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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千恩万谢,又说了许多好话,这才走了。
转眼到了十四,江志偷偷叫了胭脂去书房,从一本书的夹缝里抽出来两张各五两的银票,叹了口气,“我知你明儿要进城同那小子过节,也罢,你把这十两银子捎给他。常言道,穷家富路,出门在外的,哪里能缺了花费?我也只能拿出来这么多了。”
十两银子,对江家而言是个大数目,胭脂心中十分不是滋味,张了张嘴,低声道:“他倔得很,我给都不要,只怕是不成的。”
“惯的他!”大约是临别在即,江志既舍不得,又气恼儿子预备跟自己不告而别,愤愤道,“就说我说的,若不要,也不必再姓江了!”
胭脂嗯了声,又问:“那你如何跟她讲?”
这几年下来,江志虽然抄书、替人写字等赚了些银子,可花费同样大得很,手头绝不可能攒下如此多的私房,少不得是借口从隋氏手里骗的。
可这么大笔银子回头若突然没了,万一隋氏闹腾起来,江志只怕又要难熬。
“我自己挣的银子,给我儿子花用天经地义!”嘴上是这么说,可江志一想起来隋氏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场景,也有些头皮发麻,不自觉就心虚了,只硬撑,“你不必管,给他就是。”
“真没事儿?”
“自然无妨。”江志说完,又见胭脂眼带笑意,知道这是被闺女打趣了,也不觉有些羞恼,结结巴巴的道:“老子自己赚的银子,给儿子那是正经,天地君亲师,便是那小子翅膀硬了,照样也得听老子的!”
他是个读书人,又素性温和宽厚,除了学问上争论的事,同谁都没红过脸。这会儿被逼急了却满口“老子”“老子”的,陪着那张虚张声势的脸便显得十分滑稽,胭脂噗嗤笑出声。
其实她虽悲伤母亲离世,但对江志续弦的事情早有准备。毕竟江志还这样年青,又不事劳作,总不可能孤身一辈子。
她总不能强求世人都如自己所期盼的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胭脂的母亲,也就是江志的原配是个文静从容的女子,知书达理,两人过得也算琴瑟和谐,谁知继室隋氏竟是个少有的事儿精……
晚饭的时候,江志突然宣布过了十五就要出门游学。
胭脂和隋氏俱是一愣,尤其是前者,电光火石间便明白江志是预备把那十两银子的去向混在这里头糊弄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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