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啊,还行吧,还行吧,平日喝不到是真的,其实我吧,不太会喝酒,更不会品酒,葡萄酒我喝着都是刷锅水味,我呢,就不是一个好酒的人,啥酒我都喝,但是我啥酒都不喜欢喝,哎,不对,我挺喜欢喝冰啤酒的,鲜啤最好,夏天吃着烧烤我自己就能喝一捆!”
杨飞扬放下手中的酒杯对着程蝶衣说道。
这小酒杯喝茅台,起初杨飞扬还觉得不咋地,大酱味十足,但是几杯下肚就尝不出啥味道来了,一杯接着一杯的灌呗,权当喝酱汁了。
啥品不品的,都是胡扯。
“哦,这样”
杨飞扬的回答有些出乎程蝶衣的预料啊,这实在是太过于粗鄙了,习武之人怎么能说自己不好酒呢?习武之人怎么可能不好酒?
除非你不是习武之人!
程蝶衣哪里知道杨飞扬根本就不是啥习武之人,他这身在程蝶衣看来生神鬼莫测的功夫,是‘咻’的一下就得到了,根本不是几十年苦练得来的。
菊仙的手艺确实不咋地,杨飞扬的嘴巴被农场出品给养刁了,吃了几口肉便不想再吃了,殊不知杨飞扬的举动在程蝶衣看来,这是杨飞扬不缺肉的表现啊!
只有常年吃肉的人,才会不馋肉,杨飞扬这不仅仅是不馋肉啊,这分明是嫌弃菊仙做的肉不好吃啊。
“大有来头啊”
程蝶衣又默默的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越加觉得自己心中的决定是正确的。
终于,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箱六瓶茅台喝的干干净净,三人平喝,段小楼已经被菊仙扛到床上去了,还tm的吐了一地,大酱味熏死个人。
程蝶衣也晃晃悠悠的站不稳了,不过程蝶衣这酒量在普通人里面称得上一个‘酒尊’。
至于杨飞扬,醉意啥的倒是没有,只觉得自己满嘴都是大酱味,打个嗝都是大酱味。
“杨兄弟,昨晚上的事情,我还没有正式谢过你呢!这点小玩意,你可千万不要嫌弃”程蝶衣喝的醉醺醺的,眼睛却发亮的出奇,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放在了杨飞扬的跟前。
“啥玩意?”
杨飞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不过看过一眼之后,杨飞扬就猛地瞪大了眼睛。
“王府井那边的一套两进出的四合院,这是我的一处私房,杨兄弟要是住房紧张的话,随时都可以住进去,里面家具都全”
说完,程蝶衣竟然又从自己的口袋中掏出了一串钥匙,取下其中一把放在了杨飞扬的跟前。
“蛤?”程蝶衣的这番操作,可把杨飞扬给看呆了。
“我也不瞒杨兄弟,这房子吧,我不缺,多着呢,看,这些都是,我这孤家寡人的,也住不过来,本来我都打算上交的,反正都是些无用的东西,如果杨兄弟需要,尽管拿去,杨兄弟要是嫌弃的话,赶明我就上交”
程蝶衣抖了一下自己手中的钥匙串对着杨飞扬说道。
程蝶衣这话说的,极有艺术含量,重点突出一个财大气粗,还不容杨飞扬拒绝。
那钥匙串上足足十几把钥匙呢,很有可能每一个钥匙就代表着一套四合院啊!
而且程蝶衣确实孤家寡人,这些房子他确实住不过来啊,等程蝶衣将来被打倒,这些东西全都逃不过一个被充公的下场,再过几年,说不准早就是某个专家,某个领导的囊中之物了。
与其便宜那些混蛋,还不如便宜杨飞扬呢。
四合院,杨飞扬买得起,就是买个院子太扎眼了,程蝶衣送的,那就没啥问题了,至于你说风暴来临之后杨飞扬会不会受程蝶衣牵连?
呵呵,杨大爷表示还有好几年的功夫呢,有系统,就算是风暴来了,谁搞死谁还不一定呢!再说了,大不了跑路去港岛呗,这个年代的港风美女可是靓的很!
拳打黄皮白心的汉奸,脚踹高高在上的英犬,也是极爽的!
“程大家,客气的话,我就不说了,这房子我要了,我呢,不瞒你说,手上有点功夫,也能搞来一些平常见不到的东西,就是没啥身份地位的,您要是有需求,尽管找我!南锣鼓巷九十五号,住着....住着我师弟,我师弟也姓杨,你有啥事尽管去找他”
杨飞扬毫不客气的收下房契和钥匙,这私房吧,按理说是需要过户的,但是钥匙和房契在手,杨飞扬完完全全可以安心住着啊,等真有需要了,和程蝶衣去街道办办理一下手续就行。
“好说,好说”程蝶衣等的就是杨飞扬这句话,得了杨飞扬的保证之后,一时间不免喜形于色!
段小楼已经喝醉,程蝶衣也喝的差不多了,杨飞扬再没有眼力界也知道自己得离开了。
“嫂子,段大家喝醉了,我刚才和程大家说的话,你应该听到了,段大家有啥事,尽管去找我师弟!”
杨飞扬在起身之前,对着正在照顾段小楼的菊仙说道。
“好,我知道了,我替我们当家的谢谢杨兄弟了”菊仙从刚才酒桌上几人的对话,也明白杨飞扬是个有本事的,既然杨飞扬这样开口了,她自然笑脸相迎。
“天色不早了,嫂子,程大家,我就不打扰了”杨飞扬起身,菊仙和程蝶衣急忙的相送。
可惜,程蝶衣这站都站不稳,怎么看都是杨飞扬扶着他,不是他扶着杨飞扬,不知道还以为杨飞扬要送他走呢。
几分钟之后,杨飞扬带着一箱子茅台,还有两条啥字都没有的特供香烟,骑着车子离开了,这些东西是程蝶衣硬塞给杨飞扬的,一套房子杨飞扬都要了,这点东西算什么?
程蝶衣给段小楼搬来了不少好东西,段小楼家的东厢房里面放着的各种东西几乎都是程蝶衣搬来孝敬段小楼的,程蝶衣拿点烟酒送杨飞扬,菊仙自然不会说什么,她不是那种眼皮子浅,舍不得东西的女人。
待杨飞扬走出几百米,又拐进一个无人的角落,再出来之后,烟酒就被杨飞扬塞进空间里面了,而且杨飞扬也恢复了本来的面目,这年头带着一箱子茅台,两条特供香烟招摇过市,太招人恨,也太显眼了。
“谁没事会随身携带房契啊?”
“这程蝶衣是不是早就准备把房子送我?好眼力啊,这是昨晚上就看出我值得拉拢?还是说他只是做了点准备,给不给我还要看我今天的表现?”
“厉害了,厉害了!”
杨飞扬慢悠悠的骑着自行车,小风一吹,不怎么聪明的脑袋,顿时想清楚了很多事情。
“不管怎么说,程蝶衣这样做,正合我意啊!我就怕你不黏上来呢!嘿嘿嘿,这样一来剧情点还不哗哗的!走,去看看程蝶衣给我的房子,不好可不行!”
想到这里,杨飞扬直接一拧自己的自行车把,调转方向,朝着王府井的方向驶去。
程蝶衣给杨飞扬的这套两进出的院子,可比南锣鼓巷95号靠近市中心的多!
那附近出门就有百货商场,出门就有大医院,出门就有学校,而且靠近各种办事部门,住进去的话,生活别提多方便了。
“特娘的,上辈子干十年都不一定在二线城市买得起个厕所,这辈子,嘿嘿,白得四九城中心区域的一处两进四合院!滋滋滋,真是人生事无常,大肠包小肠啊!”
十几分钟之后,杨飞扬停下了自己脚下的自行车,看着眼前的这一处紧闭的四合院大门,一时间感慨万千。
程蝶衣给杨飞扬的这一套小四合院在他所有的房产之中,绝对算不上好的,却也不算是最差的,在程蝶衣的眼中,杨飞扬有武力,又能搞来物资,是一个极为值得拉拢的帮手和打手人选。
但是杨飞扬毕竟没啥社会地位,这点杨飞扬都承认了,在如今这个年代,火器盛行了百余年,个人的勇武在飞机坦克面前本就可有可无,所以说程蝶衣是拉拢杨飞扬,但是却又不怎么看重杨飞扬,不然的话,他给杨飞扬的宅子可就不是这一套了。
真正的好宅子,程蝶衣不是没有,当年袁世卿作为程蝶衣的头号大粉丝,送给程蝶衣的好东西多着呢!
‘金屋藏娇’知道不?
不过,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里靠近王府井,一直是四九城那些商贾们居住的地方,居住在这个地方的人,一般都是手里有钱,但是吧,大都没啥社会地位。
在这个年头,这些曾经有钱的商人,资本家,或者是像程蝶衣这样的‘下九流’人物,可是很抬不起头来,生活上都小心翼翼的。
兜里有钱不敢明目张胆的花,更不敢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就连肚子里面没有油水了,想要吃点好的,喝点好的,都得遮着脸去鸽子市淘换,然后半夜里面爬起来偷偷地吃喝,生怕被人看见,然后挂上一个‘投机倒把’的罪名。
也正因为这样,生活在这里的住户,大都不怎么喜欢跟人来往,尤其是和陌生人,除了极个别的极为相熟的知己朋友之外,他们的交际圈子其实很窄的。
现在的旧社会残留商人,资本家们可不像后世那般,有高超的社会地位,说他们是过街老鼠虽然过分了一些,但是用暴风雨中的鹌鹑来形容却相当的合适,本就担惊受怕,再来点风吹草动,能把他们吓得半死!
想要进步的官员们,甚至刻意的回避这些商人和资本家,毕竟社会地位高了,他们知道些内部的消息,这些个商人和资本家以后可是注定会被清算的!
要是和这些商人走的过于近了,是,现在是能得到不少好处,钞票大把大把的,但是日后吃枪子那也是大把大把的吃啊,就算是不至于吃枪子,也得去大西北大把大把的吃土。
杨飞扬看着这个安静的有点过分的胡同,一时间没有想明白这里面的道道,不过这并不影响杨飞扬参观自己房产的热情。
虽然说作为一个穿越者,还是一个有着强大系统支持的穿越者,区区几套房产,对于杨飞扬而言,日后唾手可得!
但毕竟不是还没得到过吗?
杨飞扬上一辈子到死都是一名社畜,拿着刚刚够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面对动不动上百万的房子,又没有长辈钱包的支持,他只能选择活的潇洒点。
贵就贵呗,反正又不影响老子呼吸。
任凭那些自媒体把房子吹得多么重要,多么的必须,说什么没有房子的人生是失败的,是不完整的,也任凭那些人把教育,医疗,甚至是婚姻绑架在房子上,杨飞扬岿然不动。
住在自己家四百平宅基地的现代小院,啃着手中的鸡排,喝着肥宅快乐水,在峡谷超鬼和队友互相问候,杨飞扬实在是想不到自己为什么要去城里买套房子,背上上百万的债务,然后整天活的跟孙子一样。
话是这样说,虽然貌似有理,但是呢,这是属于弱者的无奈和清醒。
能够在四九城王府井这里,拥有一套两进出的私人小院,不管怎么着,杨飞扬还是开心的,或许等杨飞扬真的得到了第二套,第三套的时候,他就不会再拥有这样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