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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并不是个比喻。很巧,竟然包厢里的三人我都认识,有一位还真算是我的便宜发小,或者说从前的跟班更为准确。

祁昼左侧的男人穿着花衬衫,左手一排三个大珠宝戒指,把宝格丽戴出了土匪的效果,正是我的暴发户发小,徐立发。

而祁昼右边那位是个女人。

我将酒杯放完后,侍立在旁。包厢宽阔,因此低眉顺目的我就像一株安静蛰伏的食人花,丝毫不引人注意。

北欧歌曲中的间奏都特别长,歌曲间隙,他们闲聊了几句。??  徐立发提到了一个名叫周灼的男人。周灼死在十年前。前几天是他的忌日,徐立发用这个理由约祁昼出来,还带上了自己的堂妹,一起来到这个酒吧。

很好,这是什么?年轻人的新潮祭祀方案,组团祝这死了的倒霉鬼“忌日快乐”?

不过换个角度,一个人死了十年,还能有人记得他的死期,已经算格外不容易了。

一般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可能:

要么对死者特别情深意重。

要么这倒霉死者死的特别惨、特别死有余辜,让围观群众印象深刻、拍案叫绝。

祁昼始终很安静,坐在包厢角落的钢琴前,跟着音乐弹奏起来,琴桌上摆着我专为他倒的“那杯香槟”。

徐立发和他的堂妹交换了一个眼色。

女人动作微微一顿,竟拿起我专为祁昼准备的“酒”,走到他身边,将香槟凑到他的唇前。

我看着那杯酒。

乐声未歇,祁昼的手指纤长有力,骨节漂亮,天生便适合钢琴。

我阴郁地想,这人如今真是今非昔比,成了一副让异性垂涎、同性嫉妒的样子,从财力外表,到这些装得不行的撩妹手段,还真是无一不通,无一不完美。我要是女的恐怕都得得晕上一晕。

果然,对于祁昼的冷淡,那位徐小姐并不在意,反而轻轻一笑,低头,红唇沾上杯沿,含了一口我“特意准备”的酒,凑到祁昼唇边。

琴声终于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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