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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看书 > 都市言情 > 超凡乡村爱情 > 第41章 各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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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胜得意洋洋的出了郭存喜家,他深信刘雁玲会来找他的,除非她不想给郭存喜治病了。

但这个可能几乎是不存在的,以刘雁玲说到做到的个性,除非是郭存喜死了,否则她就不会放弃治疗。

想着刘雁玲那可爱的身子,刘德胜走起路来都感觉自己年轻了许多。

这人呀,只要这精神一爽,走路也不怕地不平了。

刘德胜来到了供销社门前,那里聚集的人谈论的话题都是杨改俊送肉的事,听了一会儿,他觉得有点闹心。

杨改俊始终是麻池沟村好色男人们最想得到的女人,今天看到杨改俊时,那模样、那神情,比刘雁玲更有风情。

还有那个代广霞,比刘雁玲更水灵。

三个都让他想入非非的女人就站在他的面前,近在咫尺,可他就是抓不到手里。

好歹刘雁玲那里是有希望了,听着人们对杨改俊的议论,偶尔还说到了代广霞,刘德胜越听越心烦。

他忽然对刘雁玲怀疑了起来,她后晌会去吗?

闹心!

刘德胜离开供销社,往家里走去,快到门口时,看到徐新茂拎着一个小袋子,笑眯眯地走了过来。

当上队长后,刘德胜对徐新茂这样没有背景,生活一般的人,都是爱理不理的。

但现在不同了,两家已经是亲家了,虽然还没有举办定亲仪式,但两千衣服钱已经给了女方。

白云镇的乡俗就是,给了衣服钱,亲事就成了,定亲仪式上就是商定嫁娶的日子。

徐水仙的美在麻池沟也是能排上号的,水蛇腰一扭,不管是从前后左右哪个方向去看,都是勾魂的。

那漂亮的瓜子脸,一张口就是笑,嘴在笑,眼在笑,眉飞色舞的,撒娇的声音再一出来,刘德胜的骨头就酥过好几回。

这样的女人搞一下一定过瘾,但要是做儿媳妇,刘德胜是一百个不愿意,娶回来就是一个花瓶,还容易给儿子戴帽子。

但他做不了胡慧花的主。

后来,他想了想,老婆考虑的也对。儿子已经25了,补习6年,明年是最后的一次机会了,考中考不中还很难说。

刘福义从小除了念书就是念书,地里的活一点也没有干过,活脱脱的就是一个白面书生。

身材和模样又不是出众的,如果考不上大学,他舅舅那里又没有说是铁板钉钉,保证能给安排进镇机关上班,一旦安排不了,别说是娶个漂亮的媳妇了,就是丑的恐怕也没人嫁。

要是儿子考中了,或是他舅舅给安排了工作,到时候找个理由,把亲事一退,徐家是不敢闹腾的,那两千块钱就当是救济徐新茂了。

但前提是要确保不能让两人有了关系。

刘德胜笑着打着招呼:“亲家,你这挺稀罕的,咋想起来我这了?”

徐新茂忙堆起笑脸,说道:“杨改俊给送了三斤多肉,水仙说福义学习辛苦,让我送过来给福义吃,好补补脑子。

队长,我知道福义不缺肉吃,这是水仙的心意,我寻思着也对,水仙惦记着福义,这年轻人和咱们那一代不一样,不能寒了孩子的心呀!

所以我就过来了,顺便想告诉队长,晚上一家人到我家去吃猪杂碎去,我把杨改俊的猪下水买了。”

猪杂碎在这一带属于招待人的上等饭,不是谁家都能吃起的。

刘德胜笑道:“福义一个人去就行了,我们就不掺和了。亲家,是进去坐坐呀,还是我给福义带个话?”

“我就不进去了,回去还要收拾那些肠肚呢,你给福义带个话就行了。”

徐新茂恭恭敬敬的把袋子交到了刘德胜手里,走了。

看着徐新茂屁颠屁颠的背影,刘德胜心里笑道:“这个爱财鬼能舍得买猪下水,看来是真的想当福义的老丈人了。”

徐水仙今年20岁,除了爱穿衣打扮,地里的活是很少出去干的,家务活也是捡那些不脏的做。

给说媒的有过十几拨,她能看上的人家不愿意娶这个花瓶,想娶她的人家,她又看不上。

当有人给她和刘福义搭线时,刘福义的家庭她当然能看对了,但人她不是怎么喜欢的,娘娘腔,一点也没有男人的阳光劲。

徐新茂的一番话才彻底稳住了她的心,徐新茂说:“刘德胜家境好,那胡长升就胡慧花这一个亲姐姐,对这两个外甥特别亲。

没有胡长升,刘德胜能当了队长,就连张仁也不敢得罪刘德胜。胡长升那可是县里的一把手,刘福义就是考不上大学,他舅舅能不管吗。

我看这刘福义就有吃皇粮的命,你跟了他保准能到白云镇去住,现在他还在村里,等人家到镇里上班了,那刘德胜能和咱们结亲吗。”

徐水仙想想也是,刘福义有这么好的一个靠山,安排一个吃皇粮的工作,那还不是很容易的事。

只要结了婚,户口到了白云镇,即使刘福义变心了,她也是白云镇镇里的人了。即便刘福义有想法了,离婚也无所谓,凭自己的长相,不愁没人要。

结婚、离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借刘福义这个跳板,脱掉农村人的身份,成为镇子里的人。

徐水仙铁了心要拿下刘福义,虽然刘家给了衣服钱,名分是有了,但徐水仙觉得这并不保险,村里有了名分,后来悔婚的事不是没有发生过。

最保险的法子就是两人有了关系,最好是怀了孕。

白云镇一带特别注重这个关系问题,定亲男女一旦发生了关系,任何一方都是不能悔婚的,哪怕是头天结婚,隔天离婚,也不会有人戳你的脊梁骨,更不会背上品德不好的名声。

徐新茂两口子不好和闺女明说,只能是暗示,徐水仙懂,她也一直在寻找机会勾引着刘福义,可就是得不了手。

不是刘福义不想碰徐水仙,守着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刘福义又不是柳下惠,他也想过,可好几次不是被胡慧花搅了,就是被刘仙云破坏了。

刘福义是个书呆子,除了念书,许多人情世故,乡俗民情不怎么懂,火都上来了,却被妈和妹妹给泼了冷水,他心里虽然气,却不敢发怒。

在刘福义的心里,名分都有了,睡觉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刘福义太喜欢徐水仙的柔情蜜意,和她的妖娆风味了。

胡慧花当然不能让儿子和徐水仙有关系了,那样的话,一旦有了变化,还怎么悔婚呀。但又不能和儿子明说,只能是暗中提防着。

刘仙云是压根就看不上徐水仙,她可不想让这个狐狸精做她的嫂子。而刘德胜又不好意思撞破儿子,只能是安顿老婆和闺女。

两家人是各怀鬼胎,各耍心机。就是苦了刘福义这个想趟爱河的青年人,但他又不敢躲开母亲和妹妹的视野,去偷吃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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