的便利店食品,我吃到了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难吃的三明治,到现在那股花生酱的怪味好像还牢牢地黏在我的嗓子里。
昨天老亨特告诉了我几条我之前从来没听说过的出城路线,要是我一个人对着地图研究这玩意,估计一辈子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他又对我露出了那种干巴巴的、自鸣得意的笑容。
“这是本地人可能会选择走的路,可以避开大路上检查的警察——维斯特兰市郊的路上到处都是条子,你懂,因为走私枪支和毒品之类的事情。”他说,“我还知道有些只有黑帮才知道的路线,但是告诉你也没有用,我看你那位兰登不会知道那种小道消息。”
他说话的时候总显得对自己的选择(包括自己那条不成形的腿)感觉格外骄傲,就好像我真在干什么穷极无聊的工作一样。不管我在工作选择上多谨慎,我相信我过的日子还是要比在像史密斯那种坐在办公室里对我们发号施令的人要刺激多了。
我按照亨特的说法一一检查这些路线,目前还没有成效。我相信兰登已经出城了,所以不再试图在城里寻找他的踪影:我了解他那种人,在大难临头之前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逃出这个地方。
尤其是看看开庭时间,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但是尽管如此,我今天还是一无所获。
写这篇日志之前我又想起老亨特的样子:虽然他对自己的自信心总是过于膨胀,但是事到如今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逐渐变老了,一个人没法在继续这种工作。我昨天走之前他问我想不想留下和他一起干活,按他的话说,“维斯特兰是个金库”。
维斯特兰是犯罪者的天堂,在这里当赏金猎人的工作机会要多多了——这没错,但是我的生活已经够混乱了,我还不想陷进彻彻底底的疯狂里去。
而老亨特甚至给我看了他的笔记,他竟然真的在有意搜集那些关于连环杀手的新闻,“只要抓住他们其中的一个,你立马就能躺在马里布的海滩上喝鸡尾酒了。”他说。
这听上去真是个美好的梦想,我立马表示敬谢不敏。
于是他只是向着我咂嘴,露出十分懊恼的样子。而我只想赶紧干完这一单离开这个地方,我真是太讨厌维斯特兰的阴雨天了。
我现在住在汽车旅馆里,隔壁有对情侣在玩命做爱,在这样下去我就准备去砸墙了。
总而言之,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好多活要干。
2016年10月14日
我觉得我找到兰登的踪迹了。
这是从另外一个加油站得到的消息,他们说三天前有一个符合我的描述的人曾经在这个加油站加油,然后继续向北开去——这个加油站不光不起眼,而且跟主干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兰登能找到这里,我都为之前那么鄙视他感到抱歉了。
我希望他现在不打算偷渡到墨西哥或者什么地方去,如果他上了州际公路,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他了。不过那些道路上很容易碰见警车,我觉得他可能不敢冒这样的险。
我目前正在镇子里搜索,他总是要停下来休息的,这附近有不少不起眼的小镇,没那么多人会注意他的行踪。
今天的日志很短,我不是在赶路就是在搜汽车旅馆,这种工作简直累得要死,我得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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