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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正琢磨什么时候开口,这日一大早,江志便举着一个包裹过来,说:“赶明儿你进趟城,照老样子卖了,卖的钱换几个银角子,再换些铜钱。”
分明儿子就在城里,可他竟然连提都不提一句。
胭脂知道里面装的是书,也知道劝也无用,好在家中藏书她早都已背会了,来日再重新默写出来也就是了。
她爷爷并不重男轻女,不光重视儿子,也很疼爱这个聪明伶俐的孙女,时常捏着她的小手亲自教导……
可如今,他老人家珍视的藏书却已经快被同样珍视的儿子卖光了,若是泉下有知,不知得气成什么样儿。
小莲村距离镇上也有个十几里,步行大半日才到,若是刮风下雨、冬寒夏晒便十分艰难。村里有人心思活,专门买了骡子定了大车,每日跑到村口拉人,傍晚再原样送回来,一个人一次也不过三文钱,着实省事。
次日胭脂特意起了个大早,将这些日子攒的茉莉粉和手帕都小心的分门别类装好,又想着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天气便会渐渐冷下来,还抽空给弟弟做了一套略厚些的衣裳,也都一块捎着。
也不知道随谁,胭虎天生好大一副力气,才十四的少年,个头就快赶上成年男人了,很是唬人。
原本家里人都指望他能读书科举光耀门楣,谁知胭虎非但不爱读书,反而打小喜欢舞刀弄棒,只把江志气个半死。
去年端午隋氏进门,爷俩大闹一场,自此纷争不断。过年时又闹起来,江志借着酒意要不认他这个儿子,胭虎这头犟驴便夺门而去,在镇上做活,再也没回过家。
胭脂前后也去看过几回,见弟弟虽然瘦了,可也着实精壮了,精神头反而比在家的时候好,倒也罢了。
上个月去的时候,他兴致勃勃的说认了位镖师做大哥,日里在粮店做工,晚上跟着这位义兄学本事,把胭脂心疼的了不得。
这次过去,胭脂就想着无论如何也得见见弟弟的这个义兄。
一来总要瞧瞧对方是好是歹;二来么,长姐如母,她总得多操些心。
虽然那小子口头上说义兄为人肆意洒脱,并不计较什么财物,可胭脂并不敢当真,琢磨着最好也趁着中秋节的由头送点什么。
她想的太多太杂,不觉时光飞逝,晃晃悠悠一抬头就发现已经进了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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