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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轻响,银扣解开,她缓缓摘下了他的面具。
这张脸……
确实,挺可怕的。
他的骨相凌厉冷峻,鼻梁高挺,眼眶却像骷髅的眼窟般深陷可怖,因为眉骨过于高耸,一眼望过去,就像是没有下眼睑般,显得瞳孔如金色的鬼火一样耀眼骇人。最可怕的是他面部的肌肤,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沟壑纵横,疤痕交错,像是死神用镰刀勾破了他的皮囊。若是深夜与这张脸孔相遇,确实很容易把他当成索命的幽灵。
心口就像是被刀砍了一下,她小心地碰了碰他的疤痕:“这些……好像不是天生。”
“是烫伤。”他的声音极低也极哑,“我出生在一个木匠的家里,在我能走路的时候,就在帮家里干活。八岁的时候,我的母亲再孕了。那一年,镇上来了一个马戏团,他们的‘恶魔之子’病死了,看上了我。”
“然后呢?”
“然后,我的母亲把我卖给了他们,四十苏。”他平淡地说道,“那天,刚好是我的生日,我也收到了第一份生日礼物,一枚涂着白油漆的木面具。”
四十苏,两法郎,巴黎一趟出租马车的价钱。
“马戏团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有恶棍,也有才华横溢的人,他们有的人会腹语,有的人会魔术,还有人能把绳索玩得跟蛇一样灵活。我以为学会这些,就能像他们一样成为杂技师,摆脱‘恶魔之子’的生活,于是我用了一年,偷学到了他们的本领,那天,马戏团到了佛罗伦萨。”
“佛罗伦萨,翡冷翠,百花之城,这座城市有太多能人志士,‘恶魔之子’已吸引不了观众的眼球,刚好同城也有一家马戏团,他们也有一个‘恶魔之子’,并且他们的‘恶魔之子’长相更加可怖,脸被滚油烫得皮开肉绽,舌头被钳子剪成两半,周身都是蛆虫和苍蝇。他们让他像畜生一样躺在笼中,任人参观。”说到这里,他的口气变得相当冷漠,“团长告诉我,如果我愿意舍弃出健康,他每天会多给我二十法郎。”
“那你……”
“我拒绝了他,绞死了前来浇油的人,但还是被滚油溅到了脸庞。感谢腹语和绳索的帮忙,我逃到了一家歌剧院的下水道里。本想在那里结束生命,但我听见有人在唱《圣母颂》。”他自嘲地勾了勾嘴角,“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什么是《圣母颂》,还以为是神的声音,就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你不是想知道我去过哪些地方么。佛罗伦萨之后,是波斯,是苏丹,是印度……为了掌控命运,每到一个地方,我都必须学点什么,不然就会感到难以遏制的恐慌。我很少在白天走动,若是你想走我走过的路,只能像下水道里的老鼠一样生活。”
眼泪模糊了视线,白兰芝吸了吸鼻子,搂着他的脖子,把眼泪蹭在他的衣领上:“埃里克……”
“你说,我让你见识到了更广阔、更壮观、更自由的天地,”他低垂着眼,抬起她的下巴,看向她蓄满泪水的浅蓝色眼睛,“但实际上,你跟我在一起,只会被阴暗、扭曲、逼仄的黑暗包围。白兰芝,我给过你很多次机会,现在,给你最后一次,如果你想离开,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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