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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第3页)

林恪点了点头,看向她:“若果你经常过来吃饭,那么你每过来一次每天就会多浪费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所以,住在这里是最佳选择。”

林摇虽然情商为负,但是比林恪还是要好一点的,至少女朋友是什么她还是知道的。她脸上有些发热,就听到林恪用英语问hy:“什么是女朋友?”

hy:“disn'spleyoulove。”女朋友就是情侣中女性的一方,也是你爱的人。

林恪若有所思:“就像杰西卡女士和林湛吗?”他说的这两个人是她的父母。

hy点头,然后林恪又问她:“wione?”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

她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发热,额头上也沁出了几滴汗珠,她有些窘迫:“你不要问了,因为我不爱你。”

事实上她也不知道什么才算爱,只因为单纯地想在hy含笑的注视下打破窘境。

hy用英语说:“爱就是你喜欢并且只喜欢和某个人在一起,没有看到她的时候会很想她,看到了心跳会加速,会想抱她,和她做最亲密的事情。”

这时候,林恪又转头看她,脸上是“原来如此”的表情:“所以,刚才我之所以窦性心动过速,是因为你在。”

他说:“我感觉我的窦性心律频率更快了。”

林摇有些不好意思,默默地低头吃早餐。

林恪也沉默了,若所有思地睁着琥珀色的双眸,好看到了极致。

hy则开始去做她的本职工作。

心跳加速不是因为心脏出了问题,所以林恪并没有去医院。

吃完早餐后,她就被林恪带到了他那比柯南家的图书室还大的书房,他告诉她:“如果刚刚hy说的话是正确的,那么毫无疑问的是,iloveyou。”

也就在那一天,他们确定了关系,然后林恪帮助她把她为数不多的行李搬进了林恪的那栋湖边别墅。而林恪认为,以她的智商再去做服务员其实是一大浪费,于是她辞掉了兼职。

也是在和林恪住在一起的日子里,她才知道,原来林恪在14岁的时候,就已经在协助警方破解密码、破案了。而原本被别人誉为天才的她,在林恪的面前,都只能成为渣渣。

林恪给她的惊喜有很多,除了他的高智商外,还有他的厨艺。他能做出很好吃的中餐,西餐也不错。他还会拉小提琴、会谱曲、会画画,他知识渊博,从来不使用社交软件,他性格古怪孤僻却从来不自负。他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能力在什么程度,能够做到哪一步,同时遇到值得他学习的人或事的时候,他也会很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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