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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看书 > 都市言情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43章 血腥味吸引胡狼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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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小石头没有什么用,刘畅用来磨牙都嫌矮。

可如果在地下洞穴内,有一块大石头立在洞穴内作为洞壁,用来磨牙。

岂不是正好。

刘畅在脑海中设想了一下,洞穴内的通道,可以绕过石头,将石头的一面作为洞壁。

这样他可以在洞穴内磨牙,休息锻炼两不误。

唯一的问题就是要选好地址。

刘畅后退了几步,仔细观察石头的形状,在脑海中模拟石头在地下的部分可能是什么形状。

大概确定好方向后,他又后退了几步,开始挖掘。

如今刘畅称得上是挖洞大师,獠牙如同铲子一般,把地面的土刨开。

很快,一个洞穴入口成型。

刘畅抬头看向石头的方向,再次在脑海中模拟一下自己洞穴的走向,确定没有问题后,他闷头狂挖。

每隔二十分钟左右,刘畅就会推一堆土出来。

工作效率杠杠的。

挖了一条一米多长的通道,刘畅走出半成型的洞穴,朝着西边的洞穴跑去。

干了这么久的活,他肚子饿了,需要进食补充消耗。

太阳当空,晒的刘畅背后的皮肤滚烫。

‘好久没去红浪漫洗浴了。’

刘畅不由得怀念起红浪漫洗浴的滋味。

全身浸泡在微冷的泥水中,粗糙的泥沙磨蹭全身,那叫一个舒爽通透。

洗浴完事,身上糊着一层红色的泥巴,还能有效的阻挡太阳毒辣的照射。

可惜,现在疣猪族群内只有疣猪妈妈,单独一只成年疣猪带着儿女团去洗浴,风险很高。

一路上,刘畅连一条小蜥蜴都没看到。

天气酷热,蹄兔田鼠蜥蜴这些小型动物,都躲在草丛或者洞穴里纳凉。

跑回洞穴,刘畅没有第一时间进食,而是躺在地上。

火热的后背贴着冰冰凉凉的洞穴地面,刘畅身体迅速降温,舒服的嘶哈着。

忽然,刘畅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赶紧爬起来,看到一只田鼠朝着洞穴外飞快跑去。

‘原来是田鼠家人,看来你也是在这里纳凉啊。’

‘别着急走啊,多待一会。’

刘畅咚咚咚追了上去。

他速度比田鼠快一大截,冲过去头一甩,獠牙直接将田鼠在大热天里扎了个透心凉。

田鼠身躯在空中飞了几米,砸倒在地上。

刘畅嘿嘿一笑,上前叼起田鼠,返回洞穴。

又获得田鼠家人送来的厚礼,美滋滋。

吃完了田鼠,刘畅把蛇肉从地里拨出来,大口进食。

填饱肚子后,他把剩下的蛇肉放入洞里,重新盖上。

经过两天的消耗,蛇肉只剩一小半,明天就要吃完。

刘畅不免有些惆怅。

肉食太少了,经常是吃了上顿,想着下顿。

得亏他是杂食性动物,没肉吃可以吃草,可这样刘畅也很不爽。

啥时候能实现肉食自由。

吃饱了肚子,刘畅躺下休息。

外面太热了,挖洞的活不着急,没必要让自己太辛苦。

睡着觉,刘畅又听到洞穴外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像是什么动物在洞穴外徘徊。

刘畅睁开眼睛,站起身,轻轻吸着鼻子,辨识外面的气味。

闻到熟悉的腥味,刘畅嘴角咧开。

原来是战地小记者,胡狼铁铁。

只是刘畅好奇,战地小记者不去狮子鬣狗那边刺探军情,混吃混喝,怎么跑到他的洞穴门口了。

刘畅目光在洞穴内转了一圈,落在田鼠的残骸上。

莫不是田鼠残骸的血腥味,把胡狼吸引过来了。

之前这个洞穴只有一处出口,哪怕洞穴内有血腥味,也不容易传播出去。

刘畅又开拓一个出口后,两个出入口形成空气对流。

好处是洞穴内空气流通,没有太大的异味。

坏处是洞穴内的味道会传出去。

草原上很多动物相隔几公里,都能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

它们会追寻着血腥味,企图找到猎物。

例如鬣狗或者狮群,经常扮演程咬金的角色,抢夺猎豹的食物。

可怜的猎豹让这群强盗抢成草原上的打工豹。

胡狼也是嗅觉非常敏锐的动物,经常在狮群或者鬣狗群捕食到大型猎物的时候凑过去,凭借自己堪比瞬间移动的速度,跟着狮子鬣狗混吃混喝。

它的饭量非常小,一两斤肉就能吃饱,所以大部分时候狮群或者鬣狗群在干饭的时候,都懒得花力气驱赶它。

胡狼也凭借这一手本事,获得了战地小记者的名声。

刘畅猜测,在洞穴外徘徊的胡狼,肯定是闻到了洞穴内的血腥味,在食物的吸引下,顶着炎炎烈日跑过来。

胡狼天性狡诈隐忍,面对洞穴内可能存在的动物,表现的非常谨慎。

刘畅甚至觉得,洞穴外胡狼弄出来的脚步声,可能是它故意为之。

如果洞穴内存在其他动物,听到洞穴外的动静,肯定会忍不住出来查看情况。

胡狼在洞穴外蹲守,要是洞穴内的动物庞大,它便撤离。

要是没有动物,胡狼才敢安心进洞。

梳理明白情况,刘畅嘴角的笑容越发灿烂,决定和胡狼比一比耐心。

他站在原地,耐心的等待着洞穴外的胡狼进洞。

洞穴外。

一只胡狼踱步,蹄子踩在青草地上,发出轻微的声音。

它的目光紧紧盯着洞穴出入口,眼神中满是警惕和戒备,同时还有一丝贪婪。

胡狼完全能够断定,血腥味是从眼前这个洞穴内传出来的,只要它进入洞穴,哪怕洞穴内只剩一堆残羹剩炙,也足够让它饱餐一顿。

它反复的在洞穴出入口走来走去。

几分钟后。

洞穴出入口依旧没有动静。

胡狼断定,狩猎者吃饱之后已经离开,到它享用美食的时候了。

它迈着轻快的步伐,满怀欣喜的走进洞穴。

进入洞穴,那股血腥味越发浓烈,胡狼心中越发欢喜,拐个弯,还没等它看清拐弯之后的情况,一道破风声在它耳边响起。

胡狼心中警铃大作,四肢在地上发力,身躯如同箭矢一般往后退。

突然的杀机,让胡狼下意识的作出逃跑反应。

它来不及思考为什么它在洞穴外磨蹭了那么久,故意搞出动静,洞穴里面的动物愣是不出来。

偏偏等它进入洞穴的时候动手,来偷袭它!

咚咚咚!

蹄子踩在地面,发出沉闷的脚步声。

刘畅一击不中,启动V5发动机,追击胡狼。

胡狼那堪比瞬间移动的速度太快了,哪怕刘畅进入潜能爆发状态,躲在阴影处打偷袭,也没能一击必杀。

如果换做野狗或者鬣狗,刘畅有必中的信心。

唰唰唰!

胡狼飞快的跑出洞穴。

在它身后。

咚咚咚!

刘畅发足狂奔,身躯如同狂飙的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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