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盯上了地主家的小姐,天天绕着院墙转悠,想着搭上话,混个翻身的机会。
结果呢?小姐连他的影子都嫌脏,一怒之下,叫家丁打断他三根肋骨,顺手丢在城门口,当垃圾一样扫走。
他拖着半条命爬出城,夜里抱着石头哭了一宿。
从那天起,他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我要报仇,我要踩着他们的头,活成个人样。
后来他投了军,当了兵。
枪林弹雨里他没死,不是命大,是狠。
别人怕死,他怕穷。
打仗时他冲在最前,捡死人枪、吞死人粮,愣是从新兵蛋子混成了能带十个人的小队长。
有了权,他就懂了——钱才是硬道理。
每次抢完村,他拿三成,剩下的全分给弟兄们。
不藏私,不抠门,嘴上还喊着“兄弟们,有我一口,就有你们一口”。
人心就这么被他收拢了,一帮亡命徒,甘愿替他卖命。
他杀回地主家那晚,火光冲天。
值钱的全搬空,金银塞满三大车,再用这些钱,打通了军里的每一道门。
上头吃肉,他给汤;下面喝粥,他给肉。
谁不替他说话?
再后来,月黑风高,他亲手捅了自家统领,夺了兵权。
从此,没人再叫他张大目。
大家都跪着喊:“大帅”。
他杀的人,比吃的盐都多。
“我认罪!我认罪啊——!!!”