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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领头的反问道:“你们是开车来的?”
“是啊。”
“从市郊吧?市区是不可能的,车根本开不动,路基本全毁了,现在干什么都只能用腿走。”
“我们多久能走到?”
“顺利的话,两个多小时吧,我们要绕过市中心的那颗大松树,不过,我们从来没顺利过。”领头的脸上露出恐惧和痛苦的神色,“你也听到了,每次出去,都有人回不来。”
“市区里到底有什么?”
“什么都有,吃人的老鼠,吃人的螳螂,吃人的猫狗,反正,吃人的东西到处都是,我们第一次出来,两个人被螳螂切了脖子,第二次出来,被一只野猫叼走了一个人,这是第三天,没人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去。我现在特别后悔,当初在小区委员会投票小区内准不准许养宠物的时候,投了反对票。”
“为什么?”
“有些人现在就靠他们的宠物活着。动物变异的比例比人类大很多,那些驯养的动物虽然身体变异,但是性情普遍没变,至少对主人是忠诚的,而且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流浪的就不一样了,什么都吃,尤其是人,因为人好捕猎,而且人肉多,吃一顿就够饱。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养了只狗,现在长到了三米多高,每天跟主人出去捕食,一家人不愁吃。”领队苦笑了两声,“你看这世道,全都反了,人要靠狗养活。”
丛夏实在笑不出来,一想到他们可能会面对小山一样的动物,他腿肚子都抽抽了。
那领队续道:“我们出来一趟,也要顺便捕猎的,打一些体型小的老鼠啊之类的。你别以为吃野草饿不死人,长期营养不良,体质弱的很快就完蛋,年轻力壮的撑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必须得吃肉。我们出来一趟,是冒着生命危险给家人觅食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在,爬也得爬回去。”
丛夏心里很是触动,也跟着叹息了一声。
成天壁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他们说话,他把丛夏拽到自己身边,低下头,轻声道:“碰到危险,别干蠢事,跟着我跑。”
丛夏苦笑道:“你放心吧,我有自知之明。”
他虽然本性良善,但还没有无私到会牺牲自己救别人,尽管领队和家人的亲情让他很感动,但他知道,末世之中,他帮助不了不相干的人,因为他自己都岌岌可危。
一行人走了四十多分钟的时候,迎面碰上了一只巨大的金毛猎犬,目测身高三米有余,一条腿快赶上人的腰粗,毛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灿灿,威武又漂亮,它身边跟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很普通的女人,那女人一直拽着那只狗的腿毛,金毛就配合着她的速度,慢慢地走了过来。
几人骚动了起来,领队叫道:“别怕,是有主的,别怕。”
成天壁和丛夏都是第一次看到领队口中的会为主人猎食的宠物,尽管长成一辆大卡车体积的狗,实在不该再叫做宠物。所以他们跟其余人一样紧张,就算知道这只狗不会攻击他们,也还是紧张,这是动物在遇见强大生物时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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