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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看书 > 科幻灵异 > 穿成摄政王的侍爱逃妻 > 第60章 晋江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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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欢并没想到崔朗会出现在这里。

安垂是即将叛逃的异族。

崔朗和他熟识。

崔家有通敌卖国的行为?

孟欢怔怔地抬眼,  被关押了几日,他未经打理显得蓬头垢面,不过乌发下的一双眼睛依然很亮,  皮肤白皙,像极了夏季里清新怡人的深绿色。

他刚这么猜测,  崔朗扑通跪在地上,又惊又怒:“王妃,晚辈救驾来迟!”

怎么跪下了?

孟欢眨了眨眼,有点儿弄不清楚状况,  崔朗转头怒吼:“还不解开王妃!你胆子真是太大了!”

看起来,安垂绑架孟欢的事并未告知崔朗,崔朗也很不赞同他。

不过,孟欢没有立刻对崔朗产生好感。

这群人有可能只是单纯的价钱没谈拢,  肚子里憋着坏水儿呢,崔家反正不可能清清白白。

崔朗脸上全是汗水,  看得出真心实意畏惧,  “摄政王这几日要发狂了,城门紧锁,  盘查进出,  风声放出来说是一个大官重臣的亲属失踪,不仅动用了县衙的衙役,  王府护士,  甚至还动了北镇抚司的锦衣卫!你真的连命都不要!居然敢绑他的妻子!”

安垂被他劈头盖脸一顿骂,神色凶戾:“绑都绑了。”

“那你还不解开!”

“为什么要解开?”安垂马鞭轻轻抵着掌心,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正好用他来威胁蔺泊舟咯~”

“威胁蔺泊舟?”崔朗看着快要一口血吐出来了,  他眼前发黑,  尽量咬字清楚:“安垂,你虽是毛诚昌的义子,但被送到崔府来实为人质,这些年,我待你不薄,你竟然要置我和崔府于死地吗?”

一番话,又哀又重,安垂神色松缓:“我何时想过要置你于死地?”

“那你想过我们崔家吗?崔家世受皇恩,为朝廷办事,可我们府里收纳的人质竟然绑走了摄政王的妻子!传出去难道不是通敌卖国?安垂!你认识我这么多年,在崔府待了这么多年,通敌卖国,这个帽子我们担不起!”

崔朗说话时,浑身都在颤抖。

作为旁观者的孟欢,有点儿迷惑,感觉崔朗还是一身正气,年轻活力,不太像一个实打实的奸佞。

安垂沉默了一会儿:“我绑我的,与你们何干?这顶帽子不会落到你头上,后果都由我承担。”

“错!我眼睁睁看着你绑杀王妃,而不阻止,就已经扣上了通敌卖国的罪名,”崔朗往孟欢跟前跑,“立刻把人松开!”

但他说完这句话,却被安垂扣住肩膀,猛地拽了回去,肩膀重重地撞上门板。

安垂眉眼阴郁,杀气腾腾:“我告诉你,人我已经绑了,要我放了他,绝无可能!”

说着,他大步近前,一把将锁着孟欢的链子拽起:“大不了现在就走,再也不拖累你们崔家!”

崔朗站在原地,满脸凄然。

他背后

安垂的族人走上前来,带孟欢出了门。

崔朗在他背后怒喊:“摄政王的铁骑马上就要过来了!你能跑到什么地方!”

听到摄政王三个字,孟欢扭头看了他一眼,但手腕的绳索收紧,被安垂猛地拽上前,脚步轻轻打晃。

院子里下着瓢泼大雨,他们急着赶路,没有雨具,听凭暴雨狂乱地砸落到脸上,将衣裳打湿,沿着耳颈流到衣服里,又将打记湿的衣裳紧紧黏在皮肤。

安垂目光斜回崔朗身上:“我在崔府待了三年,这三年承蒙你照顾,不过我永远不屈从于汉人,时机一到,我会飞回自己的家乡,伸展开被你们掰断的翅膀,做天上飞旋的雄鹰。”

他声音顿了一顿,“下次再见面,也许是我的铁骑攻破京师,但,我会留你一条性命。”

安垂拽着孟欢,踏入了暴雨之中:“再见。”

他们的话题终于结束。

雨水打湿了头发,孟欢的靴子踩入了泥泞的水坑中,听到这句话,知道安垂下定了入侵大宗的决心。

那他现在要干的事,显然是离开京城,回到辽东以北的朱里真散部。

暴雨冲刷着全身,寒意入侵骨髓,孟欢牙齿微微打战。他现在浑身的寒意,比不过对接下来的恐惧。

要是真的带他离开了京城,蔺泊舟还怎么找他?

他还有机会再回来吗?

事情越往后迁延,就会增加更多的变数。

——绝对不能离开京城。

可孟欢稍微走的慢一点,便又被拽紧了绳索,鞋子在水中溅起泥点,脚背变得黏湿不堪——离不离开可由不得他选择。

走了崔府后孟欢才意识到,原来他们躲藏的地方是崔府一座自建的寺庙,崔阁老妻子向佛,以前修建的,可自从去世以后,那个庙宇便日渐荒废。

崔府不再给他们庇佑,他们需要换个地方躲藏。

但大街上随处都是巡逻的守备,穿戴着重甲,即使在暴雨中也没有丝毫松懈,紧锣密鼓地搜寻者。

安垂嗤声:“娘的,还真绑了个王妃啊?来京城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兵。”

他的目光转向了阴冷湿雨中的孟欢。暴雨中,孟欢的乌发贴着白皙的小脸,唇色苍白,可一双眼睛还是亮的,收敛在纤长浓密的睫毛下,黑如鸦羽,垂头静悄悄的不说话。

安垂不知道升起了什么心思,开始说话:“我非常讨厌蔺泊舟。”

“……”孟欢调整着呼吸,依然垂眼,雨水落到了眼睛里。

谁不讨厌蔺泊舟呢?

“我的讨厌和汉人的讨厌不一样,崔朗也讨厌蔺泊舟,不过讨厌的是他挟持皇帝,独揽大权;我讨厌蔺泊舟,是因为他有本事,这几年你们朝廷的烂摊子都让他收拾了,国库充足,竟然有闲钱拨出了给辽东的军饷。”

他往旁边啐了一口,“他妈的!”

这就相当于给他们攻入辽东制

造了阻碍。

多说多错,孟欢选择保持沉默。

可此时,却碍不住安垂问他:“他拨出这么多人来找你,看来很在乎你啊,你怎么想?”

孟欢怎么也清楚,在他面前说蔺泊舟的好话等于自讨苦吃,咳嗽了声,含糊地说:“我是他大街上抢进王府的人。”

“我知道,”安垂诡异地盯着他,一笑,“所以,等于我救你出火坑了?”

孟欢默了默。没有说话。

“看他找不到你,真是爽。”安垂扫视了一圈大街,脚步轻快地躲到一旁的墙壁后。他虽然记喜欢口嗨,但观察力极其敏锐。

冒着暴雨,他们终于走到一户人家里,一个老头似乎等了很久了,打开门:“快进来。”

“砰——”

孟欢后背被重重一推,进了门内,湿哒哒的鞋子掉落在地,后背泛起一阵刺痛感。他站在简陋的房屋里四下打量,安垂等人终于轻松下来,脱下了身上那层湿漉漉的皮,在炉子旁烤起衣服来。

暂时能休息了。

孟欢浑身的力气早已耗尽,他清楚自己的位置,便抱着湿淋淋的双臂,到墙角自觉地蹲坐下,默默地用手指拧着衣服上的水,试图让它干燥得更快,同时尽量降低存在感。

他们在说话。

老头对孟欢的存在很不解:“王子打算怎么逃出内城?伪装成百姓和客商是可行的,但还得带着他。各处有人盘查,只要他一呼救马上会被发现。不如把他杀了吧?”

孟欢手指一顿。

安垂的身影挤在一张破旧的椅子里,他衣服脱了下来,露出半截雄健的后背,漆黑的影子随着火光而摇动,他面露思索

“不行,他的用处比你们几条人命重要多了,如果可以,我希望是你们死,而不是他死。”

随从的人神色有点索然。

有人大胆地问起,“那我们要仿的到底是一封什么信?”

安垂依然冷酷:“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不过他说完这句话,从狭窄的椅子里站起了身。

“……”

孟欢意识到不妙,停下了拧干衣裳水的动作,将手手指收回袖子里,把头垂着,一副什么话都不敢说的样子。

头顶。

衣裳夹层里取出的干燥的信纸和墨水,“哐当!”,伴随着刀磕到桌面的脆响,砸在桌面,安垂森然地俯视着他:“你还没摹会印章?”

孟欢已经感觉到自己再说还没学会,大可能被他砍掉手指,点头,“会是会了,但……”

“那就现在画!”

安垂双手掌上了那把刀,骨骼攥紧,一股狰狞的压迫感涌了上来。

孟欢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里,他坐到桌子旁,因为冷,他的手在不停地打哆嗦,手指刚拿起毛笔,笔杆颤抖,将混着水的印泥沾染得到处都是。

蔺泊舟印章用来防伪的裂

纹太过特殊,重新刻制绝无可能,因此他们想到了把印章画出来的方式,但这是一场精细活儿,看到孟欢这颤颤巍巍的手时安垂就知道这印章今天大概率又摹不出来。

但孟欢还是认真的低头在信纸处细细描绘。

“……”

安垂骂了句:“操!”

他抿着牙槽暴躁地转过了头,回到火炉旁,身心俱疲,也需要好好地休息。

一盏小小的煤油灯,孟欢确认他们都睡熟后,遏制住手腕的颤动,画出了和蔺泊舟一模一样的印章。他只想确定自己能不能画,现在看来,他已经能画了。

孟欢用朱笔将印章抹掉。

脑子里袭来一阵晕眩似的昏沉感,孟欢忍不住将下颌搭在了桌面,但再醒过来时,脑子里钻出一阵刺痛感,周身的皮肤记开始发热,好像被火烤着。

他先前一直觉得很冷,现在又觉得温暖。

因为他发烧了。

眼皮几乎睁不开,昏昏沉沉地趴在桌子上,天色透亮时,这群异族人也陆陆续续地醒来,老头匆匆忙忙从外面进来,“不行,城里开始挨家挨户搜查了,估计很快就要搜到我们这里来,必须想办法,尽快出城,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气氛却变得很沉默。

他们找不到出城的办法了,他们完全没有办法了。

硬碰硬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说靠武力闯出城门,那群荷枪实弹的锦衣卫和京军会把他们打成筛子,可是,如果只是待在这间屋子里,挨家挨户搜查,绝对很快就要被搜出来。

死寂中,这群异族人感到了绝望。

但是,有人看到了一旁的孟欢:“要不然,我们先割掉他一只耳朵,送给蔺泊舟,让开大开城门,否则我们就杀了他的妻子?”

孟欢晕乎乎地看了他一眼,嘴唇干燥,没有吭声。

“不可能,”安垂深深地撑着桌面,“你们不了解蔺泊舟,他绝对不会答应这种幼稚的条件,就算答应了,也会背后使绊子,让我们逃不出他的手指。”

安垂勾着唇,嘲讽地笑了笑,“而且,汉人的掌权者是很傲慢自大的,哪怕再容貌再倾城的美人,在他们眼里都和玩物无疑,让他为一个玩物做出牺牲,完全是痴人说梦。”

不得不说,安垂真的充分把握住了封建王朝的丑态。

但他不知道的是,这是一部爱情,如果他们真的采用这个方法,说不定蔺泊舟真的会脑子抽疯让他们逃走——只是孟欢的耳朵要被割掉了。

感谢安垂,孟欢暂时保住了耳朵。

孟欢鼻腔刺痛,呼吸缓慢,静静地听着他们说话,没忍住发出了两声咳嗽。

被听到后,老头走近,看了看他惨白的脸色说:“不行,他还生病了。”

族人早已急不可耐:“那更不能跟着我们逃走,只会成为拖累!不如杀了他,把尸体丢出去,被蔺泊舟找到以后,城门的警戒肯定会变得更薄弱。

他们这群人,现在为了保命,什么建议都敢提了。

可这人刚说完这句话,便被一刀捅进了腹中,鲜血涌出来,他微微瞪大眼,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安垂脸上沾上了刚喷出来的热血,他将血淋淋的刀抽出来放到桌面,神色阴沉难测,“他的命我一定要留下来!任何人再提杀了他,就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那人倒在地上,屋子里陷入了可怕的寂静。

他们怎么都没想明白,安垂为什么会为了一个外人,杀掉自己的同族人。

孟欢抬起头,胸腔到后背震动发麻,也感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整间屋子里,幽暗的灯火微微偏折,寂静的气氛让所有人毛骨悚然。

鲜血的热气弥漫出来。

安垂闭了闭眼,说:“我想到逃出去的办法了。”

众人双眼看着他,没有一个人说话。

安垂坐回了椅子上,拿起一张帕子擦去脸颊的鲜血,他的话在这群人中最有效,相当于命令,“那天杀了酒楼老板的记人,去衙门自首。”

说完,他狭窄的像鹰一样的眼睛,盯着孟欢,“而你,写一封信告诉蔺泊舟,你是自己主动逃走,而不是被人绑架。”

这样,朱里真人和孟欢的关系就解除了绑定,衙门抓捕犯人的警戒会松弛,不会再挨家挨户搜查;而对蔺泊舟,也增添了新的忧虑。

蔺泊舟会开始思考,孟欢到底是主动逃走还是被绑。

如果孟欢主动逃走,也许当天就出了城,那城门森严的守备也没了用处,喘息的机会给出,安垂和孟欢可以在城内再待几天,趁机逃走。

但是——

族人们喃喃自语:“那我们要被放弃了吗?去衙门自首,的确可以让他们不再搜查,可我们……就必死无疑了。”

烛火在房间里安静地摇曳着。

“对,”安垂的相貌有异族的血统,鼻梁高挺,他眉眼笼罩着阴影,“不过,当时正是你们醉酒惹下的祸患,本来就应该你们偿还。”

“可是!”

“哗啦——”有人拔出了弯刀,神色愤怒又悲痛,“先祖们说过,绝对不能放弃自己的同伴!安垂,你宁愿保一个汉人的命也不保我们的命,你背叛了我们!”

安垂:“这不是背叛。”

他好像疲惫至极,伸手拂平了死去的同伴的眼睛,事情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他再不说出理由就会被这群愤怒的族人撕碎。

安垂嗓音缓慢的响起,“我要用蔺泊舟的印章来伪造一封信。没错,蔺泊舟权势滔天,爪牙遍布大宗,任何时候,他的印章轻轻一盖,便会拥有媲美圣旨的绝妙统治力。”

众人的目光随着他的走动而转动。

“时间紧迫,目前,我找不出第二个能画出蔺泊舟的那枚印章的人,所以,我必须保住孟欢的命,并不是因为他的命比你们贵重,”安垂睁开眼,目光望

着族人们,隐约有些湿润,“而是我要拿蔺泊舟的印信,去截走那笔已经运往辽东的军饷。”

说到这里时,众人神色大骇,表情无不震惊。

“军饷?”

“军饷要怎么截走?!”

“他们给辽东拨去了军饷?”

“对,”安垂应声,“朱里真已经给大宗当了两百多年的狗,我们一直都试图挣脱枷锁,挣开他们的奴役。不止如此,我们还想报仇。朱里真人为什么不可以征服大宗成为这礼仪之国的统治者,让我们的族民都享受精细的食物、柔软的被褥和蔽体的衣衫,而不是吃着粗糙的米饼,穿着兽皮,在寒冷的原野打地铺,冬天来了就像枯萎的草木一样被冻死。”

所有人没说话,似乎陷入了苦寒的回忆。

“这个机会朱里真已经等了几十年,我们每年都向辽东总兵毛诚昌进献美人和珍宝,我的姐姐被献上他的床榻,遭□□致死。我们隐忍了几十年,给毛诚昌当狗,对他唯命是从,终于靠着自贬尊严获得了发展的空间,建州也从穷苦贫寒之地变成兵马充足的强州——而这记一切,毛诚昌从麻痹中清醒过来时,已经控制不住了。”

安垂左右扫视,“现在建州遍布我们的兄弟姐妹,只要一声令下,就能立刻组织起强悍的军队向大宗发起进攻,进行复仇。我确定辽东会成为大宗第一个溃烂的地方,因为毛诚昌早已腐烂不堪,行将就木,昏昏欲死。”

不远处的孟欢白皙的鼻尖垂着,没有发出任何动静,甚至一副没在认真听他说话的模样。

可这一切,他都听到了,听得清清楚楚,后背发凉。

“不过——”

安垂停顿了一刻,“毛诚昌意识到建州不可掌控,把我调到京城当质子,试图威胁父亲以免他造反生事。现在,毛诚昌显然发现,即使我在京城建州也已经不可控制。他向朝廷讨要军饷,想开始逞英雄,想弹压我们——但这是不可能的。”

安垂一字一度,“拨给他的那笔军饷可以笼络起暮气沉沉的卫所兵,也可以修筑军备,让他的烂命再续上一段时间,而不是被踢一脚就轰然倒塌。但,我绝不会让那笔军饷成为阻碍朱里真霸业的绊脚石,所以——”

所有人都看着他。

安垂双手撑着桌面,环视周围,表情没有那么嚣张跋扈,而是换成了一种悲伤,“为了朱里真同胞的将来,我必须截走那笔军饷,也必须让他活命,你们也必须死,明白了吗?”

他说的话结束,声音在每个人心中回响。

桌上的烛火歪折,几乎熄灭,这个小插曲才让所有人仿佛被注入灵魂,活动起来,左右看了看彼此的脸色。

个人性命和部族的未来。

他们似乎别无选择。

半晌,暴怒的男子收回了弯刀,点了点头,“我愿意去自首。朱里真的未来在你和他之中,而不是我们。”

其他人

留着眼泪:“也许这是宿命,但希望将来首领的铁骑抵达京城,能为我们收敛尸骨。”

他们的争吵结束了。

桌面上鲜红的标注着“蔺泊舟”三个字的印章,此时似乎不仅仅是印章,而是变成了一个别的符号,或者什么东西。

……所以,原主那时候偷走印章,是为了帮安垂截走朝廷发放给辽东的军饷。

虽然原主并没有直接将钱给异族,而是握在手中自己招兵买马,但他抢走了本该卫所兵的钱,导致异族趁其薄弱起兵,攻破辽东。

原主的面目,好像有些模糊了。

孟欢低头,因为发烧,脑子里晕得要命。

他体内冷热交替,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一场梦,分不清真实和虚假。

身旁,“啪嗒”一声。

安垂走了过来,摆出一副毛笔和纸张,狭长的双眼阴森森盯着他。

“现在,轮到你给蔺泊舟写诀别信了。”

一天后,城中巡逻的京军撤掉。

两天后,城门附近的看差人数少了一半,盘查的态度也敷衍了不少。

简陋的小屋内,只剩下安垂和病蔫蔫坐着的孟欢。孟欢捂着嘴拼命咳嗽了一声,半撑着头,手指往头发里插了一支木簪子。

“收拾好了吗?”安垂走记进门来。

马上他和安垂就要出城了,现在两人都换了一身穿着,扮做最普通的百姓,以蒙混过城门处的搜查。

孟欢病蔫蔫的,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那封信说自己主动逃走的信寄给蔺泊舟以后,老头每天都进门说,今天这条街道解除了禁令,那条街道也解除了禁令,城门口也解除了禁令。

孟欢不太确定蔺泊舟心里想着什么。

也不确定,他是不是真愿意放自己走的意思。

孟欢终于扎紧了头发里的发簪,安垂抓起包袱,带着他走出了房门。

说实话,孟欢觉得自己表现还可以了,至少没有偷盗印章轻轻松松让蔺泊舟失去军饷,也没有让那批杀了客栈老板的恶徒离开。

孟欢就是摆烂,原来当一个有用的废物,有用的拖油瓶,感觉竟然这么好。

阳光微微有些刺眼,映在他褐色的瞳仁之中,孟欢闭了闭眼,忍不住,再咳嗽了一声。

他白净下巴瘦的尖尖,微微晃了晃头,被安垂重重推了一把。安垂很恼怒,“你身体为什么这么差?”

这几天,孟欢发烧,流鼻血,呕吐,晕厥,生病后的痛苦非常强烈,他表面依然十分配合安垂,实际上,心里高兴得要死。

——虽然生病很难受,但是一想到安垂无能狂怒,孟欢就开心。

但孟欢表面依然一副惨绝人寰但又配合的样子。

安垂沉沉地看他,心里忍不住反省把全部身家压在孟欢身上,等他给自己画出印章,这是不是一个愚蠢的决定。

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在腰侧别了一把刀,搀扶住了孟欢的手腕,冰冷的刀背蹭到他腰际,笑着说:“弟弟,我扶你。”

这是警告,哪怕安垂跑不掉,但他还能拉个孟欢垫背。

孟欢笑了:“谢谢二哥。”

刚组成的两兄弟,此时缓慢地走在街道上,天刚放晴,地上有许多水坑,漂浮着被暴雨卷落的树叶,涟漪清淡。

这一路的确如先前打探的老头说的,巡逻松懈了许多,有时候走很远才能看到关卡和官兵,但无一例外,都放他俩走了。

脚步缓慢的挪动,孟欢茫然地眨动着眼睛,禁不住想。

蔺泊舟,放弃找他了吗?

原书里,原主攻疯了一样四处寻找,辍朝几日,当时京城内非常不太平。

可……孟欢看着,怎么觉得京城又恢复平静了。

蔺泊舟……不再找他,去上朝了吗?

那封信,是安垂看着他写的,写的内容和原主受离开的理由差不多,心里恨他,从来没喜欢过他,对他好只是巧言令色,心里其实一直想逃走,终于,他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便开开心心地逃走了,让蔺泊舟再也不要来纠缠他,会很惹人厌烦的。

写的时候,孟欢心里酸胀不已,觉得很难受,差点就演不下去,当着安垂的面哭了。

那蔺泊舟看到这封信会怎么想?

他会不会……真的让自己走了?

孟欢抿紧了苍白的唇,他和安垂已经走到了城门附近,出城的队伍很长,前几天被滞留在内城的百姓陆陆续续地准备出城。

记  人数众多,士兵们只是简单地搜检一番,便让他们走。

“快点!”安垂催促了他一句。

刀背抵着身后,孟欢头脑犯晕,加快了脚步,被挤在人山人海的百姓当中,

不过也就这个时候,听到马匹的嘶鸣。

安垂骂了句:“有病,没想到还是能碰到巡查的指挥使。”

先前是每个城门都有驻军,现在则变成了一列军马,在各个城门处来回地搜查,只要没被发现,蒙混着逃出去就很简单。

守城的士兵看见督察队来了,连忙认真了几分,大声询问起来:“哪里人氏?来京城几天了?来干什么的!”

孟欢半背过身,抬头露出自己的脸,那群人目光扫过人群当中,像是走走过场,视线漫不经心,并没有认真看。

“……”

孟欢颇为失望地把头低了下来。

不过也就是此时,背后再传来了笃笃的马蹄声。

指挥使回头看见后,连忙驱赶着马匹分开道路两侧,留出当中宽敞的道路,纷纷翻身下马:“拜见王爷!”

孟欢心脏猛地揪紧,脑子里本来昏昏沉沉,此时像是被什么东西揪紧了提起来,他拼命地扬起脸,望向人群的当中。

后背,抵来了安垂的刀锋:“老实点儿。”

孟欢遏制住了喉头的呼喊。

马匹走动时,男人高挑的身影也慢慢显露。

蔺泊舟穿着一身利落干脆的行服,头发高高地束起,袍袖紧紧地扎在手腕,不像他平时儒雅的冠服,在高大健硕的马匹上,身影显得极度的居高临下又疏远。

他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好了,没有再用白纱遮住,眸子垂着,视线俯瞰城门附近的行人,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

显得冰冷,阴沉,压抑。

即使隔得很远,孟欢也能感觉到他的威压。

跪着的百姓都低着头,不敢直视他的面目。

蔺泊舟勒紧马匹的缰绳,只能看到埋着的头顶。

身旁,洛倦说;“王爷,走了。”

蔺泊舟每天都来城门看,已经看了很多天,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那封信里用孟欢拙劣的字迹,明明白白写着:他走了。

是主动走的,因为不喜欢他。

以前的一切,都是假的。

洛倦对这一切都知情,他劝:“回去吧。”

——不要再来找了。

马背上的男人闭了闭眼,轻轻地呼了些气息。

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侧头看向暗淡的天色,唇瓣闭拢。

许久。

“哒哒哒——”

马蹄开始往回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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