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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不过已经后悔了,”兴许是刚捉弄了迟尔,巫梦还有心情讲冷笑话,“当时应该打在太阳穴上。”
“不能摘掉?”
“戴上和摘掉都很刻意,而且摘掉很大概率会留疤。”
“所以不喜欢是觉得当时很刻意,现在已经不需要通过什么渠道来发泄情绪了吗?”迟尔佯装无事,重新把裤子穿好。
巫梦没回答他,而是说:“她的话你别上心。”
迟尔呆了一会才明白这个她是谁,“妈妈犯的错要儿子来承担?”
“不止,还有保姆。”巫梦指着已经有凝固迹象的汤汁,下达命令:“重新拖一遍地,地毯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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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你谈论纠缠不清的
第11章 夜莺1
迟尔受警察邀请来到派出所,出发之前他看了眼日历,距离他来尾翎已经两个月,曾女士终于记起来她还有个本该在美国的儿子。
来到派出所却没见到曾宜,只有他的亲弟弟迟之,没有多带行李,看样子只是临时起意来尾翎一趟。
迟尔想起一些兄弟两人的故事,曾女士是个干脆利落且胸怀大志的女强人,胎儿还没成型就有望子成龙的殷切希望,所以他们的名字都简练而任重道远。
从尔到之不难看出曾女士胃口大增,迟尔记得不止一次,曾宜指着他的脑子说,做不出来别喊我妈,我没你这个笨儿子。你我是不指望了,未来全看你弟弟了。那个时候迟尔九岁,没做出六年级的题目,而迟之还处于不会凑十法的年龄。之是曾宜想要的任何样子的指代。
那个接待过他的警察给迟他递了一杯热水,隔着塑料,迟尔捏了捏软软的,一路烧着他的掌纹,好像要和命运决裂。
迟之看了看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怎么时间观念还是这么差?我等了你四十分钟。”
“我走路来的,什么事?”
迟之顿了顿,打量着坐在他对面的迟尔,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这种血脉相连却陌生的感觉让人迷失。他跟迟尔像两个磁极,他是曾宜眼里的乖儿子,每一步都按部就班,如曾宜预期的那样取得成功,也获得曾宜的掌声,也因为曾宜的掌声他不止一次庆幸过他不是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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