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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又一次计划旅行时,岑宵率先提议再看一次极光。秦厌意识到他为数不多的长途旅行,岑宵都在身边,他的确不会爽约。
尼科斯是他们找的当地向导,前半段路程是体验驯鹿拉的雪橇,秦厌站在驯鹿旁等着另外几个组团的队友,靠在岑宵肩头打哈欠。
领头的驯鹿突然转过头来看他,眼睛在夜色里像两个小灯泡,尼科斯笑着说:“它喜欢你,甜心。”
“你可以试着摸一摸。”
秦厌来了兴致,伸出一根手指,试探在驯鹿额头轻点两下。驯鹿一点也不认生,猛得将整个头都凑到他手底下,他往岑宵怀里缩了缩,惹得周围一群人笑出了声。
“我们萨米人认为,极光是狐狸追着自己的尾巴跑,把天空烧出的裂缝。”
“那狐狸追上自己的尾巴了吗?”秦厌倚在人形靠背上,感觉到岑宵手臂悄悄收紧。
“追上的狐狸都变成了极光,永远留在天上啦。”
尼科斯甩了个响鞭,雪橇驶入一片白桦林。雪粒子打在树干上沙沙作响,忽然有片云隙透过微光,像谁在天幕上撕开道小口。
“极光!”一整个队伍都躁动起来,甚至忍不住惊呼出声。
说是极光,其实只是极淡的绿色光晕,像被水洗过的水彩颜料,在树枝间若隐若现,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拍个不停。
“要是能拍清楚就好了。”秦厌收回相机,叹了口气,鼻尖冻得像草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