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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母说他是个荒唐子弟。
大家说他是混世魔王。
可是尽都语气亲昵。
我红着眼眶,把写满了有关姑苏诗词的纸仔仔细细叠了起来,开始翻找。
雪雁问我:“姑娘找什么?”
“叔叔给我的那个包袱呢?”
我把它取出来,打开包袱,看了一会书,忽然噗嗤一声笑:难为叔叔想得出来。
封面写着:“赠小天仙侄女”。下面是父亲不以为然的批注字迹:话本声气。
接着父亲又另起一行,铁笔银钩地写道:此蛮夷小道,偶尔读之。应该是嘱咐我的。
“林姑娘好些了?”鹦哥偷眼觑我。
“嗯。”我终于擦干了眼泪,取罩灯来,打开了书。
我还有父亲,我还有叔叔。不必如此枉自悲伤。
路上舟马劳顿,我没有精神,镇日都是歪着。还没有看过书。
只看它封面上除了叔叔的那句“赠小天仙侄女”外,尽是些稀奇古怪的花纹,并没有书名。
我打开书,第一眼看到的,还是同封面一样古怪的一行行花纹,下边多配有叔叔的笔迹。我看到叔叔的标注,才恍然,这古怪的“花纹”,原来是不知名的西洋文字。
只是我不认识这西洋文字,又看了半晌,才晓得,这居然是一部西洋话本。
我忖了片刻,又去翻包袱里的其他书籍,果然翻到一本,与别的不同,这本只有巴掌大,是一个字配一个“花纹”,西洋字下面并标有释义,这释义里有一些是叔叔的笔迹,有一些则不知道是谁的。这是一本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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