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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过,就谈过一次。”
“后来呢?”
她的样子有点沮丧:“后来就分手了。”
不知为什么他笑了笑:“那好,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谈恋爱吧。”
他恪守诺言,只在星期天的时候去找她,因为周一有课,周日她经常已经回学校了。大学校园里风景如画,深秋的湖山寂寥。走在落满黄叶的林荫路上,听枯黄的叶子在鞋底被踩得粉骨碎身时细微不可闻的轻响,身边有学生骑着自行车丁零丁零地呼啸而过,然后给她打电话。
有一次她手机大约没带,室友接了:“岑歌在洗衣服,你等下,我叫她。”
她的名字叫任岑歌,室友只叫后面两个字,也挺好听的。
他站在树林边等,远远看到她从宿舍楼里出来,绕过花坛朝他走过来。她平常总是穿仔裤T恤,天气冷了加件外套,头发又短,乍一看像个小男生,其实她五官精致,是水晶娃娃般的剔透。见着他告诉他:“哎呀,今天我们寝室的同学都知道你了,要敲你吃饭。”
他却问:“你自己洗衣服?”
“是啊,懒得拿回家,所以用手洗洗得了。”
“你同学想吃什么?”
“她们要吃必胜客。”
都多少年没吃过比萨了,上次大约还是在国外的时候叫过外卖。不过陪几个同学吃比萨,任岑歌还是蛮高兴的,起码和平常跟他在一块儿不一样,一帮小丫头吱吱喳喳,从《画皮》讲到《保持通话》,最后她回过头,商量似的问:“要不吃完了我们去看电影吧?”
“好啊,我请客。”
另外三个女孩子倒是齐刷刷地笑:“那多不好意思。”
去看《画皮》,他去买了几桶爆米花还有可乐汽水之类的回来,三个女孩子离他们远远的,只有她在原来的位置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