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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情,你冷血。”
等卫玮走后,祝吟心事重重地坐回椅子,人生不像游戏,可以存档重来,他干下的蠢事已然无法删除,要不先交往着?
不是分手,而是先交往着,这是祝吟很古怪的地方,他很怕麻烦,因为怕麻烦,所以他喜欢独来独往,也因为怕麻烦,他现在不敢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先顺其自然吧,反正对方很快就会发现他是个无趣的人,然后跟他提出分手。
处于某些极其个人的原因,两个昨晚才见面,并闹了一场乌龙的人在某些方面达成了一致,他们都在等着对方提分手,那麽究竟谁能先达成目的,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现在祝吟需要面对一个更现实的问题。
月占,也就是昨天用非常夸张的方式跟他表白的这个人,现在在宿舍楼下等他。
不到一个晚上,这位昨晚看上去颇有姿色的美男子不仅染了一头黄毛,还在手臂上纹了个hello kitty。
讨厌我吧,讨厌我吧,讨厌我吧…
如果这四个字是咒语,他现在一定是拿着魔杖的老巫婆。
“为了我们的约会,我特意去染了头发,理发师说我的男朋友一定会喜欢的,还有这个纹身,我觉得人还是要保留一点童心,”月占用满含期待的目光看着祝吟。
实际上他现在恨不得立刻跳进学校的河里,把这辣眼睛的非主流发型给洗掉。
祝吟对着那双眼睛,本来想说的话也咽了回去,“你喜欢就好。”
“那你喜欢吗?”
这可真是个严峻的问题,回答喜欢,有种侮辱自己审美的憋屈感,回答不喜欢,又会伤了月占的心。
“我喜欢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恋爱,人也应该保有个人喜好,你喜欢现在的样子是最重要的。”
比他想象得更难对付,月占不得不咬牙顶着这头去上课,之后,他充分体会到了什麽叫自作自受,那天上素描课,人物素描,老师把他拎过去当模特,并语重心长道,“我知道你现在恋爱了,但也不要因此荒废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