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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路嘉心满意足地回过头来,又开始向桌子上的甜点发动攻击,压根没注意到自己又被吃了不少豆腐。萨拉查一边哀叹亚路嘉的迟钝,一边又觉得这样很不错,要是亚路嘉什么都知道,那哪有那么多豆腐供自己吃呢!他心里思考着亚路嘉的101种吃法,手已经悄悄的伸进了亚路嘉的袍子里。
第100章
平安夜的时候,萨拉查终究没占到多少便宜,起码他半夜摸上亚路嘉床的时候被直接一脚踹了出去,差点被拆掉了一排肋骨,喝了一大瓶魔药才缓过来,这下无论如何也不能这么夜袭了!这还是好的,要不是亚路嘉无意中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大概他当时就直接用曲肢挖出了萨拉查的心脏。
魔药是个好东西,一大早,亚路嘉愣是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萨拉查依旧风度翩翩,笑容浅淡但是迷人。
圣诞节假期还有好些天,自然不能浪费在霍格沃兹里面,托萨拉查的福,霍格沃兹那些千百年来没有被人发现的秘密早就被亚路嘉探查了个遍,霍格沃兹在他眼里就是一个脱光了的小姑娘,一览无余了。因此,在萨拉查软磨硬泡地索取了一个早安吻之后,两个人乘坐着飞天马车离开了霍格沃兹。
萨拉查和亚路嘉在四季如春的斯莱特林城堡享受着美妙的圣诞假期,不过,很多人的假期都不是那么美妙。
失去了大半的灵魂,伏地魔的脾气暴躁非常,他现在的魔杖差不多唯一的用处就是让身边的任何一个活着的生物享受钻心剜骨,他似乎迷上了那些生物的惨叫声。那些早就有了异心的食死徒们更加战战兢兢了,生怕一个不小心,钻心剜骨就升级成阿瓦达了,虽然有句话叫做早死早超生,可是他们还没有活够啊!卢修斯他们这些早就投靠了汤姆的人也很小心,哪怕身上的黑魔标记已经被改良,每次召唤的时候不会那么痛苦,身上也有萨拉查提供的防御饰品,可是,再好的防御饰品也经不起频率那么高的惩罚啊!看起来,得加快速度,早点让这个脑残的黑魔王去见梅林了!于是,在伏地魔不知道的地方,他的一干手下更加阳奉阴违了,虽然有几个死忠的食死徒,可是,被摄魂怪折腾了这么多年,就算是智商超过200的天才,这会儿脑浆也要干涸了,何况那几位本来就是狂热的疯子呢!
汤姆也很忙,他一直隐在暗处,收拢着那些对伏地魔已经失望了的纯血贵族,毕竟,虽然他曾经和伏地魔是同一个人(当然了,伏地魔没有脑残前也是个非常有人格魅力的领导人。),不过,他如今已经成为了真正的纯血,最重要的是,他得到了萨拉查的认可,甚至赐予了他斯莱特林这个姓氏,这才是一大堆纯血贵族愿意效忠他的理由。而且,不管怎么样,这些纯血贵族是不可能将自己的身家性命寄托在一个脑残魔王的身上的,他们可不想到时候进阿兹卡班和摄魂怪作伴,自家的财产被贪得无厌的魔法部据为己有。当然了,投靠凤凰社,这更不可能,纯血贵族有属于自己的高傲,他们才不会乐意和一群敌视他们的肮脏的混血乃至泥巴种为伍!因此,汤姆·斯莱特林成了最好的选择,让黑魔王和白魔王斗吧!最好同归于尽,然后,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邓布利多也不好过,他在到处追查伏地魔制造的魂器,当年打开密室的绝对是一个魂器,可是到底是哪一个,是霍格沃兹原本就有的,还是从外面带进来的,邓布利多一点也不清楚,他已经看到了伏地魔分裂出去了大半灵魂后的疯狂,如果魂器复活,吸收了大量恶念的魂器想来要比伏地魔的主魂还要邪恶,要想消灭伏地魔,首先就要消灭伏地魔的魂器。他摸着手上的回魂石,虽然盖勒特没有明说,可是他也能猜出来,这玩意曾经也是伏地魔的魂器之一,有了回魂石的增幅,想来要对付这个魂器也是很困难的,也不知道盖勒特最近怎么样了,好像他很少出面啊!想到这里,邓布利多又有些沮丧与失落,不管怎么样,盖勒特已经放弃了当年的关系了,他看着桌子上的那个空白的相框,眼镜上浮起了薄薄的雾气,盖勒特啊!凤凰福克斯乖巧地飞到他的肩上,无声地安慰他。
格林德沃的日子确实不好过,为了早点拿到回魂石,对过去做一个彻底的了断,格林德沃在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的时候就前往小汉格郡去寻找回魂石了。回魂石果然威力不凡,纵然以格林德沃的心智还是着了道,要不是及时砍掉了自己的大半条手臂,估计回魂石没有到手,预言家日报就要公布第一任黑魔王的死讯了!出来一趟,就丢掉了一条胳膊,随行的圣徒几乎是当面给他甩脸色了,干掉了回魂石里的那片残魂,圣徒们争相去研究回魂石的构成了,把刚刚恢复了手臂,还在适应阶段的可怜的格林德沃当作空气忽视了,不,没有忽视,起码那些看起来就看不完的公文还是要他批复的。圣徒虽然是他的手下,可是,人家也是有脾气的!先不说格林德沃为了一个品位糟糕的疯疯癫癫的老头将自己关了半个世纪,好不容易想开了,居然还要为那个老不死(他们选择性的忘记了格林德沃与邓布利多差不多大的事情)的去找什么回魂石,凭什么啊!圣徒以死亡圣器为标记,为了这三件玩意奔波了不知多久,当初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决斗,连长老魔杖一起输掉了就是因为他放水,长老魔杖也是个没什么气节的玩意,墙头草一根,哪边风大往哪边倒,这也就算了,结果好容易有了回魂石的消息,还是用来讨好老情人的,谁信这两只从此分道扬镳了啊!见识过格林德沃的痴心,圣徒们几乎对格林德沃想开不报希望了,不过,为了报复自己尊贵的首领,虽然武力比不上,不过,做首领的难道不应该对这几十年来圣徒的工作做一下总结,并且指导一下属下的工作呢?圣徒未来的发展规划难道不是首领应该做的吗?……于是,一大堆琐碎的事情压到了格林德沃的头上,出于对于这些忠心耿耿的属下的愧疚,格林德沃尽管无奈,不过,还是要担负起他应该担的责任的!当然,圣徒们尽管不肯相信,格林德沃的确是将那段让两个人都万分疲惫的感情放下了,尤其,他忽然发现,他曾经深爱的那个热情聪明的少年已经只剩下了一抹苍白的影子,格林德沃一直坚持着当年的道路,可是如今的阿不思·邓布利多,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人了,他彻底变成了政客,忘记了曾经的坚持。曾经,他们志同道合,可是,很久之前,格林德沃已经是声名狼藉的黑魔王,而邓布利多却成为了最有名的白巫师,谁还会记得,邓布利多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拥护巫师至上论的激进分子呢?格林德沃永远不会明白,邓布利多到底是为了反对黑魔法而反对格林德沃,还是为了反对格林德沃而反对黑魔法。圣诞节的长假里,格林德沃从堆积的文件中抬起头来,闲暇中响起很多年前的那个少年,忽然忘记了那个少年的模样,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再次埋头在几乎没有穷尽的文件上开始签字。
时序是个银行人,由于天天加班,猝死在岗位上。 享年24岁。 结果他穿进了女同事说的那本书《豪门大佬的在逃小娇妻》的豪门狗血小说里。 原主是时家的养子,从小就生得极其漂亮。 却被家里的兄弟欺负,关小黑屋捉弄,后来因家族联姻嫁给权势滔天阴狠的大佬攻。 本来时家是要将小少爷嫁给大佬,但大佬点名要原主,被兄弟没少冷嘲热讽。 而原主心里有白月光,恋爱脑,不爱钱,整天想要跑离一千平米的卧室去找白月光,每天被迫花光五千万,但不能花在白月光身上,花不完会有惩罚,每天以泪洗面,想着如何逃离这样痛苦的生活。 时序当时听这个剧情心想: 在几千平的卧室里干点什么不好?难道这比加班痛苦吗? 他宁愿在几千平的卧室里哭也不愿意加班。 豪门小说里的主角为什么要逃,果然是不食人间烟火。 。 穿进来后,他淡定的躺下。 知道大佬忙,经常不回家,也从不打扰,做一个贴心小棉袄,嘘寒问暖,钱到位专心炒股。 知道大佬有绯闻,也从不过问,做一个佛系的正宫,钱到位就好专心炒股。 知道大佬擅长打钱,哄人只会送一条街,送房本,送黄金,甚至送一冰箱现金,他会哭着说‘不要这些只要你的爱’然后默默收下。 他路过楼盘开心就买几套房,不开心就买一套。 他路过4s店就随手买几辆跑车,不开心就办个豪车展。 他路过一家需要排队的奶茶店就直接把奶茶店买下,投资奶茶火遍全国。 他投资理财慈善全不落下,一一收入囊中。 除了健康,钱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东西。 。 某天,他喝醉了,醉醺醺的喊了七八个好兄弟的名字,结果被捏住下巴,强迫抬起头。 “我是谁?” 低沉的嗓音很性感,他脑袋晕乎乎,却摸着对方的腹肌笑道:“难道你是jack?” 男人沉声道:“我是你老公。” 他:“……?” 【食用指南】 ·陆文州(攻):表面是克己复礼矜贵绅士的富豪企业家,实际是斯文败类的恋爱脑投资家。 ·时序(受):表面是长发娇气小玫瑰,负责貌美如花的娇妻,实际是爱钱且野心勃勃的金融天才。 ·年龄差:攻35,受24 ·长发美人受/先婚后爱/万人迷/扮猪吃老虎/攻先动心 ·入坑要审题,双洁,内容纯属虚构不要代入,考究伤身还秃头,不值得,放飞自我作品,如有不适快准狠的弃文,以偏概全者将依法进行维权,攻是洁的,受是他的初恋,作者从写文以来一直以来写的都是双洁类型,如今标上是为了尊重读者们的合理要求,也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 ·封面非独家授权,如有撞图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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