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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先是站在窗户外看了看,窗户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泥灰,一开始可能是这里的工人疏于打理,后来就是酒馆的老板蓄意为之了,毕竟这里全都是见不得光的老鼠,从抹开的那一小点玻璃里看过去,他一眼就认出了他的委托人——太显眼了,简直就是煤炭里的一点雪花,狼群里的一只羊羔,济贫院麦子粥上的一抹油脂。
他的年龄可能与利维表现出的差不多大,戴着高礼帽,带褶皱的衬衫,马甲,里大衣与外大衣,在东区的人只会穿一件外套,顶多加件马甲,更多人就穿着一件肥大的罩衫。
他拘谨地坐在三条腿的小圆凳上,面前摆着一个锈迹斑斑的大铁杯,他甚至不敢往里面看一眼,利维注意到他笔挺的长裤和靴子都已经彻底地被泥巴包裹住了,还有一点血迹。
利维尝了尝周围的空气,只有常见的烦躁与混沌,很好,他走了进去,“记得帮我补好,”老板指着窗户说,他是一个看似憨直的中年男人,肩宽背厚,皮肤红亮,混迹在重机械厂的工人中没人能发现不对,“这是要找你的人,他真走运,”他又指着一个正端着几个大杯子走过来的女招待:“没被剥光丢进泰晤士河前就遇到了我们的人。”
女招待也看到了利维,她向他点点头,因为双手都举着杯子,她就抬起一条腿,插进利维的膝盖间磨蹭了一下,算是打了个招呼。
利维往她的紧身胸衣里塞了一个先令。“再给我们端杯酒,真的酒,别用灯料。”他说的是工业乙醇,一些地方也用工业乙醇代替煤气做路等燃料,这种玩意儿喝了会死会瞎,但抵不住很得东区人的青睐。
委托人先是看到了酒杯——不是那种看起来就粗制滥造比屋顶打了更多补丁的铁杯,而是一个正正规规,甚至称得上漂亮的玻璃啤酒杯,玻璃不够透亮,可能是用料不好或是没擦洗干净,但里面的啤酒即便在昏暗的煤气灯下也有着动人的金黄颜色,细密的小气泡快乐地翻涌着。
然后他就看到了利维。
“利维.伦蒂尼恩……先生?”他迟疑地问道,伦蒂尼恩是伦敦的另一个名字,用它来做姓氏,就是在说,是伦敦的利维先生,西区的显贵们时常采用这种命名方式,但这是一种炫耀领地的特殊方式,在东区,几乎就是私生子,或是父不详的代名词了。
他不是大铜币的原主人,这枚铜币是作为叔父的遗产传承到他这里来的,他以为那位叔父的朋友也应当是个老人,最少也应该是正在盛年的人,而对方看起来比他还要小,尤其是他没有安安稳稳地坐着,而是双腿分开,跨坐在那片小小的木板上,手杖随意地插在桌腿间,双肘放在桌面上,肩膀上还蹲着一只黑猫,简直就像是个最令老师头痛的学生。
“是我。”
“抱歉,我还以为……”
“这有什么奇怪的,先生,”利维说:“那枚大铜币难道一开始就是你的吗?亲爱的先生,既然你可以继承,我当然也可以继承。”
“话虽如此,”委托人说:“但我要做的事情……”他为难地看了利维一会:“您还很年轻呢。”
“看来是足够上断头台或是绞架的事情了。”
“我希望能够更改委托的内容,先生,”委托人客客气气地说道:“您只要给我介绍几个大胆的掘墓人就行了。”
“哦,好嘛,偷掘墓穴,”利维若有所思地说,“七十二项重罪之一。”
这个时代的英国律法十分严苛,尤其是对于穷人,挂在架子上晃荡的尸体出现在每个广场,砍树和盗窃都能结束一个罪犯的生命,但偷掘墓穴,即便放在现在,也不会有人产生什么异议,主要是因为当时的盗墓贼不仅仅是冲着死者的随葬品去的,他们还会偷走尸体,卖给医学院作为解剖和教学的用具,还有些时候,一些医生会将尸体的一部分作为药物主料出售给病人。
因为“原材料”的稀缺,以及随着科技发展,人们对知识与健康的渴求,尸体的需求量非常大,盗墓贼的猖獗甚至引发了“铁制棺材”,“炸药棺材”的普及,还有一些人会在亲人下葬后将尸体挖出来,煮成白骨后重新下葬,或是派人守墓,穷苦人则在墓穴周围堆积荆棘,不过这就是聊胜于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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