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相信吗?刚刚这一波进攻之中,四次传球四次命中的乔什-弗里曼,他还是上赛季传球成功率只有51.9%的那个家伙吗?我现在更加好奇的是,中场休息期间,临时主教练……呃,诺亚-陆(Noah-Lu)到底施展了什么魔法?等等,他真的叫做诺亚吗?还是我看错了,这真是一个意外的名字。”
诺亚,这的确是陆一奇的英文名,这也的确是来自“圣经”的名字——虽然天主教似乎和亚裔移民没有太多联系,但陆一奇仔细研究过,大部分美国人的名字都是来自于“圣经”,为了更加恰当地融入移民生活,他为自己起了这个名字。
现在回想起来,的确是有些荒唐,但这也不能责怪他——当年移民过来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而他的父母甚至不会说英文,就连日常打招呼都不会,还需要他来帮忙翻译。关于英文名字为了适应文化习俗反而力过猛的小失误,又有谁能够责怪他呢?
目光重新回到比赛上。
那么,陆一奇到底施展了什么魔法呢?
其实,不是魔法,只是博弈。
对阵奥本大学之前,陆一奇就跟随着朗-普雷斯以及整个教练团队反反复复研究过对手的比赛录像。
无疑,奥本大学是一支以防守作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球队,防守实力远远高于进攻——
2011年选秀状元兼2015年常规赛MVP的四分卫卡姆-牛顿(Ca-Nton),今年还是佛罗里达大学的新生,并没有因为偷盗事件而被学校开除,也没有因为场外事件而不断被大学拒绝,自然也就没有奥本大学雪中送炭破格接纳他入学的事情生,所以,现在这支球队依旧是依靠防守打天下。
在正式讨论进攻组与防守组的交锋之前,应该简单介绍一下橄榄球的球场职能分配。
橄榄球比赛开球之后,进攻方开始进攻之时,将一共拥有四档进攻的机会,要求完成往前推进十码的任务。
如果顺利完成任务,那么进攻方就将再次获得四档进攻机会完成又一个十码推进的任务;但如果推进失败,那么进攻权就将转换,由对方的进攻组展开进攻。相对应地,防守组的任务就是在四次机会之中阻止对手进攻组完成十码推进。
整体而言,橄榄球的进攻方式可以粗略分为两种,传球进攻和跑球进攻。
所谓传球,就是如同打篮球一般将橄榄球抛出去,交给早就已经跑出去的队友,完成向前推进的目的;所谓跑球,则是将橄榄球交给身边的跑卫,由跑卫紧紧地抱住橄榄球,在人群之中利用冲撞、跑动、绕行等方式完成推进。
到底应该选择传球还是跑球,战术由教练制定,但比赛过程瞬息万变,具体战术则由四分卫站在场上随机应变,因此四分卫才被称为是球场上的“指挥官”,这也意味着,四分卫的战略意义至关重要,诸多进攻战术和防守战术都是围绕四分卫展开执行的。
先是进攻组,总共十一名球员。
扣除四分卫之外,一共有十名在场球员,其中五名为进攻锋线、五名为推进球员。
所谓的进攻锋线就是罗列在四分卫身前的一道屏障,他们的任务就是阻止防守球员的冲撞,为四分卫赢得足够的观察时间,进而做出或传球或跑球的决策;所谓的推进球员,包括跑卫、外接手和近端锋,他们的任务则是从四分卫手中接到橄榄球,然后以自己的能力以及队友的掩护,持续往前推进。
其次是防守组,总共十一名球员。
可以简单区分为七名防守前线和四名防守二线。
所谓的防守前线,包括了防守锋线和线卫,防守锋线与进攻锋线相对应,他们的任务就是不断朝四分卫施压,破坏四分卫的传球,乃至于直接擒杀四分卫;而线卫的任务则相对灵活,他们的站位就在防守锋线身后,可以上步冲击四分卫、可以防守跑卫、也可以负责附近区域的近端锋,具体职能就取决于教练的安排了。
所谓防守二线,包括了角卫和安全卫,他们的职责略微有些分工合作的小小区别,但整体来说就是需要联手镇守后场,掐断四分卫的传球进攻,以及接球球员朝着后场的推进,不让对手有机会靠近端区得分。
上述就是橄榄球进攻组与防守组的职能分工,但位置和战术一样都是死的,在教练手中却可以演变出无限可能。
话题重新回到奥本大学老虎队身上。
这支球队的防守组确实不俗,而其中,防守锋线球员又更加突出——防守组队长昆汀-格罗夫斯和帕特-西姆斯(Pat-Ss)都是NCAA东南联盟之中小有名气的好手。
这也意味着,奥本大学在前线对峙环节之中拥有更加出色的施压能力,这对四分卫在压力状况之下的观察能力和传球水平提出了严峻考验,而这恰恰是乔什-弗里曼的一大短板——传球成功率的严重不稳定。
于是,普雷斯针对性地制定了进攻战术:
以跑卫的地面进攻为主,在硬碰硬的地面推进较量之中,瓦解对方的前线施压,吸引住防守前线的注意力,进而为传球进攻赢得更多空间,期待着能够稳扎稳打地打破对手的防守锋线,寻求推进空间和得分机会。
然而,奥本大学在上半场比赛过程中也做出了相对应的调整,连续以撞墙式的缜密防守掐死了野猫队头号跑卫詹姆斯-约翰森(Jas-Johnson)的持球冲跑尝试,如同蛇打七寸般地从源头打乱客队的布局。
当野猫队教练组无法思考出行之有效的破局方案,他们也就如同死循环一般地陷入老虎队锋线对峙的陷阱之中,格罗夫斯在上半场可谓是大放异彩,前后四次擒杀四分卫,几乎是以一己之力主宰了比赛——
所谓擒杀,就是四分卫依旧在持球状况下,被防守球员擒抱摁倒在地,不仅无法传球,而且还要损失码数,一档进攻机会直接报销。对于进攻组来说,这是沉重打击;而对于防守组来说,这是从根源上斩断进攻的起点。
那么,陆一奇到底是怎么扭转局面的呢?仅仅只是从跑球切换到传球吗?显然不是。
这是NCAA赛场,球队的战术布局复杂程度远远无法和NFL职业联盟相比较,更多还是依靠球员的身体天赋展开对抗、打开局面,以一种简单高效的方式硬碰硬地形成对决,就如同街头打架,而职业联盟则是真正的拳击——脚步、意识、判断等等综合实力更加重要。
可以这样理解,NCAA的球员们本质还是学生,而NFL则是完全职业,这也意味着,只有非常少数球员才能够加入NFL,最终进入职业联盟的全部都是天才,单纯以身体天赋展开对抗,所能够赢得的优势非常微弱,此时,战术的意义也就凸显了出来,教练的重要性也就越明显;而重新回到NCAA,仅仅只是比高中更进一步而已,单纯依靠身体天赋就横扫天下的球员,依旧大有人在,学生球员的综合素质,终究还是有高有低。
格罗夫斯和西姆斯就是典型的NCAA球员。
根据陆一奇的记忆来看,虽然他们后来双双进入了NFL,一个二轮秀、一个三轮秀,但他们的职业生涯都乏善可陈,没有能够在职业赛场取得更多亮眼成绩。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的打球方式更多依靠身体天赋,而战术素养层面却跟不上职业赛场的节奏和强度,最终泯然于众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陆一奇正是从这里入手,抓住了格罗夫斯和西姆斯的特点,改变了整个战术的侧重点:传球不仅仅是传球而已,而且是短传。
橄榄球比赛里,十码之内的传球被称作短传,十码到二十码区间的传球则是中传,二十码以上的传球则是长传。短传是短兵相接,更加依赖战术;长传是长剑出鞘,更加依赖个人能力;而中传则是二者的结合,战术运用更加多变——当然,这都只是理论基础层面的相对而言。
陆一奇短传战术里有两个要点。
第一是快,弗里曼必须快速出手,压缩防守锋线上前冲撞的时间,避免四分卫遭遇冲撞,继而影响传球判断,同时也减轻进攻锋线的压力。
第二是清晰,弗里曼的传球目标被陆一奇锁定为墨菲或尼尔森,这意味着弗里曼不需要另外思考判断,只要找到目标就能够立刻出手,减少思考时间也就意味着压缩犹豫空间,整个出手变得干净利落起来,进攻节奏也就带了起来,让防守组球员陷入疲于奔命的状态——
期间,陆一奇还不断提醒弗里曼快速开球,就是为了压缩防守组球员的判断时间,把整个节奏提升起来。
连续三次短传,重点在于成功率,把节奏提升起来的同时,让进攻组提升信心,抢占气势;至于推进效果如何,那是附加的收获。连续短传成功之后,再出人意料地以长传打开局面,顿时就让老虎队手忙脚乱地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结局,也就水到渠成了。
布局,这才是陆一奇整个战术的核心焦点。
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乔什-弗里曼的传球成功率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